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曆史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10月24日,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對新時期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做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同年11月,由國務院印發,決定統籌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2017年1月24日,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正式确認公布;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12月底,各高校“雙一流”方案陸續公布,方案是各高校圍繞“雙一流”建設總體目标。
2018年9月28日至29日,中國教育部在上海召開“雙一流”建設現場推進會。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出席會議并講話。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雲南大學、蘭州大學、上海市、陝西省作了交流發言。财政部、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重點對中央兩部委加快“雙一流”建設的工作考慮做了說明。
2019年,教育部官網發布聲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2021年12月17日下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幹意見》。習近平主持會議時強調,要突出培養一流人才、服務國家戰略需求、争創世界一流的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統籌推進、分類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2022年2月8日,教育部在官網發布2022年工作要點明确提出“逐步淡化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身份色彩”,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統稱為“雙一流”建設高校。
2022年2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深入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若幹意見》由教育部、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經國務院批準,“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更新公布,新一輪建設正式啟動。
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和給予公開警示(含撤銷)的首輪建設學科名單。
指導思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提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明确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工作目标,提出扭轉教育評價導向、深化教育改革等重要舉措,特别是将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理論體系概括為“九個堅持”,标志着對我國教育事業的規律性認識達到一個新的高度。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雙一流”建設,強調要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鼓勵高校辦出特色,在不同學科不同方面争創一流,為加快“雙一流”建設指明了方向。
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為核心,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争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标和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要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就是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黨對高校的領導,紮根中國大地,遵循教育規律,創造性地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之路,努力成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參與者和推動者,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
辦好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必須紮根中國大地,辦出中國特色。要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發展道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牢牢抓住人才培養這個關鍵,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堅持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瞄準科技前沿和關鍵領域,優化學科專業和人才培養布局,打造高水平師資隊伍,深化科教融合育人,為加快建設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創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撐。
基本原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2017年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要求,結合“雙一流”建設實際,經廣泛征求意見,确定總的工作原則是穩中求進、繼承創新、改革發展。
穩中求進,即從建設基礎出發,平穩開局,平穩過渡,平穩推進,不搞全體發動、推倒重來;繼承創新,即充分考慮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基礎,繼承好已有建設成效,同時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協調發展;改革發展,即以改革為動力,既要堅持競争開放、動态調整,打破身份固化,強化績效激勵,又要強調改革引領、深化綜合改革,切實推動高校内涵式發展、提高質量。
建設目标
總體目标
推動一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快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水平,使之成為知識發現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先進思想和優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養各類高素質優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撐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高等教育内涵發展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到2020年,若幹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
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幹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
到21世紀中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具體任務
建設一流師資團隊
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強化高層次人才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一流科學家、學科領軍人物和創新團隊,聚集世界優秀人才。遵循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優化中青年教師成長發展、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創新團隊,增強人才隊伍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優秀教師隊伍。
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堅持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的核心地位,着力培養具有曆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創新型、應用型、複合型優秀人才。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大力推進個性化培養,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國際視野、科學精神和創業意識、創造能力。合理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引導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完善質量保障體系,将學生成長成才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導向正确、科學有效、簡明清晰的評價體系,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健康成長。
提升科學研究水平
