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壁壘

關稅壁壘

以高額關稅限制商品進口
關稅壁壘亦稱“關稅戰”。關稅壁壘(Tariff Barriers)是指用征收高額進口稅和各種進口附加稅的辦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國商品進口的一種手段,是貿易壁壘的一種。 這可以提高進口商品的成本從而削弱其競争能力,起到保護國内生産和國内市場的作用。它還是在貿易談判中迫使對方妥協讓步的重要手段。世界貿易組織對其極力反對,并通過談判将其大幅削減。
    中文名:關稅壁壘 外文名:Tariff Barriers 别名: 行為:以高額關稅作為限制商品進口的一種措施 目的:保護本國産品在國内市場上競争優勢

簡介

關稅壁壘亦稱“關稅戰”。對外國商品征收高額進口關稅,以提高其成本和削弱其競争能力,從而達到限制這些商品進口,保護本國産品在國内市場上競争優勢的目的。因其像高牆壁壘一樣把國外商品擋在牆外,從而把國内市場保護起來,故名。20世紀30年代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時期,各國普遍高築關稅壁壘。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主持下,經過多次談判,關稅水平已大幅度下降,但關稅壁壘仍不失為資本主義國家貿易戰的重要武器之一。在某些情況下,關稅壁壘也是迫使對方國家降低關稅的有力手段。在關系交惡的國家之間,有的關稅帶有明顯的歧視性和報複性。

形成背景

16-17世紀,歐洲曾經運用關稅壁壘阻止外國制成品的進口。19世紀,歐洲為了對抗英國工業品的大量輸入,曾運用關稅壁壘,以保護本國工業發展。20世紀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運用關稅壁壘,以保證國内壟斷資本獲取超額利潤,并用于迫使其他國家就關稅和外貿問題作出讓步;發展中國家有時也運用關稅壁壘,抵制别國低廉物品的傾銷。

産生原因

從目前來看,關稅仍然是國際貿易中的重要壁壘:因為:

1、關稅較低的平均水平掩蓋了某些商品的高關稅。比如美國,工業品的平均關稅雖然隻有3%,但有些工業品的關稅卻高達30%——40%。

名義關稅的較低稅率掩蓋了關稅的有效保護率。在對最終産品和中間産品都征收關稅的現實情況下,關稅的有效保護率和對最終産品的名義保護率是不同的。日本關稅的有效稅率約為名義關稅率的2倍~2.5倍。60年代初,美國進口生鐵的名義稅率為2%,關稅的有效保護率卻為9%;服裝的名義稅率為25%,有效保護率卻為36%。

3、較低的正常進口稅率掩蓋了較高的進口附加稅。當一個國家進口商品時,除了按照正常公布的稅率征收進口稅外、在需要時,還按照臨時公布的稅率另外加征一部分進口稅。目的或者是為了應付國際收支危機,或者是為了防止外國實行商品傾銷,或者是對某個國家實行歧視政策。如1971年8月15日,美國為了減少進口,解決它的國際收支危機,實行“新經濟政策”,宣布征收10%的進口附加稅,使許多國家的出口受到重大影響。後來,美國政府在其他國家強烈反對下,不得不取消了這一稅率。

4、實行反傾銷稅是目前國際上,特别是發達國家通常使用的限制進口的手段。反傾銷是WTO允許成員國采取的保護本國産品和市場的一種手段,但它正被發達國家所濫用。90年代以來,我國成為國際反傾銷的最大受害者,涉及金額數百億美元,有的對我實行的反傾銷稅率超過100%。1993年—1994年,墨西哥對我國十大類四千多種商品競征收所謂反傾銷稅16%—1105%。

5、随着區域集團化趨勢的發展,關稅成為參加關稅同盟的國家對非成員國商品實行進口限制的手段。參加關稅同盟的國家,比如歐洲經濟貨币聯盟成員國,對内實行自由貿易,對外征收關稅時實行統一稅率。

主要形式

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不能把“關稅”和“關稅壁壘”等同起來。通常的關稅壁壘,指的是高額進口稅以及在關稅設定、計稅方式及關稅管理等方面的阻礙進口的做法。按照商務部《投資貿易壁壘指南》,常見的關稅壁壘有以下幾種形式: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從量關稅、從價關稅。

關稅高峰(TariffPeaks)

