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式自動步槍

56式自動步槍

自動步槍
中國56式沖鋒槍,正式名稱為1956年式沖鋒槍,近年來也開始改稱為突擊步槍,是仿制自蘇聯AK47型7.62mm突擊步槍,在1956年生産定型,研制小組的組長為趙瑞之工程師,由于當時我國的武器思想較為傳統,因此把這種發射中間型威力槍彈的全自動武器定型時稱之為沖鋒槍。[1]
    中文名:56式自動步槍 外文名: 所屬品牌: 英文名:Type 56 assault rifle 生産公司:趙瑞之工程師 國家:中國 口徑:7.62毫米 全重:4.3千克 槍長:1102毫米 射速:600發/分 有效射程:400米 研發日期:1950年 次型/級:56-1、56-2、81式 服役時間:1956年 定型時間:1956年

介紹

1950年代,中國在蘇聯的幫助下建立起自己的軍工業。

在當時接受大量蘇聯援助的情況下,武器的研制也是從全面引進的基礎上開始起步。各項技術數據、生産設備甚至樣品都是直接從蘇聯引進。

1956年,解放軍定型了56式槍族并開始量産。與56式自動步槍同一年定型的還有仿制SKS的56式半自動步槍和仿制RPD的56式輕機槍,是為56式槍族。

在50年式末56式槍族大量裝備中國人民解放軍,取代原本服役的中國制53式步騎槍、日本三八式步槍和美國M1903春田步槍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制式步兵武器。當時一個陸軍步兵班的典型配置是:2支56式自動步槍、2支56式班用機槍、7支56式半自動步槍。

由于56式在設計時,中國軍隊的武器思想還很傳統,此槍很長一段時間内都被稱作“沖鋒槍”,且其戰術定位也被設定為班組火力支援用武器,用于提供近距離壓制火力,因此56式最初稱為1956年式沖鋒槍,簡稱“56沖”。研制小組的組長為趙瑞之工程師。

在1962年的中印之戰後這種思想開始轉變,并發展出63式自動步槍,但63式步槍在制作上出現不可接受的缺憾,至1970年代後期被撤裝。在1979年中越戰争時,56式仍為解放軍的火力支援,僅班長及副班長配有。越南戰争時的北越軍隊和越共遊擊隊就曾大量使用56式,據說越南擁有的56式一度比中國還多。

同一年定型的還有56式半自動步槍(仿制SKS半自動步槍)和56式輕機槍(仿制RPD輕機槍),都是完全不同的武器。仿制56式槍械是在全面引進的基礎上進行的,在50年代中期從蘇聯引進産品圖、設計計算、尺寸鍊計算、試驗檢查規範等全套資料,以及工藝規程、工裝資料等工藝技術文件,甚至還有部分硬件,如成槍、部件以及關鍵工裝、刀具、量具等。

56式7.62毫米自動步槍是仿制前蘇聯AK-47型7.62毫米自動步槍即卡拉什尼科夫自動步槍的産品,1956年生産定型,1963年改型56-1式, 1980年改型56-2式, 1991年改型QBZ56C式。開始設計幾乎都是仿照AK-47的·,僅僅是在快慢機當印有漢字。56式沖鋒槍是我國生産和裝備量最大的自動步槍,至今仍在裝備部隊。

結構性能

56式沖鋒槍的最大特點是火力猛烈,動作确實可靠,能适應在特殊的環境、氣象條件下作戰。全槍較短,便于攜帶操作,結構簡單緊湊、便于訓練維修。56式沖鋒槍自裝備以來,深受部隊歡迎,直到今天仍有部分在裝。然而該槍也有明顯的不足,為了突出射擊動作的可靠性,自動機運動能量偏大,射擊時産生強烈震動,難以持槍,射擊精度稍差,點射更難以掌握,該槍質量也偏重。

