人性本善

人性本善

漢語成語
人性本善,出自《孟子·告子上》:水信無分于東西,無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三字經》:人之初,性本善。指人的本性為善良、淳厚。
    中文名:人性本善 作者:孟子 名句:水信無分于東西 出處:《孟子·告子上》

解釋

人性:

1,本性。

《孟子·告子上》:“人性之無分於善不善也,猶水之無分於東西也。”

宋歐陽修《誨學說》:“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人性因物而遷,不學則捨君子而為小人,可不念哉。”

魯迅《華蓋集·這個與那個》:“然而人性豈真能如道家所說的那樣恬淡;欲得的卻多。”

2,猶人情。指禮節應酬等習俗。

唐玄奘《大唐西域記·跋祿迦國》:“土宜氣序,人性風俗,文字法則,同屈支國。”

3,猶人情。恩惠;情誼。

《西遊記》第十四回:“行者笑道:‘那是唐僧不識人性。有幾個毛賊剪徑,是我将他打死,唐僧就緒緒叨叨,説了我若幹的不是。’”

性善由來

孔子曰性相近,承認有人性,但未說人性是什麼。

孟子說,人性善。《孟子·告子上》中,孟子提出“水信無分于東西,無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躍之,可使過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豈水之性哉?其勢則然也。人之可使為不善,其性亦猶是也。”,“乃若其情,則可以為善矣,乃所謂善也。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或相倍蓰而無算者,不能盡其才者也。《詩》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彜,好是懿德。’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則;民之秉彜也,好是懿德。”等觀點。

翻譯:孟子說:“水的确無所謂向東流向西流,但是,也無所謂向上流向下流嗎?人性向善,就像水往低處流一樣。人性沒有不善良的,水沒有不向低處流的。當然,如果水受拍打而飛濺起來,能使它高過額頭;加壓迫使它倒行,能使它流上山崗。這難道是水的本性嗎?形勢迫使它如此的。人的可以迫使他做壞事,本性的改變也像這樣。”

解析:值得我們特别注意的,是孟子的雄辯風範。随口接過論敵的論據而加以發揮,以水為喻就以水為喻。就好比我們格鬥時說,你用刀咱們就用刀,你用槍咱們就用槍。欲擒故縱,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水信無分于東西。無分于上下平?”一語殺入穴道,隻需要輕輕一轉,其論證便堅不可移,使讀者讀來,不得不束手就擒。于是,我們便都是性善論者了。隻不過,當我們放下書本而面對現實生活中的種種邪惡時,的确又會發出疑問:人性真如孟老夫子所描述的那般善良,那般純潔得一塵不染嗎?這種時候,我們即便不會成為苟子“性惡論”的信徒,多半也會同意告子的觀點了罷:“人性之無分于善不時,猶水之無分于東西也。”

《三字經》又提出 人之初,性本善的觀點和荀子的人性本惡論,告子的無所謂善惡論一直争論至今。

何謂人性

儒家是一個完整的哲學系統,以人性論為其核心,上承天命觀,下啟倫理學與各種應用哲學。《中庸》開宗明義肯定這一系統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此中理解之關鍵在于:“何謂人性?”

關于“何謂人性”一問題,古今各家各派言人人殊,難求共識。儒家的看法呢?論者常以“性善”或“人性本善”答之:這若不是用詞不當,就是欠缺考慮,不然竟是不負責任了。任何哲學理論皆須兼顧三條件:基于經驗觀察,合乎理性反省,指示理想途徑。而“人性本善”豈能漠視人類與個人的罪行惡迹,豈能合理說明人在面對善惡時之掙紮,又豈能昭示人群行善避惡之必要與人生幸福之所依?

因此,本文主張:儒家(指古典儒家,主要包括《論語》、《孟子》、《荀子》、《易傳》、《中庸》五書)對于人性的看法是“人性向善論”。以下依次說明:何謂人性向善?其正确性,亦即符合儒家原典的程度,如何?以及就其适用性而言,能否對實際人生産生啟發作用,甚至對現代化發生一定的助力?