是指在總體關稅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少數産品維持的高關稅。經過GATT八個回合的談判,WTO各成員的平均關稅水平已大幅下降,但一些成員仍在不少領域維持着關稅高峰。例如,某國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同意大幅度削減關稅,同時又是在幾個産業部門,包括食品、紡織品、鞋類、皮革制品、珠寶首飾、人造珠寶、陶瓷、玻璃、卡車和鐵路機動車等保留了關稅高峰,其中陶瓷的關稅為30%,玻璃杯和其它玻璃器皿的關稅為33.2%至38%,載重量為5-20噸的貨車的關稅為20%。

又如日本一些産品仍保持着較高的關稅水平。這些産品包括農産品、食糖、巧克力甜點(10%)、奶酪和牛奶制品(22.4-40%)、甜餅幹(18-20.4%)果醬(12-34%)、煙熏馬哈魚(15%)、原材料(氧化鉛、熔化的氧化鋁、鎳)。在總體關稅水平較低的情況下,上述特定産品的高關稅不合理地阻礙了其它國家相關産品的正常出口,構成貿易壁壘。

關稅升級(TariffEscalation)

是設定關稅的一種方式,即通常對某一特定産業的進口原材料設置較低的關稅,甚至是零稅率,而随着加工深度的提高,相應地提高半成品、制成品的關稅稅率。關稅升級能夠較為有效地達到限制附加值較高的半成品和制成品進口的效果,是一種較為常見的貿易壁壘。關稅升級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中都存在。

例如,某國為保護國内加工産業或制造業,對适合做車的鋼材适用5%的關稅率,而用同種鋼材做成的車身零件的稅率為15%,成品汽車的稅率則達到30%。這種關稅升級限制了支撐品的出口。又如美國對進口中、低檔陶瓷制品征收的關稅高,對高檔陶瓷制品征收的關稅低,給中國陶瓷制品對美國出口造成障礙。

此外,美國鞋面用皮面積超過鞋面總面積51%的運動鞋的關稅為8%,鞋面用皮面積低于鞋面總面積51%的則為33%。這種不合理的關稅結構,使得中國相關産品在美國市場上處于非常不利的競争地位。

關稅配額(TariffQuotas)

是指對一定數量(配額量)内的進口産品适用較低的稅率,對超過該配額量的進口産品則适用較高的稅率。實踐中,關稅配額的管理和發放方式多種多樣,如先領、招标、拍賣、行政分配等。配額确定、發放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些不适當做法可能會造成對貿易的阻礙。在行政分配情況下,壁壘措施可能會出現在以下環節:

(1)配額量的确定。例如,某WTO成員根據所确定的配額量低于其最近3個代表年份的平均出口量,因此該配額量構成貿易壁壘。

(2)配額發放和管理。配額發放和管理缺乏透明度或公證性,也會形成貿易壁壘。如某國奶制品的關稅額管理缺乏透明度,有時甚至将配額發放給不再從事奶制品生意的企業,造成配額放空。

此外,在以拍賣、招标等方式發放關稅配額的過程中,人為操縱或其它原因也可能造成對進口産品的壁壘措施。

從量稅(SpecificDuty)

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數量、容量、長度和面積等計量單位為标準計征的關稅。其中重量是較為普遍采用的計量單位,一些國家采用毛重的計量方法,一些國家采用的是淨重的計量方法,或采用“以毛作淨”等計量方法。

從量稅額計算的公式是:稅額=商品的數量×每單位從量稅

如歐盟1992年的稅則規定,每百升香槟酒征收40歐洲貨币單位的關稅。中國也對啤酒、原油、感光膠片等進口貨物采用從量稅的課稅标準。征收從量關稅的特點是手續簡便,可以無須審定貨物的規格、品質、價格,便于計算。因單位稅額固定,對質量次、價格廉的低檔商品進口與高檔商品征收同樣的關稅,使低檔商品進口不利,因而對其保護作用比較大。

國内價格降低時,因稅額固定,稅負相對增大,不利于進口,保護作用加強。為此,有的國家大量使用從量關稅,尤其被廣泛适用于食品、飲料和動、植物油的進口方面。美國約有33%稅目欄是适用從量關稅的;挪威從量關稅也占28%。由于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多屬較高的檔次,相比發展中國家需承擔高得多的從量關稅稅負。

