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條禁令

五條禁令

為嚴明紀律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設置的禁令
為嚴明紀律,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中國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發布了“五條禁令”。公安部指出,原有規定與該禁令不一緻的,以該禁令為準。民警違反上述禁令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紀律處分。民警違反規定使用槍支緻人死亡,或者持槍犯罪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撤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上一級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應引咎辭職或者予以撤職。對違反上述禁令的行為,隐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中文名:五條禁令 外文名: 發布單位: 發布時間:2003年1月22日 發布方:中國公安部 施行時間:2003年2月1日

公安部五條禁令

為嚴明紀律,樹立公安隊伍良好形象,中國公安部于2003年1月22日發布了“五條禁令”。

這“五條禁令”是:

一、嚴禁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定,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二、嚴禁攜帶槍支飲酒,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三、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違者予以辭退;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開除。

四、嚴禁在工作時間飲酒,違者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五、嚴禁參與賭博,違者予以辭退;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民警違反上述禁令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紀律處分。民警違反規定使用槍支緻人死亡,或者持槍犯罪的,對所在單位直接領導、主要領導予以撤職;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上一級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應引咎辭職或者予以撤職。對違反上述禁令的行為,隐瞞不報、壓案不查、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此禁令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指出,原有規定與此禁令不一緻的,以此禁令為準。

成都五條禁令

禁止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培訓機構、教育學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協辦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包括“奧數”在内的所有學科培訓和競賽;

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辦任何形式的與入學挂鈎的選拔性考試和測試;

禁止以任何形式将“奧數”等學科競賽成績與“小升初”挂鈎;

禁止利用公共教育資源(中小學校、教育學會、教研培訓機構以及教育部門管轄的青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為“奧數”等各類有償補習班、培訓班提供教學設施或場地;

禁止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社會舉辦的各類收費培訓和補習班,嚴禁教師私自在校外有償兼課、兼職。

餘杭區五條禁令

一、不參與賭博;

二、不收送禮金禮卡禮券;

三、不在工作日内中餐飲酒;

四、不酒後駕車;

五、不在上班時間上網炒股、玩遊戲。

如有違反上述承諾之一的,本人自願辭去黨内外職務,并接受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處理。

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記者周英峰)自2003年頒布實施“五條禁令”以來,公安部共查處違令民警4307人。其中,開除、辭退1645人,追究領導責任1623人,有力遏制了“槍、車、酒、賭”等突出問題。這是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黨的十七大以來,公安部緊緊抓住人民群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采取超常規措施整治,以實際行動取信于民。

據了解,公安部集中整治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共對6萬餘輛警車完善變更、登記手續,收回外借警車3400餘輛、警牌5800餘副,查糾違規扣押涉案車輛等問題10萬餘起。集中整治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問題,共發現整改安全隐患3.7萬處,處理民警369人,追究領導責任221人,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案件大幅下降。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問題,共整改問題5.5萬個,依法處置違規查扣的現金及有價證券11.2億元;建成規範化涉案财物保管場所2.6萬個,設立涉案資金專戶7400個,涉案财物管理突出問題基本解決。

據介紹,2008年以來,公安部把查處吃拿卡要、亂收濫罰、索賄受賄、參與娛樂場所經營等違法違紀案件作為糾風重點,共查辦案件3500多起,查處民警41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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