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

漢語漢字
争(拼音:zhēng)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字(常用字),此字始見于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兩手争奪一物,本義即争奪。到後來又引申為争辯,将用手争奪變為用嘴争辯。又引申為力求獲得或達到。又引申為競争。[3]
  • 中文名:争
  • 拼音:zhēng
  • 繁體:爭
  • 部首:刀
  • 五筆:QVHJ
  • 倉颉:nsd
  • 鄭碼:RXB
  • 筆順:355112
  • 字級:一級(編号0508)
  • 平水韻:下平八庚
  • 筆畫:6
  • 部首筆劃:2
  • 釋義:力求獲得,互不相讓
  • 注音:ㄓㄥˉ
  • 統一碼:4E89
  • gbk:D5F9
  • 四角:2750
  • 異體字:?、?、?
  • 造字法:會意字
  • 結構:合體字,上下結構

字源演變

會意字。圖1是甲骨文,其字形像兩人用手在争奪一個曲形的東西,兩手相争互不相讓。西周金文暫未發現“争”的單字,圖2的字形取自西周毛公鼎的“靜”字。圖2也同樣是上一隻手和下一隻手在争奪一件像耕田的犁犋一樣的東西。小篆也是兩隻手在争奪一條像彎曲的木棍一樣的東西。

盡管這三種形體所争的東西不一樣,但都有兩隻手在争奪的意思,前後是完全一緻的。所以把這個字的本義理解為“相争”,那是沒有疑問的。隸書上部的手變為爫,楷書把相争之物變成了一豎鈎。現代通行的“争”在唐宋時就已出現,因其筆畫較少,書寫方便,現代漢字簡化時便以“争”為通行字。

詳細釋義

讀音

詞性

釋義

zhēng

動詞

争奪;力求獲得或達到。

因利害關系而沖突;對抗。

競争;較量。

〈文言〉計較。

辯論;因意見不同而争論。

〈文言〉相差。

〈文言〉欠。

〈方言〉搶時間。

副詞

〈文言〉競相;搶先。

〈文言〉表示疑問或感歎,相當于“怎麼”。

zhèng

動詞

〈文言〉通“诤”。诤谏;規勸。

參考資料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卷四】【?部】側莖切(zhēng)

引也。從?、?。

說文解字注

引也。

段注:凡言争者,皆謂引之使歸於己。

從??。

段注:從?猶從手。?,餘制切,抴也。抴,引也。側莖切。十二部。

廣韻

側莖切,平耕莊争聲耕部(zhēng)

争,競也。引也。側莖切。七。

側迸切,去诤莊争聲耕部(zhèng)

诤,谏诤也。止也。亦作争。側迸切。一。

康熙字典

【巳集中】【爪部】 争·康熙筆畫:8 ·部外筆畫:4

古文:?、?

《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并音筝。《說文》:引也。從?。徐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争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谟》: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争功。

又《玉篇》:谏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争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薮有争不識,争同。

又《集韻》側迸切,筝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诤,谏诤也,止也。《孝經·谏诤章》:天子有争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

字形書法

【筆順】①ノ(撇)②㇇(橫撇)③㇕(橫折)④一(橫)⑤一(橫)⑥亅(豎鈎)

【規範提示】中間橫筆兩端出頭。

【寫法】❶“”窄“肀”寬。❷“”居上居中,㇇(橫撇)的收筆抵豎中線。❸下半部長橫在橫中線;亅(豎鈎)的豎段在豎中線。

音韻彙集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ts

ĕŋ

王力系統

董同龢系統

ts

周法高系統

ts

reŋ

李方桂系統

ts

ring

東漢

rieng

rieng

南北朝

宋北魏前期

庚耕清青

rieŋ

北魏後期北齊

庚耕清青

rieŋ

齊梁陳北周隋

庚耕清青

rieŋ

隋唐

拟音/高本漢系統

æŋ

拟音/王力系統

æŋ

拟音/董同龢系統

æŋ

拟音/周法高系統

æŋ

拟音/李方桂系統

tṣ

ɛng

中上古音

字頭

小韻

韻攝

聲調

韻目

聲母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拟音

廣韻

平聲

下平十三耕

開口呼

全清

側莖切

tʃæŋ

集韻

平聲

下平十三耕

開口呼

全清

甾莖切

tʃɐŋ

去聲

開口呼

全清

側迸切

tʃɐŋ

韻略

平聲

甾耕切

增韻

平聲

甾耕切

去聲

側迸切

中原音韻

陰平

庚青

開口呼

全清

tʂəŋ

中州音韻

平聲

庚青

之生切

洪武正韻

平聲

十八庚

全清

甾耕切

tʃəŋ

去聲

十八敬

全清

側迸切

tʃə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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