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士官

二級士官

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裝警察部隊特有軍銜等級
士官,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特有的軍銜等級。[1]指志願兵役制士兵。二級士官,是士官軍銜中的一個級别,于1999年設立,2009年取消。二級士官為初級士官的最高級别;陸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墨綠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銀色交叉帶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杠;武警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紅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加一條粗折杠。
    中文名:二級士官 外文名: 别名: 所屬:士官軍銜 設立于:1999年 取消于:2009年

發展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義務兵服役時間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據兵役法,自1999年後,士官軍銜設置為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二級士官為初級士官的最高級别。

根據規定,志願兵役制第一期(3年)服現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二期(3年)服現役的一級士官,晉升為二級士官軍銜;第二期服現役期滿,被批準進入第三期(4年)服現役的二級士官,晉升為三級士官軍銜。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級至六級士官的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稱謂由低至高為:下士、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一級士官至六級士官軍銜稱謂自此取消。

标識

陸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墨綠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銀色交叉帶槍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杠。

海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黑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銀色交叉帶槍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杠。

空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藍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銀色交叉帶槍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杠。

武警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紅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金色交叉帶槍刺步槍和五角星徽加一條粗折杠。

陸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加一條粗折杠。 

陸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加一條粗折杠。 

陸軍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加一條粗折杠。

武警二級士官的主要标識為,紅色肩章底闆上,綴有金色半環繞麥穗的交叉步槍加一條粗折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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