56式沖鋒槍系列的戰鬥射速為:掃射每分鐘90~100發,單發射擊每分鐘40發。配用1956年式7.62mm普通彈(通常稱為56式步槍彈),在100米距離上能擊穿6mm厚的鋼闆、150mm厚的磚牆、300mm厚的土層或400mm厚的木闆。在使用上,對單個目标在300米内實施點射,在400米内實施單發射擊效果最好,集中火力可對500米内的飛機、傘兵進行射擊,可以殺傷800米内的集團目标,彈頭飛到1.5公裡處仍有殺傷力。

56式沖鋒槍和AK-47一樣性能可靠,采用槍機回轉式閉鎖方式,活塞長行程自動原理。操作簡便,易于訓練和維修,自動機在任何環境下均能獲得足夠的後坐動能,确保在風沙等惡劣條件下射擊也有良好的可靠性。但缺點也和AK-47一樣,巨大的後坐能量在射擊時産生強烈的震動,尤其點射時,很難控制槍身的抖動,射擊精度差,重量偏大。

保險裝置

保險/快慢機位于機匣右後方。按壓快慢機至上方位置時為保險狀态,将鎖定拉機柄和槍機,阻止其運動;向下一檔至“連”或“L”處為連發模式,至“單”或“D”處為單發射擊模式。

後改成“0”,“1”,“2”;0表示保險狀态,1表示單發,2表示連發;後來我軍就通用0,1,2來表示槍的3種狀态。

質優價廉

中國56式自動步槍以其穩定的性能和不高的價格一直是世界輕武器世界的寵兒。

特别是56式自動步槍配套使用的7.62mmX39中間威力子彈,由于質量好威力大價格便宜因此遠比歐美甚至是俄羅斯原産子彈都受到推崇。

退彈過程

彈匣扣位于彈匣槽的後部。卸下彈匣後,後拉拉機柄,退出膛内槍彈。通過抛殼窗檢查彈膛及進彈口,釋放拉機柄,扣動扳機。裝備情況

長時間以來,中國戰術指導思想是“全民皆兵”,強調傳統步槍的作用,即能在中遠距離上瞄準射擊,在接近距離上要刺刀見紅,可以大量裝備做到人手一支,又可以控制彈藥消耗,所以對單發步槍(半自動步槍)情有獨鐘。因此,一開始時,56式沖鋒槍并未在全軍戰士中配備,隻是在步兵班少量配裝,主要是用于提供近距離的壓制火力,擔當“沖鋒槍”的角色。在中印邊境之戰後,56式沖鋒槍的裝備數量開始逐步增加,在對越自衛還擊戰中,56式沖鋒槍已經成為步兵班的主要武器。

在抗美援越期間,中國曾提供了大量的56式沖鋒槍給北越軍和遊擊隊,據說當時越軍手中的56式沖鋒槍比中國還多,後來在對越自衛還擊戰中,雙方的武器基本都是56式沖鋒槍。

中國生産的56式系列沖鋒槍也廣泛地出口至其他第三世界國家,被稱為中國AK,同時,中國AK在美國的民間市場上也以其性能可靠、價格便宜而很受歡迎。雖然我軍在1980年代全面裝備81式自動步槍,但直到今天,56式系列沖鋒槍仍有部分在我軍中服役,在民兵單位中也裝備有一定數量的56式沖鋒槍。

改進型号

早期的56式沖鋒槍

完全仿自AK47,隻是快慢機檔位上印的是漢字,刺刀也完全仿造AK47第三型刺刀,但這種56式沖鋒槍産量不是很大,後來改進了準星并在槍管下增加了标志性的折疊刺刀,1963年,56式沖鋒槍的改進型56-1式沖鋒槍設計定型,56-1式沖鋒槍主要供空降兵和特種部隊使用,它的最大特點是将原有的木制槍托改為可向下折疊的鋼制框架槍托,使結構更加緊湊。