人性向善

談到人性,立即面臨一個明顯的詭辯,就是:一方面人有共同的本性,另一方面這個本性又難以掌握,因為它顯示為一種趨向。以下略作說明。

我們對于人類以外的天下萬物,都可以問:“它是什麼?”因為萬物不論是具有物質,具有生命,或具有意識,如礦物、植物或動物,都有明确的“本質”,可以讓人清楚理解。唯獨對于人,不能詢問:“人是什麼”因為人的意識達到反省階段,展現自我意識,可以以自我為中心,從事自由的選擇。人的選擇構成了人的内涵,因此若由先天界定“人是什麼”并無多大意義。如果詢問:“人是什麼?”就等于在隐然中假定人與萬物無異,是某種具有固定不移的本質的東西。這樣問,完全忽略了人的特性正在于人的自由,可以選擇“成為”這樣或那樣的人。換言之,我們隻能對人詢問:“人能夠成為什麼?”

其次,人性在于“能夠成為”的動态變化中,亦即在于自由選擇的能力中,但是這種自由選擇不是沒有方向,沒有目标的。人的自由不是盲目任意、為所欲為的,而是以“良知”之“安不安”與“忍不忍”作為引線的。那麼,什麼是“良知”?良知不能離開人的行動來孤立地加以理解。你不行動則已,你一行動則良知随之表現或強或弱、或明或暗的反應。人的行動中,有部分與良知無關,如出自生物本能的需要之滿足,餓了要吃,困了要睡;我們無法從這一類行動看出人之所以為人的特性。但是,除此之外的行動,則大多生于自由抉擇,結果則或是符合良知或是背離良知。我們經常在判斷别人,也在判斷自己;我們常為某些人的行為覺得遺憾,也常為自己的行為覺得後悔。我們當然也有歡欣快樂的時候,但是真正的滿足往往并非得之于外,而是得之于内的。

因此,“人能夠成為什麼?”對這個問題的省思已經告訴我們:人性是一種趨向,是開放的、動态的,是等待被實現的潛能。趨向什麼呢?趨向于“善”。前面說過,人性的趨向受到良知指示,現在又說人性是趨向于善;那麼,良知與善有何關系?它們若是同一,則無異于說人性本善,并且難脫循環互證之嫌。它們若有别異,又當如何理解?

首先,良知不宜以善惡規定,因為良知隻是人所特有的高級本能,無所謂善惡,但是卻在一直發生“安不安”與“忍不忍”,由此而對各種實存處境提出因應之要求。這種要求則與善有關,是為“善端”。但是什麼是“善”?簡單說來,“善”是兩個主體之間适當關系之滿全。若無“兩個主體”(引申至多數主體),則無善可言,譬如漂流到荒島上的魯賓遜就無善可行亦無惡可避;若“适當關系”不明,搞不清楚兩者之間是父子還是兄弟還是朋友,又豈能談應該如何;若未能“滿全”,則是一種缺乏與遺憾,由此滋生“惡”。如果對于“善端”旦旦而伐之,則惡行積累,習為自然,非謂人性有惡。良知可以被遮蔽、扭曲、模糊,但絕不會消失;隻須給它機會,仍舊會發出呼聲。但是終究有些人冥頑不靈,無動于衷,這時謂其“非人”可也,把他們排斥于人類之外,而保障了“人”的界說之普遍有效。

如此定義之“善”,已超出人性本善論的窠臼。換言之,善之動力與要求是來自内在良知的,但是善之内容與判斷準則必須兼顧外在處境,如參考每一傳統的既成規範,如禮樂制度。孔子強調學習,立于禮樂,正因為禮樂是成就善行的條件。無禮樂,則人與人之間的适當關系無從定位,行善的内在動力亦無由實現。禮樂是外在的規範,亦是相對的,會随着時代而興革損益,因此必須時時以内在的動力去貞定之。但是若無禮樂,則民無所措其手足,更談不上實現人性了。

