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華偉

陳華偉

化州市二建寶安分公司經理、工程師
陳華偉,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化州市二建寶安分公司經理、工程師。蝸居是“無房族”最沉痛的歎息,高房價是兩會代表最關注的問題。但2010年3月6日下午,在廣東代表團分組會議上談及廣州深圳房價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化州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寶安分公司經理陳華偉語驚四座“房價不是我們開發商決定,是由市場來定的。現在說房價高,但沒有人叫你去廣州買,也沒有人叫你去深圳買,你回老家買就可以啊,為什麼還要到廣州、深圳買”。[1]陳華偉的這一論調遭到網友炮轟。
  • 中文名:陳華偉
  • 外文名:
  • 别名:
  • 籍貫:化州市
  • 性别:男
  • 國籍:中國
  • 職業: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地産人物
  • 代表作品:《關于向社會公開省級政府部門财政預算的建議》等5篇建議,被廣東省列為重點建議辦理,産生了較好效果。

簡介

陳華偉,廣東省化州市人,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化州市二建寶安分公司經理、工程師,化州一中榮譽校長。

當選省人大代表以來,提出具有代表性和可行性的建議10多件。其中《關于向社會公開省級政府部門财政預算的建議》、《關于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建議》、《關于降低大學收費标準,切實減輕群衆負擔的建議》、《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工作,更好地防範事故發生的建議》、《茂湛高速公路楊梅出口的建議》等被廣東省列為重點建議辦理,産生了較好效果。

多次應邀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或參加市直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座談會。為家鄉建設捐資總額達3300多萬元,僅2009年9月就捐資1500多萬元,用于建設化州一中新高中部和扶持困難學生,這一義舉得到當地群衆普遍的贊揚。

善舉

陳華偉先生,捐資一千五百萬元人民币給家鄉化州,建設廣東一流的縣級圖書館。圖書館将成為化州市區一道亮的風景,造福一百多萬化州父老鄉親。出生于化州楊梅鎮的陳華偉先生,祖祖輩輩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農民,從小就目睹了家鄉的貧窮落後和鄉親們的艱辛生活,就下決心要改變這種面貌。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陳先生子身來到深圳特區創業,經過多年打拼,創辦了深圳市華訊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成就了一番大事業。陳華偉雖然身處異鄉,卻始終念念不忘家鄉,多年來已為化州的修路、建橋、建校、助學等公益事業捐獻近千萬元。貧苦出身的陳先生深知,要改變家鄉落後面貌,單靠捐助是難以實現的,關健是提高鄉親們的綜合素質。陳先生經過一番調查研究,決定捐資一千五百萬元人民币,在化州市區興建華偉圖書館,為鄉親們提供充足的精神食糧,獲得化州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陳華偉先生捐建的圖書館占地一萬多平方米,建築面積一萬一千多平方米,主館高八層,集圖書,檔案,會議等多種功能成為廣東一流的縣級圖書館。

被炮轟

起因

時值2010年兩會期間的3月6日下午,在廣東代表團分組會議上談及廣州與深圳房價問題時,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化州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寶安分公司經理陳華偉語驚四座:房價不是我們開發商決定,是由市場來定的。現在說房價高,但沒有人叫你去廣州買,也沒有人叫你去深圳買,你回老家買就可以啊,為什麼還要到廣州、深圳買?

質問

請問陳代表,在廣州深圳買不起房的是哪些人?有大量由内陸地區離鄉背井,為廣州深圳等城市的繁榮發展付出最艱辛的苦力勞動,卻至今沒有得到合理對待的農民工;有大量經過高等教育、來自全國各地、帶着夢想付出辛勤工作卻因收入永遠超不過房價增長而苦苦掙紮的大學生們……很多很多人,在“蝸居”的背後寄托着沉重的利益訴求。廣州深圳等地今年出現的“民工荒”,深層次的原因就與此有關。如果在那個城市,隻有太低的工資、太高的房價,和太過于高傲如陳代表之類的人們,沒有房屋和社會保障作依托、甚至連在精神上都無法得到尊重和安慰的農民工們,如何想為這個城市“無休止”地當長工。不知陳代表知不知道,和他一樣的很多老闆們,正在為解決這一新問題,學着放低姿态、提高待遇、努力将農民工們從家中請回沿海,陳代表卻用一個“回家買房”将他們送回原籍,估計最終利益受害的這些老闆們也不會答應!試想,如果這個群體全部回家買房過日子,誰又能為陳代表的高樓大廈添磚加瓦,誰來為他優越的生活端茶送水……

分析

對于全國人大代表陳華偉的此番言語,從具體語境來看,也不乏客觀、如實的地方,比如“房價不是我們開發商決定,是由市場來定的”。但是,對于民衆紛紛埋怨廣州、深圳等地房價過高的現實,一個肩負搜集、反映與傳遞社會民情民聲民意的全國人大代表,不僅沒有想方設法去為虛高不下的房價降溫去火,反而一個勁地反問“你回老家買就可以啊,為什麼還要到廣州 、深圳買?”如此邏輯,如此語氣,如此心态,着實讓人懷疑,這還是一個全國人大代表說出來的話嗎?簡直就是财大氣粗的房地産商對窮苦百姓的諷刺挖苦之言。讓人回老家購房的建議,不僅有站着說話不腰疼、飽漢子不知餓漢子饑的嫌疑,而且絲毫難以看到一個人大代表應有的責任與擔當。因此,對于這樣一個喊出要人回老家買房的全國人大代表,無論是這個代表的媽媽,還是普通的社會民衆,隻怕都想喊他先回家。

建議

人民對“代表”充滿期待,“代表”就不應隻為逞一言之快,争作“雷公雷母“,拍腦袋“一說”了事。“兩會”時間還在繼續,為此,請“陳代表”等言前三思!