56-2式沖鋒槍

1980年,56-2式沖鋒槍設計定型。56-2式沖鋒槍的主要改進是取消了刺刀(但仍有少量依舊保留折疊刺刀),槍托改為右向折疊。另外在細節上也作了一些不易察覺的改進。如56式沖鋒槍的保險扳把上端面形狀與機匣和機匣蓋間的讓位槽相同,當保險扳把處于保險狀态時,剛好可以蓋住讓位槽,攜行時可防沙塵進入。56-2式沖鋒槍在此基礎上加寬了保險扳把的寬度,在機匣蓋的下檐設計了一個突出的“屋檐”,保險扳把在保險狀态下可伸入“屋檐”下,防塵效果更好。

在新材料的選用方面,56-2式沖鋒槍嘗試了以玻璃鋼零件代替木制件的做法:護木、握把、槍托護闆均采用玻璃鋼制件,握把的曲線形設計較原來的木制握把更為舒适。上、下護木分别以栓銷固定于槍身上。由于玻璃材料的硬度及耐磨性遠優于木制件,而且耐潮濕,因此使用壽命長于木制件,而且從節約資源的角度考慮,也有長遠的意義。美中不足的是,玻璃鋼零件不具備木制件所特有的彈性,因此在沿用56式沖鋒槍槍身結構的情況下,上、下護木很容易松動。

早期的56式沖鋒槍為鍛造機匣,後改為沖壓件。沖壓機匣和鍛壓機匣的區别主要是沖壓機匣上有鉚釘和沖壓凹坑,鍛造機匣兩側有長方形銑削凹坑以及固定木托形狀,沖壓機匣為類似AKM的流線型,鍛造機匣為AK47的多邊形。因為56-2式沖鋒槍定型較晚,故一開始生産即采用了沖壓機匣,節約了生産成本,提高了生産效率,将節套、尾座等零部件鉚接于機匣上,抛殼挺點焊于機匣左側内壁。

在折疊槍托自動步槍的設計過程中,槍托的折疊方式很重要。設計得合理,可以在充分發揮步槍火力優勢的前提下提高勤務性。設計得不合理,雖然牽強地縮短了全槍的長度,但影響了自動步槍的操作,是一種弄巧成拙、得不償失的做法。在56式沖鋒槍原有的設計中,因為槍身右側有突出的拉機柄,所以背帶環被安置在槍身左側。設計56-2式沖鋒槍時,為了不影響原有的結構,側向折疊的槍托隻能向右折疊。

但這種設計必然會影響到槍托折疊狀态下射手對保險扳把的操作(開、關保險,單、連發轉換等)。為解決這一問題,設計人員調整了槍托折疊後的角度,使水平折疊改為略向下傾斜,并在槍托右側護闆上留出了為保險扳把軸讓位的槽子,以讓開保險扳把,方便操作。但這種方法并沒有完全解決槍托折疊狀态下與保險扳把的幹涉問題,尤其在射手戴手套射擊時更為不便。相比之下,81-1式自動步槍就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56-2式沖鋒槍作為56式沖鋒槍的折疊槍托改進型,由于操作性問題及81-1式自動步槍的定型,因此沒有像56式沖鋒槍和56-1式沖鋒槍一樣被廣泛列裝,但其折疊槍托的結構及玻璃鋼材料的應用對後來國産自動步槍的研制生産有着非常的意義。

56式沖鋒槍和AK47一樣,都是采用銑削機匣的,這種機匣的缺點是比較重,而且加工過程複雜,成本高,耗材多。但由于50年代末中蘇關系問題而不能得到關于沖壓機匣這方面的援助,趙瑞之在1964至1967年擔任援建阿爾巴尼亞國防工程55項目專家組組長,期間接觸過AKM,回國後便進行把56式沖鋒槍的機匣改為沖壓生産的攻關研究,因為沖壓機匣便于生産,成本低,因此56式沖鋒槍的生産線都逐步改為生産沖壓機匣,不過原裝備的銑削機匣的56式沖鋒槍仍在使用。識别中國生産的沖壓機匣與其他國家沖壓機匣的一個明顯特征,是中國的沖壓機匣鉚接方式與RPK類似,而與AKM不同。