因此,人性向善論不僅掌握人與萬物的差異,而且肯定教育學習與社會規範之意義,同時保存内在良知的特殊價值,以之界定人格的尊嚴與人生的幸福。

現代研究

人性本善還是性本惡?這已經是一個争論了上千年的話題。但最近,科學家幫助人們找到最終答案。據美聯社3日報道,在一個實驗中,科學家手裡的衣服夾子掉地上了。他不用擔心,一個剛學會走路的孩子會過去幫他撿起來,并且還給他。這個簡單的實驗證明,僅有18個月大的孩子也具有幫助他人的無私品質和能力。

科學家意外的發現,嬰兒竟然個個都是助人為樂的好兒童。

德國一家人類進化研究所緻力于尋找人類大腦發育的過程,以及人類協作精神産生的源泉。科學家在實驗室中研究一群嬰兒面對各種環境時如何反應協作。他們意外地發現,嬰兒竟然個個都是助人為樂的好兒童。

心理學研究員每天在一群剛剛會爬的嬰兒面前作簡單的動作,比如用夾子挂毛巾,把書壘成堆。經過一段時間,研究員會故意笨手笨腳地搞砸這些最簡單的任務。比如把夾子掉了,或把書堆碰倒了。此時實驗室24個嬰兒在幾秒鐘之内,同時都表現出要幫忙的意思。

根據研究錄像,一個裹着尿布的嬰兒看看研究員的臉色,又看看掉在地上的夾子,馬上明白了是怎麼回事。他手腳并用地爬過來,抓起夾子,推到研究員腳邊。看起來急切的要把夾子遞給研究員。嬰兒都表現出同樣的熱誠,似乎非常願意幫助笨手笨腳的研究員。

在整個實驗過程中,研究員從來不主動要求嬰兒幫助他,也不說「謝謝」之類的話。因為如果做出感謝等表示,很容易改變研究的初衷,使嬰兒在幫助人的同時期望回報。所以整個研究中,嬰兒完全展現了真正的利他主義精神,助人而不圖回報。

嬰兒表現出利他主義的心理證明助人為樂是人的天性使然

3月2日,負責該項研究的德國馬克斯·普朗克人類進化研究所的研究員沃内克在《科學》雜志上發表了人類利他主義天性的研究成果。沃内克說,這項研究通過觀察人腦複雜的發育過程,揭示出人類「利他主義和合作精神」是如何産生。

沃内克提出,嬰兒表現出利他主義的心理至少需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嬰兒大腦發育出足夠的認知能力,可以判斷别人的真實意圖。第二,嬰兒發展出「親社會傾向」,渴望融入社會。一般來說,嬰兒到18個月大甚至更早就會具備這兩個條件,擁有了助人為樂的品質。

不過沃内克補充道,嬰兒助人為樂是有條件的。嬰兒們會判斷人們是否真的需要幫助。在實驗中,如果研究員故意把書碰倒,把夾子丢到地上,嬰兒們通常不會伸出援手。

在人類社會中,研究者處處可以找到人性本善的證據。人們為慈善機構捐款,盡力保護環境,在地鐵上為老人讓座。這些行為除了獲得自我滿足感,通常不會有任何實質回報。可見助人為樂是人的天性使然。

令科學家不解的是,人類是動物界惟一具有利他行為的動物

科學家得出人類行為的結論後,又把目光轉向其他動物。結果發現,人類是動物界惟一具有利他行為的動物。

雖然自然界的很多動物也會互相協作,但往往帶有實質的目的。有些動物會成群結隊覓食,共同抵抗捕獵者。靈長類動物如大猩猩甚至擁有更多人性化的一面。曾有報道,一個3歲的男孩掉進大猩猩籠子裡,大猩猩親自把男孩遞出來。

科學家試圖找到大猩猩這種利他主義的動機。他們曾仔細研究了與人類最相近的動物大猩猩的行為和心理。在三四歲大猩猩身上做同樣的撿東西實驗。結果發現,大猩猩也會撿東西,但缺少主動性。大猩猩的助人動作隻限于撿起來,不像嬰兒那麼急切。