從價稅(AdValoremDuty)

是按照進口商品的價格為标準計征的關稅。其稅率表現為貨物價格的百分率。

從價稅的計算公式是:稅額=商品總值×從價稅率

如中國1997年稅則規定,稅則号列9004.1000項下的太陽鏡應征稅額為其進口完稅價格的20%。

從價稅是各國采用的主要征稅方式。因為:第一,由于從價稅是按照貨物的價值計算的,可以較容易地估算出應得多少财政收人。第二,從價稅稅額随着商品價格的變動而變動,從價關稅對加工程度高的産品或奢侈品的進口構成障礙。例如,從量稅為1升/2美元,對于價值2美元一瓶的廉價酒來說,稅率為100%;而對于價值20美元一瓶的高價酒而言,隻相當于10%的稅率。

10%的從價稅對于較廉價的酒的稅賦為0.2美元,較昂貴的酒的稅賦為2美元。第三,在國際關稅減讓談判當中,以從價稅為基礎容易比較各國的關稅水平及談判關稅減讓。但是,按從價稅征收的關稅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使用何種方法确定應稅的完稅價格。因而,假如海關确定完稅貨物價值為1000美元,那麼,按照10%的從價稅就得征收100美元的關稅。

海關如果确定完稅價格為1200美元,那麼,進口商就不得不為同一商品交納120美元的進口關稅。如果海關不以發票上列明的價格作為确定價值的依據,而采取其他方式,那麼,關稅減讓對貿易産生的好處就會大打折扣。因此,為了确保進口商應納關稅不高于進口方關稅減讓表中所确定的正常關稅水平,确立對貨物進行估價的規則,便顯得至關重要。

政策推進

2020年,“海南自貿港建設過程中,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在政策制度的設計上有什麼樣的考慮?”6月8日,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在國新辦召開的新聞發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在制度設計過程中,強調要突出創新,要借鑒國際經驗,要體現中國特色,符合海南的定位。貿易自由化便利化也要符合我國的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整體方向。

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分為兩個方面:一是貨物貿易的自由化便利化。二是服務貿易的自由化便利化。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有幾個特點:

一,要實現零關稅。也就是說,海南自由貿易港要制定一個征稅商品目錄,在這個商品目錄之外的産品進入自由貿易港,實行零關稅。

二,瞄準零壁壘。除關稅措施外,在非關稅措施如許可證、配額等方面,将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物品清單,清單以外的貨物和物品,自由進出自貿港。

三,推進便利化。貨物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可以通過單一的國際貿易窗口,十分便利的進入。海關監管要體現高效便捷,貨物進入自貿港是非常便利的。

四,在貨物貿易自由便利的情況下,要确保風險能夠得到防範和控制,要高标準的建設口岸的基礎設施,要實施智能的、精準的監管。

在服務貿易方面,服務貿易有四種形态。其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和自然人移動叫做跨境服務貿易。對跨境服務貿易的這三種形态,要制定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在這個負面清單之外,這三種形态的服務貿易将是自由的,将準入。服務貿易的另外一種形态叫做商業存在,就是在當地提供服務。進入要準營,準許經營就涉及到資格标準,一些技術要求有透明度、監管方面的要求,在這方面要做進一步的規範,使之建立商業存在也可自由便利。在服務貿易方面,體現既準入又準營。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總體方案,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2025年之前是第一步,主要要做三方面的工作,體現早期收獲。第一方面的工作,要在洋浦保稅港區率先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政策措施。第二方面,要建立“一負三正”的清單。剛剛劉書記和沈省長也提到了,在全島封關運作之前通過的“一負三正”,負面清單就是對企業進口自營設備零關稅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之外商品的全部免稅。

要制定三個正面清單,就是對進口運營用的交通工具,對進口用于生産自用或者兩頭在外模式進行生産加工活動所消耗的原輔料,以及島内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三個正面清單之内的全部免稅,所以這是要做的第二個内容,作為早期收獲。第三方面,要我今年年内制定跨境服務貿易的負面清單。

這個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就是我剛剛提到的,在服務貿易的三種模式,對這三種模式項下的服務貿易,如果有限制就納入到這個負面清單,如果沒有限制的,負面清單之外開放,這将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的一個亮點,它将是中國跨境服務貿易的第一張負面清單,值得期待。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