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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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英語考試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是由教育部主辦,教育部考試中心主持和實施的大規模标準化考試,是全國性的教學考試,[1]每年各舉行兩次。符合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本科和研究生中的在校生;另外,本校已設六級考點,原則上不得跨校考試。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是一項大規模标準化考試,這種考試屬于尺度相關常模參照性考試(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即以教學大綱為考試的依據,但同時又反映考生總體的正态分布情況。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每年各舉行兩次。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2007年1月起,六級考試不再接受非在校生報名。
  • 中文名:大學英語等級考試
  • 外文名:
  • 别名:
  • 英文名:College English Test Band 4 and Band 6
  • 滿分:710
  • 合格:425以上
  • 組織機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
  • 考試性質:全國統考
  • 考試周期: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

簡介

全國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是教育部主管的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其目的是對大學生的實際英語能力進行客觀、準确的測量,為大學英語教學提供服務。

大學英語考試也是一項大規模标準化考試,在設計上必須滿足教育測量理論對大規模标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是一個“标準關聯的常模參照測驗”。

考試目的

大學英語考試根據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個《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由教育部(原國家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司組織的全國統一的單科性标準化教學考試,分大學英語四級考試(CET-4)和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兩種。考試合格者發給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考試合格證書,成績優秀者注明”優秀”字樣。

1985年,教育部在批轉《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通知中指出:“《大綱》确定的教學目的和教學要求反映了當前國家對高等專業人才外語方面的要求,是我委今後檢查大學英語教學質量的依據”,通知還指出:“重點院校一般應達到基礎階段四級教學要求,非重點院校應達到的級别由各校自定”。“凡執行本大綱的學校,教育部将對結束四、六級學習的學生進行統一的标準測試”。

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就是根據上述規定設計的,目的是測量考生是否達到了《教學大綱》中規定的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的教學要求,促進和檢查《教學大綱》的貫徹執行,從而提高大學英語教學的水平。大學英語等級水平考試前兩級相對容易些,但是四、六級就沒有那麼多人容易過。

組織實施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作為一項全國性的教學考試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主辦,分為四級考試(CET-4)和六級考試(CET-6),每年各舉行兩次。從2005年1月起,成績滿分為710分,凡考試成績在220分以上的考生,由國家教育部高教司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發給成績單。

組織結構

由國家教育部任命成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全國若幹重點大學的有關教授和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幹人,專業委員會委員和咨詢委員會委員各若幹人。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組織上對大學英語考試負責。部分考務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考試委員會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辦公地址設在上海交通大學校内。

報名考試

報名資格

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和六級考試的主要對象分别是高等學校修完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本科生;同等程度的大專生或碩士研究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同等程度的夜大或函授大學學生經所在學校同意,可在本校報名參加考試;凡已取得CET-4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CET-4考試;凡已取得CET-6合格證書者不能再參加CET-6考試。但參加過CET-4或CET-6考試未及格者,可以再次報名參加考試;1987年後畢業需要補考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報名方法

以學校為單位自願參加,集體報名;考試日若考生在外地實習,仍應在所在學校報名;報名截止後,不再接受報名。

考試日期

大學英語等級考試每年有兩次考試時間,分别是6月20号和12月20号,四級上午考,六級下午考。

考試流程

8:50——9:00試音時間

9:00——9:10播放考場指令,發放作文考卷

9:10取下耳機,開始作文考試

9:35發放含有快速閱讀的試題冊(但9:40才允許開始做)

9:40——9:55做快速閱讀

9:55——10:00收答題卡一(即作文和快速閱讀)

9:55——10:00重新戴上耳機,試音尋台,準備聽力考試

10:00開始聽力考試,電台開始放音聽力結束後完成剩餘考項。

11:20全部考試結束。

成績單樣張

從2005年6月開始,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再發放合格證書,取而代之的是成績通知單。

分布在290-710分之間内,具體是正态分,均值是500分,一個标準差在70分,成績低可以到290,高可以到710,成績單上給每個學生報總分和各部分的單項分。另外口語考試仍将分成績等級發放證書。

考試成績劃分

考試分四塊:聽力,分值35%,閱讀,35%,寫作,15%,綜合,15%。

總分達到425合格,四級成績不到425不能報考六級。四級成績過550或六級成績過520可以考口語。

改革介紹

改革進程

2005年6月考試起,四、六級考試成績将采用滿分為710分的計分體制,不設及格線;成績報導方式由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即考後向每位考生發放成績報告單,報導内容包括:總分、單項分等。為使學校理解考試分數的含義并根據各校的實際情況合理使用考試測量的結果,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将向學校提供四、六級考試分數的解釋。