而且如果援助動作比較複雜,大猩猩就會無動于衷。它們不會費勁去撿掉在盒子裡的東西。加利福尼亞大學人類學家瓊·希爾克說,如果大猩猩能夠明白人的意圖,也願意幫助人。但它們助人的理由和嬰兒絕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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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範疇

“人性善惡”是指社會内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這裡面首先明确“人性本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人和狼、人和蚊子之間無法談善惡的問題,否則就是一個悖論,比如人善待蚊子,就傷害自己的朋友和周圍其他人,這不能叫“善”。“善”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維護同類或者同類整體的利益。

其次明确“人性本善”是指社會内部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同國家或者社會的人之間在這個問題上應該是有争議的。比如當兩個國家打仗的時候,這兩個國家的老百姓相互接觸就很危險,當國家層面是一種比較友好的交流的狀态,老百姓之間的交流才會相對安全一些,因為這時,我們就無法直接考慮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而會受到不同國家利益的制約,這時同樣有可能會出現悖論,善待自己敵對國家的人,有更大的風險對自己的國家造成傷害,從而傷害到自己國家的人甚至傷害到自己。

所以我在這裡所談的人性本善适用于一個社會(國家)内部,在社會(國家)之間談人性本善一定是有争議的。

下面圍繞人類智能來解說人性本善,人類智能是人性本善的前提。

避免傷害

人性是指人的本性,人的本性是在人的一生中極其穩定的本能,無法違背,人們一旦違背這個本能就是對自己的嚴重傷害。人性本善,因為人總會回避傷害,而當人們傷害别人時就容易傷害到自己。

追求卓越

在面對多個選擇時一定會選擇一個對自己最好的選擇,人總會追求卓越,這種追求,止于至善,因為人會本能避免傷害,所以極力減少人與人之間的傷害必然是人的追求,這就是人性本善的邏輯。

相互接納

善是一種接納的力量,惡是一種排斥的力量。人類社會的形成本身就說明人性本善,因為人隻有相互善待才會凝聚成為社會,否則人會不斷離開社會,社會規模因為人性本善而不斷擴大,如果人性中有惡的一面,社會規模就無法擴大。

人相互接納的力量比地球上其他任何動物都要強烈。比如,螞蟻社會性很強,内部團結,但是螞蟻無法和不同蟻窩的螞蟻相容,而人則會撫養來自其他種族的孩子;人在看到同類受到攻擊、或者面臨絕境的時候,會主動救助,即便這個人來自不同的種族,我們都會有這樣的沖動,但是動物在這方面主要表現在母獸和未成年的幼崽之間。

社會智能

社會對于人的意義在于:個人在社會中能比個人在自然界中更加強大、得到更多保護、并使自己的生命得到繁衍。雖然人首先必須保護自己,但是社會性應該是社會性動物與生俱來的本能,一隻螞蟻離開自己的社會會很快死亡,而人是可以離開社會的,隻要有食物、隻要能回避危險,這個人就能一直生存下去,隻不過他/她會不斷去尋找其他的可以接納他/她的人類,所以人有暫時違背社會的能力,而這種能力使人具備讓社會為自己服務的能力,如果認為人應該為社會服務,那人就處于一種被蒙蔽的狀态,忽略了自己本身暫時脫離社會的能力,從而失去改善社會環境、駕馭社會的能力。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沒有出現問題的時候,社會很自然的為人服務,當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出現問題時,人更應該極力保護自己免受傷害、本能的維持“社會為人服務”的狀态。

求知創新

人有使用工具和創造工具的能力,這樣的能力使人們能在短期内主動避免很多其他動物無法避免的傷害,而不是長期消極适應或者通過基因進化來避免周圍環境的傷害。人類智能是人性本善的基石,如果沒有人類智能,人就無法在短期内解決許多問題,從而無法避免環境對自己的傷害,如果無法避免(社會)環境對自己的傷害,人就有可能極力保護自己、傷害(社會)環境,顯示出自己違背社會的能力,但是人一定會同時極力改善社會環境、避免環境對自己造成傷害,因為每個人都知道,一旦離開社會,就會面臨來自自然界的威脅和傷害。