QBZ56C式短自動步槍

在中國的56式沖鋒槍家族中有一支比較特别的步槍,它是“中國制造的AK47”中變化最大的一支,也是融入我國自己的設計思想最多、根據中國人的體型量身打造的步槍,[3] 這就是中國的QBZ56C式短自動步槍。56C短步槍是我軍裝備的第一支短步槍,至今仍在部隊中使用。該槍1988年開始進行改進研制.1991年批準設計定型,通常簡稱為56式短步槍,或56式短沖,最早的時候也被稱為56--3式步槍。

56C短步槍是在56-2沖鋒槍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其結構原理與56—2沖鋒槍基本相同,自動方式為導氣式,可單、連發射擊。其最主要的特點是全槍的外形尺寸較小、質量輕、便于攜帶、操作使用方便。56C戰鬥時全槍長764毫米(槍托展開),攜行時全槍長557毫米(槍托折疊),全槍重僅為2.85千克,相比56-2沖鋒槍的槍長874毫米/654毫米、槍重3.9千克可以說有了較大改進,重量降低了27%。因此,56C短步槍特别适合于近距離(300米内)戰鬥使用,分解結合及維護保養也與56-2式沖鋒槍一樣。

對56C短步槍的需求最早由西藏部隊提出。我國的西藏山地旅和邊防部隊由于所處環境和一般部隊不同,山高坡陡,不利于車輛行動,加之高原缺氧,人員體力消耗比較大。戰士在執行任務時,普遍反映單兵負荷重,攜帶笨重的步槍巡邏和執勤時需要消耗大量的體力,往往不堪重負。

當時部隊強烈反映當時裝備的武器陳舊笨重、機動困難,要求編配的武器在保證适當的射程和威力的條件下,應大幅度減輕重量、縮小體積、提高攜行性。實際上我國無論是在裝備56沖鋒槍時期還是後來裝備81式槍族,其中都沒有短步槍。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國輕武器裝備都是一刀切,不分兵種和任務通用一支槍。當時,中國的炮兵、裝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等兵種配備的也是56式沖鋒槍或81式步槍,攜行和使用都不方便。從部隊的需求情況看,需要一種火力介于沖鋒槍和步槍之間的武器,非戰鬥人員平時在執行任務時既不會因為負重的原因影響本職任務,在遇到危險情況時,又可以較猛火力進行還擊。

06式5.56毫米口徑自動步槍

56式槍族的最新成員,被稱為AK2000(不是AK200),是在56-1基礎上改進而來的外貿型号。這是一款5.56mm口徑化的56-1式沖鋒槍。

槍支參數

口徑

7.62 x 39mm

全槍長

1102毫米(帶刺刀)

空槍重

4.3千克(不裝彈)

槍管長

414毫米

膛線

4條,右旋

彈匣容彈量

30發

射速

600發/分

槍口初速

710~730 米/每秒

有效射程

400米

自動原理

長行程活塞導氣式、槍機回轉式閉鎖

彈種

7.62X39mm 56式步槍彈

使用者

使用國

阿富汗

阿爾巴尼亞

亞美尼亞

孟加拉國

貝甯

巴西

玻利維亞

波黑

柬埔寨

乍得

中國大陸

科特迪瓦

克羅地亞

吉布提

埃塞俄比亞

愛沙尼亞

芬蘭

加蓬

圭亞那

印度

印度尼西亞

伊朗

伊拉克

肯尼亞

科索沃

老撾

利比亞

馬達加斯加

馬裡

馬耳他

墨西哥

摩洛哥

緬甸

尼加拉瓜

尼日利亞

朝鮮

巴基斯坦

巴勒斯坦

盧旺達

塞拉利昂

索馬裡

南蘇丹

斯裡蘭卡

蘇丹

叙利亞

塔吉克斯坦

泰國

烏幹達

美國

越南

也門

非國家團體

泰米爾猛虎組織

車臣武裝組織

塔利班

基地組織

伊拉克和大叙利亞伊斯蘭國

私人軍事服務公司(如俄羅斯的PMC企業RSB集團)

前使用國

北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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