在考試内容和形式上,四、六級考試将加大聽力理解部分的題量和比例,增加快速閱讀理解測試,增加非選擇性試題的比例。試點階段的四、六級考試由四部分構成:聽力理解、閱讀理解、綜合測試和寫作測試。聽力理解部分的比例提高到35%,其中聽力對話占15%,聽力短文占20%。聽力對話部分包括短對話和長對話的聽力理解;聽力短文部分包括短文聽寫和選擇題型的短文理解;聽力題材選用對話、講座、廣播電視節目等更具真實性的材料。閱讀理解部分比例調整為35%,其中仔細閱讀部分(careful reading)占25%,快速閱讀部分(fast reading)占10%。仔細閱讀部分除測試篇章閱讀理解外,還包括對篇章語境中的詞彙理解的測試;快速閱讀部分測試各種快速閱讀技能。綜合測試比例為15%,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完型填空或改錯,占10%;第二部分為短句問答或翻譯,占5%。寫作能力測試部分比例為15%,體裁包括議論文、說明文、應用文等。試點階段四、六級考試各部分測試内容、題型和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2005年6月起教育部考試中心将啟用新的四、六級考試(試點)報名和考務管理系統,嚴格認定考生報名資格,加強對考場組織和考風考紀的管理,切實做好考試保密工作。具體方案将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在近期内另行公告。

由于四、六級考試是一個每年涉及上千萬考生的超大規模标準化考試,因此考試内容和形式的改革須經過一定規模的試點,對新試卷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作出科學的論證,并了解師生的反饋。為此,自2006年1月開始,從參加大學英語教學改革試點學生中試行改革後的四級考試,自2006年6月開始以同等方式試行新的六級考試。初步定于2007年1月全面實施改革後的四級考試,2007年6月全面實施改革後的六級考試。考委會将按照《教學要求》制定新的四、六級考試大綱和樣題,并及時向教師和學生公布。

中長期改革設想

考試委員會将不斷研究開發适合四、六級考試的新題型,研究改革後的四、六級考試對教學的後效;同時,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完善考務管理系統,實現四、六級考試網上閱卷(CET-Online Marking),研究計算機化四、六級考試(CET-CBT),争取在一定考生範圍内或在某種能力測試中實現四、六級機考。

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還将進一步完善其考試系列,更好地适應不同層次學校的需要,更有利于分層管理、分類指導。為此,四、六級考委會将根據對目前國内、國際語言測試理論和實踐的研究和分析,制訂以中國英語學習者為對象,能與國際接軌的英語語言能力等級量表,以更準确地描述我國大學生的英語能力。

同時,研究開發入學水平考試(CET-Placement Test),用于測量大學生入學時的英語水平,為學校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學目标提供依據,并采用“平均級點分”等統計手段,更準确地反映教學的進步幅度,以調動廣大師生的教學積極性。

此外,考委會還将研究開發高端考試(CET-Advanced Level),用于測試學生是否達到《教學要求》中“更高要求”所規定的英語綜合應用能力,即能以英語為工具,直接參與國際學術會議、國際學術交流等。

提高研究生申請門檻

2014年11月5日,香港中文大學研究生入學申請官方網頁上顯示,要求學生托福不低于550分,雅思不低于6.5分,GMAT不低于21分,并注明“CET6(内地大學英語六級考試)不低于430分隻适用于2014-2015及在此時間之前的申請學生”。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大學等部分港校提高研究生申請門檻,不再承認大學英語六級成績,統一接受雅思和托福成績。

在香港大學的研究生入學申請網站上,也注明“香港地區以外授課不是英語的學生,需提供英語水平測試的官方證明:如托福、雅思、GMAT等。”

計分體制

2005年6月考試起,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的原始分數在經過加權、等值處理後,參照常模轉換為均值為500、标準差為70的常模正态分數。同時,四、六級考試不設及格線,考試合格證書改為成績報告單。

四、六級考試報道總分計算公式為:式中X表示每個考生加權、等值處理後的原始分數,Mean表示常模均值,SD表示常模标準差。

四、六級的分數常模群體由1987年的全國若幹所重點大學的近萬名本科生組成。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計劃在2006年對常模進行第一次修訂。

常模正态分數的特點是能夠報道考生在常模群體中所處的百分位置。舉例如下:

某考生四級報道總分是450分,則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是24%,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成績優于常模群體中24%的人。

某考生六級報道總分是500分,則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在48%~57%之間,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成績至少優于常模群體中48%的人,但不會優于57%的人。

四、六級的單項報道分也是常模正态分數,但參照的常模是相應的單項常模。因此,單項報道分能夠報道考生在各單項常模群體中所處的百分位置。舉例如下:

某考生四級作文報道分數是62分,則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是在77%~86%之間,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成績至少要優于常模群體中77%的人,但不會優于86%的人。

某考生六級聽力報道分數是100分,則其在常模群體中的百分位是54%,表示這名考生的英語聽力成績優于常模群體中54%的人。

作用影響

1.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已引起全國各高等院校及有關教育領導部門對大學英語教學的重視,調動了師生的積極性。效度研究的大量統計數據和實驗材料證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不但信度高,而且效度高,符合大規模标準化考試的質量要求,能夠按教學大綱的要求反映我國大學生的英語水平,因此有力地推動了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貫徹實施,促進了我國大學英語教學水平的提高。

2.大學英語考試每年為中國大學生的英語水平提供客觀的描述。由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廣泛采用現代教育統計方法,分數經過等值處理,因此保持曆年考試的分數意義不變。

3.由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采用正态分制,使每次考試後所公布的成績含有大量信息,成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決策的動态依據,也為各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采取措施提高教學質量提供了反饋信息。

4.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從命題、審題、考務組織、統計分析到成績發布已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是一項組織得較好的、嚴格按照标準化考試質量要求進行的大規模考試。

5.大學英語考試已經得到社會的承認,已經成為各級人事部門錄用大學畢業生的标準之一,産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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