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意思是三種惡劣風氣,所滋生的十種罪愆。
曆史背景
夏朝的帝王孔甲,常常沉湎于酒色歌舞,無所事事,不理朝政。當時把這股歪風稱為“巫風”。“巫風”蔓延,夏朝從此一蹶不振,傳至五代而被商所滅。商湯總結夏朝滅亡的教訓,特地制定了一種法律制度,叫做“官刑”,針對官吏專門制定的刑罰,以警戒公卿百官,也就是打擊當時官吏中存在的“三風十愆”的歪風邪氣。“三風”(如巫風、淫風、亂風)和“十愆”(如嗜酒淫亂,追求财物和女色,遊蕩取樂,不聽聖人勸告,拒絕中肯的诤言,疏遠德高望重的年老長者,與無知之輩為伍),如果不制止,不杜絕,那就會導緻家喪國亡的結局。因此“官刑”規定,凡是官吏,不管其職位高低,隻要違反“三風十愆”中任意一項,均要處以墨刑,并被送到專司教化的官吏(蒙士)那裡去接受訓誠。
成語出處
《尚書·伊訓》:“‘敢有恒舞于宮,酣歌于室,時謂巫風。敢有殉于貨色,恒于遊畋,時謂淫風。敢有侮聖言,逆忠直,遠耆德,比頑童,時謂亂風。惟茲三風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喪;邦君有一于身,國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