以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提升高水平科學研究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實施作出重要貢獻。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強學科布局的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重點建設一批國内領先、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領域。提高基礎研究水平,争做國際學術前沿并行者乃至領跑者。推動加強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研究,着力提升解決重大問題能力和原始創新能力。大力推進科研組織模式創新,依托重點研究基地,圍繞重大科研項目,健全科研機制,開展協同創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國特色和世界影響的新型高校智庫,提高服務國家決策的能力。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和學術标準體系。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和寬松的創新環境,保護創新、寬容失敗,大力激發創新活力。
傳承創新優秀文化
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增強文化自覺和制度自信,形成推動社會進步、引領文明進程、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學精神和大學文化。堅持用價值觀引領知識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靜心治學,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勤學、修德、明辨、笃實,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基本遵循,形成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研究、宣傳,認真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做到揚棄繼承、轉化創新,并充分發揮其教化育人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
着力推進成果轉化
深化産教融合,将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着力提高高校對産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努力成為催化産業技術變革、加速創新驅動的策源地。促進高校學科、人才、科研與産業互動,打通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移與産業化鍊條,推動健全市場導向、社會資本參與、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應用轉化機制。強化科技與經濟、創新項目與現實生産力、創新成果與産業對接,推動重大科學創新、關鍵技術突破轉變為先進生産力,增強高校創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力。
建設名單
據教育部介紹,考慮到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整體建設任務更重,示範效應更加明顯,更需要提升主動性和積極性,為打破身份固化、激發建設活力,将一流大學區分為A、B兩類。這樣做主要是希望督促所有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加快改革、加快發展,并推動歸入B類的高校正視差距、奮起直追。
需要特别強調的是,遴選認定不是一勞永逸。“雙一流”建設以學科為基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态監測,實行動态管理。建設過程中,将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和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等情況,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提出警示并減小支持力度。對于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學科,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将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及整體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期末評價。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确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有進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注:以上名單及排序以《教育部 财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文件為準。
高校省份分布
雙一流學科名單
雙一流學科建設名單如下:
注:1、不加(自定)标示的學科,是根據“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确定的标準而認定的學科;2、加(自定)标示的學科,是根據“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建議由高校自主确定的學科;3、高校建設方案中的自主建設學科按照專家委員會的咨詢建議修改後由高校自行公布;4、名單排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文件為準。
注:名單排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文件為準。
支持措施
總體規劃,分級支持
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發展現狀,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強總體規劃,鼓勵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差别化發展,加快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每五年一個周期,2016年開始新一輪建設。
高校要根據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路徑,科學規劃、積極推進。擁有多個國内領先、國際前沿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在多領域建設一流學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一流學科,全面提升綜合實力和國際競争力,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或前列。擁有若幹處于國内前列、在國際同類院校中居于優勢地位的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圍繞主幹學科,強化辦學特色,建設若幹一流學科,擴大國際影響力,帶動學校進入世界同類高校前列。擁有某一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突出學科優勢,提升學科水平,進入該學科領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中央财政将中央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納入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中統籌考慮,并通過相關專項資金給予引導支持;鼓勵相關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對中央高校給予資金、政策、資源支持。地方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由各地結合實際推進,所需資金由地方财政統籌安排,中央财政通過支持地方高校發展的相關資金給予引導支持。中央基本建設投資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相關基礎設施給予支持。
強化績效,動态支持
創新财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績效導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資金分配更多考慮辦學質量特别是學科水平、辦學特色等因素,重點向辦學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學校傾斜,在公平競争中體現扶優扶強扶特。完善管理方式,進一步增強高校财務自主權和統籌安排經費的能力,充分激發高校争創一流、辦出特色的動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積極采用第三方評價,提高科學性和公信度。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基礎上,根據相關評估評價結果、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動态調整支持力度,增強建設的有效性。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适當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适當減少支持力度。
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會、學校相結合的共建機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勵有關部門和行業企業積極參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圍繞培養所需人才、解決重大瓶頸等問題,加強與有關高校合作,通過共建、聯合培養、科技合作攻關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按照平穩有序、逐步推進原則,合理調整高校學費标準,進一步健全成本分擔機制。高校要不斷拓寬籌資渠道,積極吸引社會捐贈,擴大社會合作,健全社會支持長效機制,多渠道彙聚資源,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組織實施
組織管理
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頂層設計、宏觀布局、統籌協調、經費投入等重要事項決策,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國務院。教育部、财政部、發展改革委負責規劃部署、推進實施、監督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部承擔。
推進實施
要完善配套政策,根據本方案組織制定績效評價和資金管理等具體辦法。
