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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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報關、通關系統
QuickPass:快速報關/通關系統目前企業安裝QP系統是紙質手冊電子化試點的要求,電子化手冊項下的報關單必須使用QP系統錄入,如果代理報關公司沒有安裝QP系統,将無法預錄入報關單數據。[1]在該測量過程中,随着構成信号的光譜成分的重複出現,信号增多,也就是說QP值的測量結果取決于信号重複出現的頻率,根據它們的重複出現頻率,信号主要有兩種,一種為寬帶信号,另一種是窄帶信号,窄帶信号是一種可以被光譜公析儀所分解的信号,不間斷波信号就是一種頻率固定不變的窄帶信号,寬帶信号是一種不能被光譜分析儀分解的信号。
  • 中文名:快速報關/通關系統
  • 外文名:Q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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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的作用

目前企業安裝QP系統是紙質手冊電子化試點的要求,電子化手冊項下的報關單必須使用QP系統錄入,如果代理報關公司沒有安裝QP系統,将無法預錄入報關單數據。

報關系統

報關單申報系統的主要功能包括:報關單的預錄入、申報、打印;轉關運輸提前報關單的錄入、申報、打印;出口二次轉關單的預錄入、查詢、申報;報關單(包括轉關運輸提前申報的報關單和其随附的轉關運輸申報單)的查詢;報關清單的預錄入、申報、查詢、打印、下載;海關回執的查詢;業務統計等。通過該系統企業可以方便、快捷地進行報關單、轉關運輸提前運輸報關單、轉關運輸申報單的錄入、申報、相關數據查詢、海關回執查詢、業務統計等,從而有效地提高報關企業的工作效率。

2006年,青島數據分中心在山東電子口岸平台上部署推廣了QUICKPASS報關申報系統,并在全關區所有現場完成了切換,有力支持了“多點報關、口岸驗放”改革。期間先後啟動了黃島、大港與其他隸屬海關之間,日照與臨沂、淄博間的“多點報關,口岸驗放”及黃島、大港之間“互為口岸,兩地報關”改革。目前,内陸地區90%以上的進出口企業采用“多點報關”模式通關,最高達98%。企業通關時間由3天縮短到1天,内陸海關報關單量增長了近6倍,分流了口岸海關約15%的報關單量,大大緩解了現場忙閑不均的狀況,也極大增強了内陸海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能力。

準峰值

檢波方式:準峰值

準峰值(QP),所表現的是測量信号能量的大小。由于準峰值檢波器的充電時間要比放電時間快得多,因此信号的重複頻率越高,得出的準峰值也就越高。(在GB9254-1998中提到過在測量接收機上所示的讀數在限值附近波動時,則讀數的觀察時間應不少于15s,記錄最高讀數,而孤立的瞬間高值忽略不記。)準峰值檢波器還能以線性方式對不同幅度的信号起響應。這樣,準峰值既可以反映信号的幅度,也能反映出信号的時間分布。

QP值是一種測量方法

在該測量過程中,随着構成信号的光譜成分的重複出現,信号增多,也就是說QP值的測量結果取決于信号重複出現的頻率,根據它們的重複出現頻率,信号主要有兩種,一種為寬帶信号,另一種是窄帶信号,窄帶信号是一種可以被光譜公析儀所分解的信号,不間斷波信号就是一種頻率固定不變的窄帶信号,寬帶信号是一種不能被光譜分析儀分解的信号。

如果是窄帶信号,在Peak值,QP值以及平均值的測量中會産生相同的振幅,如果是寬帶信号,測量出的QP值就小于Peak值,信号的增加量(可以通過QP值的測量電路中具體的充放電時間常量來解釋)是被測信号的重複出現頻率的函數信号的重複出現頻率越低QP什就越小。由于QP值測量儀會用到充放電時間常量,因此當QP值測量儀接通時,光譜分析儀就必須減慢其掃描的速度,由于信号QP值總是小于或等于其Peak值,所以隻有當信号的Peak值接近或超過測試限值時才有必要測量它的QP值。

二次規劃

二次規劃是非線性規劃中的一類特殊數學規劃問題,在很多方面都有應用,如投資組合、約束最小二乘問題的求解、序列二次規劃在非線性優化問題中應用等。在過去的幾十年裡,二次規劃已經成為運籌學、經濟數學、管理科學、系統分析和組合優化科學的基本方法。

到目前為止,已經出現了很多求解二次規劃問題的算法,如Lemke方法、内點法、有效集法、橢球算法等等,并且現在仍有很多學者在從事這方面的研究工作。

受權人

Qualified Person: 質量受權人

歐盟有關質量受權人的法規自1975 年開始執行,對質量受權人(Qualified Person,QP)的資質、職責有明确要求,而且歐盟GMP 全面引述了相關的規定;WHO關于質量受權人(Authorized Person,AQ)的規定與歐盟基本一緻。美國FDA 沒有相關規定,但其職責被包含在質量管理部門和質量負責人的職責中。新版中國GMP 引入了質量受權人的概念,并對其職責作出基本規定。藥品質量受權人(Qualified Person,簡稱QP)是指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和工作經驗,經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全面負責藥品生産質量的高級專業管理人員。藥品質量授權人則是藥品生産企業的法人代表,将藥品生産質量管理方面的職責全權授予藥品質量受權人。1975年,歐盟頒布75/319/EEC 法令,首次寫入藥品質量受權人制度。歐盟規定每家企業至少應有一位質量受權人,生産的每批藥品都要質量受權人簽字放行後才能上市銷售。

《藥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2010修訂版

第二十三條關鍵人員至少應包括企業負責人、生産管理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關鍵人員應為企業的全職人員。

質量管理負責人和生産管理負責人不得互相兼任。質量管理負責人和質量受權人可以兼任。

第二十五條質量受權人

質量受權人承擔産品放行的職責,參與質量管理活動。應制定操作規程确保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職責,不受企業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幹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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