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名稱:丁基羟基茴香醚
别名:丁基大茴醚;BHA
分子式:C11H16O2
分子量:180.25
制法
①由對苯二苯與叔丁醇反應,生成2-叔丁基對苯二酚,再在鋅粉存在下與硫酸二甲酯反應而制得。
②以磷酸或硫酸為催化劑,對羟基茴香醚與叔丁醇反應制得。
毒理學依據
①LD50:小鼠口服1100mg/kg(bw)(雄性),小鼠口服1300mg/kg(bw)(雌性);大鼠口服2000mg/kg(bw),大鼠腹腔注射200mg/kg(bw);兔口服2100mg/kg(bw)。
②ADI:0~0.5mg/kg(FAO/WHO,1994)。
③GRAS:FDA-21CFR182.3169,172.110,172.515,172.615,172.340。
鑒定方法
取少量樣品,通過氣相色譜儀器進行定量分析。
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标準》(GB2760-1996)中規定:二丁基羟基甲苯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幹魚制品、餅幹、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頭、腌臘肉制品、早餐谷類食品,食用量為0.2g/kg。丁基羟基茴香醚與二丁基羟基甲苯、沒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時,其中丁基羟基茴香醚與二丁基羟基甲苯總量不得超過0.1 g/kg,沒食子酸丙酯不得超過0.05 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計)。此外也可用于膠姆糖配料。
其他使用參考:在動物油中用量為0.001%~0.01%;植物油,0.002%~0.02%;焙烤食品,0.01%~0.04%;谷物食品,0.005%~0.02%;豆漿粉,0.001%;精煉油,0.01%~0.1;糖果、口香糖基用量可達0.1%。
另外如台灣省《食品添加劑使用範圍及用量标準》(1986)規定: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油脂、奶油、幹魚、貝類制品及其幹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凍魚、貝類及冷凍鲸魚肉的浸漬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FAO/WHO(1984)規定:丁基羟基茴香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最大使用量為0.2 g/kg。
與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時,沒食子酸酯、特丁基對苯二酚合用時,沒食子酸不得超過100mg/kg,總量為0.2g/kg;用于人造奶油,單用或與二丁基羟基甲苯、沒食子酸酯類混合使用時,沒食子酸酯類不得超過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調制奶及其制品。日本規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魚、貝類冷凍品浸漬液用量低于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