善的本質

善本質上是一種“知”和“不知”的狀态,這個結論建立在“知識無止境”這個論斷的基礎上,當人們非常了解一個事物的作用,就會非常愛護這個事物,當人們認為這個事物沒有用、或者說暫時不知道這個事物有什麼用,就會直接将它放置一邊,我們不知道這個事物有什麼用,并不意味着這個事物永遠對我們沒有用,人們對待其他人的态度也是同理的,我們知道這個人能做什麼,我們就會很自然的感到熟悉和親近,否則我們會保持戒備狀态,如果一個有能力獨立生存的人卻好吃懶做,我們就會感到無法理解,很自然的出現敵對的狀态。

人能夠撫育并且善待一個來自不同種族的孩子,能拯救不同種族的人,這說明不同的種族有相互善待、相互融合的能力,但是由于來自不同種族的人相互之間缺乏交流,所以不同的種族的人常常不能相互善待,這是缺乏信任的結果,換句話說,我們不知道那些來自不同種族的人是否會為了自己的社會或者為了自己而做出破壞、搶劫和殺戮的行為。

辯論内容

駁斥人性惡

從語言上來說,“善良”就是指“純真溫厚,沒有惡意,和善,心地好。亦指和善而不懷惡意的人,說明一個人的品質好”,相反就是“邪惡”,人總會接近、接納“善”,遠離、擯棄“惡”。人都不希望别人說自己是“惡”人,在說“人性惡”的時候,每個人都會将矛頭指向别人、而不是自己,或者認為自己也是無能為力、不得已而為之的。當人認為人性惡時候,這個人的精神就是殘缺的狀态,他/她會非常痛苦,他/她的狀态會每況愈下,直到他/她開始肯定自己的品質,因為當人開始認為人性惡,就失去了改變不良現狀的能力,而隻能将所有的責任歸于人性,但即便在這樣的狀态下,人都會期待人與人之間相互善待的狀态。

人想要遠離、摒棄的事物不是人的本性,人想要得到、接近的事物才是人的本性。

善行、惡行和善性、惡性是不同的概念。善行、惡行是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面臨各種社會問題時暫時的表現,是人的能力的問題,我們的行為可以随着社會環境的改變而改變。而善性、惡性則是在談論人的本性問題,這個本性非常穩定,伴随人的一生,無法消失。

駁斥人性非善非惡

人生下來不是一張白紙,人會很自然的接近父母、向父母學習,新生兒喜歡父母善待他/她、陪伴他/她,即便在社會中染上了惡習,他/她依然期待别人善待、期待得到更多的朋友。所有這些現象都說明對善良的期待伴随我們的一生,我們根本無法擺脫。

父母需要教新生兒說話,但“哭”和“笑”是人的本能,“哭”是人本能的痛苦的表達,“笑”是人本能的快樂的表達,“哭”是人無法理解或者解決問題、無法和周圍溝通的狀态,“笑”則是人解決問題、自由溝通的狀态。新生兒在有所領悟的時候一定會笑,所有人在這一點上的表現應該都是類似的。這種現象和本文中對善的本質的論述相一緻。人性本善隻能是正确的觀點。

駁斥自私是人性惡的表現

人的自私不是人性惡的表現,人首先要保護自己,在自己弱小的時候一定要保護自己才是正确的選擇。自己和别人都是人,如果善待别人是“善”,那善待自己也同樣應該是“善”。

孩子很少會表現出保護他人的行為,在遇到傷害的時候往往會自己躲在一邊,這種自私行為和人接受知識的過程有關,人隻有有實際的經曆才能接受知識,孩子們缺乏獨立生存的能力,沒有足夠的經曆,就不知道自己的能力,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所以躲在一邊就成為他們最好的選擇。這種自私是在面臨危險時的自我保護。

如果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很少有被别人幫助的經曆,而自己幫助别人的經曆往往得不到應有的感謝,那這個人就很自然的接受了自私的觀點,出于對自己的保護,他/她會自然的表現出自私、冷漠。