網友言論

wmjl2004:不小心又喝高了,說了實話。

aadc113:不知道你是代表人民的還是代表人民币呢?真不知這類代表是哪兒來的,希望胡總你能聽聽這類代表的意見。

szsenyi:有病呀!我工作在深圳,回老家買有用嗎?

芳菲盡:高房價,不僅掏空了老百姓兜裡的錢,也掏空了某些人的道德底線,他們已經失去做人的基本良知!

大笨虎:俺們這裡的房價是(均價)2800/平方米,俺們的收入是1000左右/月。陳代表,俺也覺得房價太貴,你給建議一下,俺們該回哪個家呢? 

池中玉:低于1000元錢收入的網友,可以取城市邊上找個地方,搭個窩棚,因為現在城市邊上的鄉鎮也是1000多2000了,還是買不起,所以,以後低于房價的收入都可以取睡大馬路了!中國百姓的悲哀,中國房産商的G點!

建豪宅

2011年底開始,網上陸續出現了針對陳華偉的“舉報”,稱“陳華偉假公濟私,占用農村集體土地72.3畝,修建屬于其私人的風水豪宅,當地政府為了掩蓋事實,将陳華偉的豪宅命名為‘黃槐垌村會所’”。

裝飾

會所内部裝修豪華,除鎏金吊燈、紅木家具外,樓内不時可見名貴字畫、玉雕巨型龍舟,有帶乒乓球台的活動走廊、占地數十畝的露台和帶遊泳池的樓頂,院内還有占地數十畝的人工湖。在一樓客廳右側牆壁上,懸挂着30幅陳華偉和黨政官員、社會名流的合影照片。在樓内的一幅字畫上,紅色落款上寫着“恭賀陳華偉先生新居落成誌慶”。根據媒體報道,大樓的“每個房間都按五星級賓館的标準建造”。

遭質疑

多位黃槐垌村村民說,“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的作用僅限于過“年例”時供人們“免費吃喝玩樂”,“平時都是陳華偉家裡人在用。”而根據某媒體去年11月22日刊發的一篇報道,“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是陳華偉捐資數千萬元修建的,供村民免費吃喝玩樂,會所産權歸村集體。

多位黃槐垌村村民說,“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的作用僅限于過“年例”時供人們“免費吃喝玩樂”,“平時都是陳華偉家裡人在用。”而根據某媒體去年11月22日刊發的一篇報道,“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是陳華偉捐資數千萬元修建的,供村民免費吃喝玩樂,會所産權歸村集體。

對于村民的質疑,楊梅鎮黨政辦一位工作人員回複南方農村報記者稱:“那棟樓是村裡的集體會所,屬于村集體所有,村民共用。”化州國土局執法大隊一位負責人則表示:“誰說村裡的會所就一定要經常向村民開放?” 

而對于化州市楊梅鎮楊梅村王榄山村小組村民陳欽福及其家人來說,他們更關心的是“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用地是否合法的問題。按照他們的說法,陳華偉投資修建“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強占了其3畝林地。去年下半年,陳欽福開始就此問題在網上舉報。

回複

2012年1月1日,陳欽福因涉嫌濫伐林木被刑事拘留,并于1月22日被逮捕。化州市公安局宣傳科負責人否認陳欽福被抓與舉報陳華偉有關。 

陳欽福被抓後,1月12日,陳的家人收到了一封寄出方署名為“化州市國土資源局”的郵件。這封郵件對陳欽福舉報的相關問題作出答複:“為了豐富村民的文化生活,發展體育運動,增強村民體質,經該村民小組全體會議研究,規劃建設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并不是所謂的‘華府’。該會所于2010年4月2日經化州市發展和改革局批複立項,2010年12月29日經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化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有關機構代碼證。經化州市建設局批準,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化州市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該土地的用途是建設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土地的權屬性質沒有改變,仍然屬該村集體所有。”

陳家人随後前往化州市國土局核實該信件真僞,對方卻表示,這封信不是化州市國土局寄出的,也不知信件來自何處。“你看,這封信上連公章都沒有。”化州市國土局工作人員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 

在化州市工商局出具的《核準設立登記通知書》上,“化州市楊梅鎮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被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住所,企業營業執照号為440982000013094,投資人為陳華偉,投資金額5萬元。 

回應

“我拿錢出來修那個樓,就是為了過年回家,大家在一起能有一個吃喝聚會的地方,平時都是過節或者嫁娶的時候使用。”陳華偉說。

“陳欽福舉報我,是為了敲詐勒索,想弄點錢。”陳華偉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據我所知,被抓的不止他一個,有五六個。”

對于“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被登記為其個人獨資企業住所的問題,陳華偉稱,黃槐垌村将集體會所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住所,主要是為了報建方便,“提出報建總需要一個主體,所以才需要成立這個企業。不過,我們不經營,也不盈利。”“這主要是村裡面在操作,我不清楚詳情。”他表示,誰提出報建,房屋建成後,産權便歸誰,“雖然投資人是我,但是村裡提出報建的,所以會所建築的産權歸村裡。”黃槐垌村小組組長陳亞新表示,雖然“黃槐垌村文化活動會所”大樓屬于村集體所有,但其對該會所具體情況和被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住所的問題并不了解。

曾獲榮譽

振興化州終身成就獎

全國“五一”勞動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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