要編制建設方案,深入研究學校的建設基礎、優勢特色、發展潛力等,科學編制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提出具體的建設目标、任務和周期,明确改革舉措、資源配置和資金籌集等安排。
要開展咨詢論證,組織相關專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國家戰略需要,對學校建設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進行咨詢論證,提出意見建議。
要強化跟蹤指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态監測,及時發現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建立信息公開公示網絡平台,接受社會公衆監督。
管理舉措
分類建設引導特色發展
充分考慮不同類型高校和學科的特點及建設條件,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兩類遴選确定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重在一流學科基礎上的學校整體建設、重點建設,全面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和創新能力;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重在優勢學科建設,促進特色發展。
開放競争激發建設活力
根據高校承擔的主要職能确定遴選條件。面向所有高校,根據遴選條件遴選确定建設高校。不論是中央高校還是地方高校,同樣标準、同等對待,開放競争,鼓勵競争。在充分利用國内外第三方評價結果基礎上,形成對高校的多元客觀評價,不再單獨組織申報,避免突擊整合、互相挖角等無序競争、惡性競争。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精準支持,突出績效導向,專項資金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基礎上,實行動态調整,對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加大支持力度,對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減小支持力度。推動高校聚焦任務、内涵發展、争創一流。
打通動态管理打破身份固化
建立建設高校有進有出動态調整機制,對于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确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全盤統籌建設深化綜合改革
要求建設高校結合綜合改革方案,加強和改進中國共産黨對高校的領導,統籌學校整體建設和學科建設,完善内部治理結構,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實現關鍵環節突破,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以“雙一流”建設深化高校綜合改革,以綜合改革推進“雙一流”建設。加快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學校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遴選認定
遴選要求
遴選認定“雙一流”建設高校,既要破除封閉固化的做法,打破終身制,又要考慮高等教育戰略布局,考慮國家急需、特色鮮明、無可替代的學科。注意突出四個重點:
一是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落實“四個服務”要求,加強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内涵發展,紮根中國大地辦大學,積極探索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的中國道路中國模式。
二是鼓勵和支持高水平建設。“雙一流”建設的目标是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前列或行列,是突破性工程,重在扶優扶強、引領示範,必須堅持高水平、鼓勵高水平、支持高水平。
三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布局。把國家重大戰略布局作為遴選“雙一流”建設高校的重要因素,把“211工程”“985工程”等作為重要基礎,發揮“雙一流”建設對區域、行業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
四是扶持特殊需求。對于經過長期建設、具備鮮明特色且無可替代的學科或領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求,但在第三方評價中難以體現的高校予以扶持。
在這裡要特别說明,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遴選,既要體現沖擊一流的水平,也要與中國國情國力相适應;既要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布局,也要與以往重點建設項目平穩銜接。專家委員會讨論确定:以學科為基礎,一流大學拟建設高校從一流學科拟建設高校中遴選産生,主要根據客觀數據和綜合評價。
有兩個主要考慮:一是落實穩中求進、繼承創新的原則,既要繼承原“985工程”建設基礎,又要以改革促進發展,以改革增加建設動力,特别是加大對那些需要加強建設的高校的壓力,實行存量改革、激發活力。二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并有利于加快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同時,考慮到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整體建設任務更重,示範效應更加明顯,更需要提升主動性和積極性,為打破身份固化、激發建設活力,将一流大學區分為A、B兩類。這樣做主要是希望督促所有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加快改革、加快發展,并推動歸入B類的高校正視差距、奮起直追。
在具體工作中,将做到三個同等,即同等重視、同等建設、同等評價。同等重視,就是一視同仁,都是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都是沖擊世界一流的重點建設對象;同等建設,就是建設方案同等要求,政策經費等都同等覆蓋;同等考核,都按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标準評估考核,一個尺子一個标準。
遴選步驟
根據《總體方案》《實施辦法》,“雙一流”建設高校通過競争優選、專家評選、政府比選、動态篩選産生。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以增量方式統籌推動建設,以存量改革激發建設活力。“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的認定遴選程序主要分為四個步驟:
第一步,根據《總體方案》《實施辦法》,組建“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高層次戰略專家作用,具體承擔遴選認定和審核建設方案的有關工作。
第二步,依托專家委員會,以學科為基礎,确定遴選認定标準,産生拟建設高校名單及拟建設學科。具體分為三個環節:首先,綜合考慮有關第三方評價的權威性、影響力及高校認可度,論證确定采用的第三方評價結果;然後,以中國特色學科評價為主,特别是反映人才培養和學科水平的評價,酌情參考國際評價,統籌考慮國家戰略、行業區域急需、不可替代性等因素,論證形成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認定标準;最後,根據認定标準,遴選産生137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議名單,随之對應産生了拟建設學科。
在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議名單基礎上,綜合評價論證提出42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建議。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重在一流學科基礎上的學校整體建設、重點建設,全面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和創新能力;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重在優勢學科建設,促進特色發展。此後,根據專家委員會的建議,三部委審議确定“雙一流”拟建設高校及拟建設學科名單。
第三步,确定拟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拟建設高校編制論證建設方案,經所屬省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三部委。專家委員會對拟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進行審議咨詢,首先把牢政治關,其次堅持綜合評價和内涵發展導向,逐校對建設方案提出具體咨詢意見。三部委研究後,根據咨詢意見通知有關高校修改完善建設方案,并對修改完善情況進行核對把關。
第四步,三部委根據專家委員會意見,研究确定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報國務院批準。其中,專家委員會根據國家需求、布局、區域發展以及政策連續性等因素,建議部分高校自主确定了一批建設學科,考慮到這批學科的特殊性,在名單中特予注明。
機制創新
三部委在總結以往重點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充分借鑒教育體制改革、科技體制改革、高等院校設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工作的推進機制,積極推進“雙一流”建設高校認定遴選機制的改革創新,主要有:
一是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成立專家委員會、建立戰略專家咨詢組織,是“雙一流”建設的重要創新,也是實施推進的重要保證。專家委員會由來自有關部委、高校、科研機構、學會協會和咨詢機構的代表組成,特别兼顧了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傳統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代表,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權威性,不僅在認定遴選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在建設方案咨詢、跟蹤指導、建設中期和周期評價等方面也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改革認定工作流程。采用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