人具有社會智能,人知道自己能和其他人一起交流和協作,并且會因此更加強大,離開了社會,人将難以在自然界中生存。在社會中過社會生活,就一定需要得到朋友,而要得到朋友,就必須善待自己的朋友,而且我們不會期待任何人說自己的壞話,即便是最殘酷的暴君,也不願意人們說他是壞人,而是希望所有人都贊美他、說他好話,每個人都會試圖直接掩蓋自己的罪行,在罪行暴露的時候,一定會設法為自己辯護。

所以人的社會智能注定人與人之間應該是相互依靠、相互善待的。人無法抛棄自己的社會性,即便在非常困苦的年代,也隻有極少數人試圖脫離社會、在野外中生存。有個真實的故事說一對夫妻逃避世俗,跑到深山中過于世隔離的生活,他們也必須修築“天梯”到山下的人群中去做必須的交流或者交換,這被稱為“愛情天梯”。

自私的行為是因為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出現了問題,本文人性本善目錄下社會智能詞條中談到“人有暫時違背社會的能力,而這種能力使人具備讓社會為自己服務的能力”、“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沒有出現問題的時候,社會很自然的為人服務,當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出現問題時,人更應該極力保護自己、本能的維持“社會為人服務”的狀态”的觀點,自私的行是在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出現問題或者個人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自我保護的行為。

駁斥人的惡行是人性惡的表現

這個問題要從奴隸制度的産生談起。考古發現,在原始社會的社會内部是和諧的狀态,從墓葬的情況能判斷出什麼時候在社會内部開始出現分配不公的問題、開始出現貧富分化。

奴隸制度是從奴役戰俘開始的,在部落内部保存戰俘的生命是很危險的,奴役戰俘在當時的年代是一個偉大的善舉。人們這麼做是不同民族逐漸融合的結果,在長期的擴張和交往過程中,不同民族的人開始通婚,在語言上可以相互理解、在感情上會越來越接近,在這樣的情況下,戰俘仇恨的目光也許會被一種祈求的目光所替代,特别是為婦女、兒童和老人而乞求,而戰勝一方也會在殺死戰俘時感到猶豫、并且會考慮戰俘的請求。在戰争規模很大的時候,也很難直接殺死所有的戰俘和當地居民。

當社會内部出現奴役戰俘的現象之後,社會内部鬥争就開始激化,社會内部的信任迅速被瓦解,奴隸社會産生了。社會内部的信任遭到摧毀性的破壞,但是人們依然願意生活在社會之中,在奴隸社會出現之後的年代中,人們不斷加速信息傳遞的準确度和速度,這都是為了極力恢複社會内部的信任。

社會内部分配不公、缺乏信任的狀态,是社會内部人與人之間出現惡的行為的原因。所以人出現惡的行為是因為社會出現了問題,在這些問題無法解決的時候,會不斷傷害到個人的利益,這時人們會本能的保護自己不受社會的傷害,當社會問題被人們當作是社會内部無法消除、無法解決的常态問題時,人們就會要求用道德來約束人的行為,并将違背道德的人定義為“惡”。

駁斥強奸行為是人性惡的表現

人類社會經曆了漫長的母系氏族社會,這說明人類的求偶行為是和諧的,在漫長的父系氏族社會,社會内部也是和諧的,說明求偶行為在父系氏族并沒有出現暴力,可以合理推測原始人類在強行發生性行為時是一種真心追求的行為,男性不會在得逞以及女性懷孕後抛棄女性,而現在男性強行和女性發生的性行為則會伴随惡意傷害和抛棄的行為、或者出現女性依然不願意繼續與之交往的結果。強奸行為一定也和奴役有關,當一個部落開始奴役戰俘和戰俘所在部落的婦女兒童的時候,強行占有被迫為奴的婦女的行為會不會發生呢?這個說法一定是成立的。當這個說法得到認可,那女性穿着暴露就不能成為減輕對男性的性侵犯行為處罰的原因。我們應該處罰一種惡行,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惡行的存在而否定人性。

駁斥暴君十惡不赦

古代出現很多性情暴戾或者昏庸的君王,殘酷壓迫、玩弄百姓,窮奢極欲,殺人無數,但是我認為這和他們成長經曆有關,等級制度和王位世襲是造成哪些性情暴戾的君王的原因,而這一切是古代君王唯一的選擇。不管是哪個朝代,第一代君王往往是比較賢明的,出現很多愛民如子或者深為百姓愛戴的君王,但每個朝代到了後來都會出現或性情暴戾、或昏庸的君王,出現外戚專權的狀态,這和那些君王的成長過程有關,他們從小養尊處優,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接觸社會中的老百姓,幾乎沒有人能平等的和他們講話,這樣的狀态違背人在成長過程中獲得社會閱曆的自然規律,應該說這些或性情暴戾、或昏庸的君王都是非常弱智的人。他們本身并不是十惡不赦的,這是他們身處的環境的錯誤。

駁斥虐待行為是人性惡的表現

社會中有很多自虐、虐待他人、虐待動物的新聞報道、網絡影像資料,似乎大人和孩子都有虐待的行為,但是我們應該看到這些人身處的環境對人的長期傷害,這些環境問題才是造成虐待行為罪魁禍首。現代社會環境對人的傷害行為主要表現在長期脫離社會生活和勞動的學校教育,缺乏有效管理的社會生産環境。當這樣的傷害行為被社會認為是正确的、或者正常的狀态,人就會迷失,就會自責,嚴重的會出現自虐、虐待他人、虐待動物的行為。地球上所有物種中,隻有在人類才有這樣嚴重的虐待行為。

駁斥侵略行為是人性惡的表現

曆史上大規模的侵略戰争都伴随巨大的社會壓力或者嚴重的社會沖突,比如元朝的擴張和元太祖成吉思汗所處的年代和他本人的經曆就能直接印證這個觀點,根據百度百科對成吉思汗的介紹:“元太祖成吉思汗,孛兒隻斤氏,名鐵木真。生于金朝世宗大定二年,後因父親被殺,所部就分散了。經不斷努力,聯合劄木合以及父親的安答脫斡領勒,重組乞顔,最後慢慢發展最終統一蒙古。當時,今中國北方區域處在女真金朝統治之下。大漠南北草原各部各自獨立,互不統屬。金朝對其實行“分而治之”和屠殺掠奪的“減丁”政策。

1146年,蒙古部首領俺巴孩汗被金熙宗以“懲治叛部法”的名義釘死在木驢上。蒙古部落聯盟曾經組織了多次反抗鬥争,他們的幾代先人為此付出了鮮血與生命。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出生的鐵木真,自然也将對金國的勝利看作是他一生中最主要的奮鬥目标。

他一直把這個仇恨記在心裡,正是這種幾代冤仇導緻了草原内外的長期征戰”

近代世界上發生的殖民戰争和世界大戰的背景是工業發展、歐洲國家頻繁發生戰争、海上探險、海盜行為、資産階級革命、圈地運動為背景的:英國曾經将海盜行為定位合法行為,這樣的定位一定和歐洲國家之間的頻繁發生的戰争有關,詹姆士一世不重視建設海軍,同時也不再同意合法海盜行為,但是後來發生的資産階級革命推翻了斯圖亞特王朝、建立君主立憲制。圈地運動和後來的殖民戰争都帶有海盜掠奪的影子,和英國将海盜行為定位為合法有很大關系。圈地運動後發展工業,但是當時沒有健全的法律和各種保險制度的保障,工業生産和海外貿易的風險無疑是很大的,新興資産階級很難給工人足夠的生活保障,社會内部壓力可想而知,而當時的英國議會由資産階級和新貴族控制,他們是一批經商的人,這批經商的人在王權較弱的英國取得政權,在工業生産壓力很大的情況下,當時的侵略戰争必然發生,所政府官員不得經商的規定是非常必要的,這是個社會管理層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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