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資産的構建、改擴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對外投資以及為了保持長期經營能力等方面的需要。
賬戶設置
為了反映企業的各種長期借款,應設置“長期借款”賬戶,用來核算各種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利息、歸還和結欠情況。該賬戶屬于負債類,其貸方登記借入的款項及預計的應付利息;借方登記還本付息的數額;期末餘額在貸方,表示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數額。該賬戶應按貸款單位設置明細賬,并按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需要說明的是,預計的長期借款利息應通過“長期借款”賬戶進行核算,而不是記入“預提費用”賬戶。長期借款費用應根據長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間分别記入 “長期待攤費用”、“在建工程”、“固定資産”、“财務費用”等賬戶。
主要用途
1.企業借入長期借款可以彌補企業流動資金的不足,在某種程度上,還起着施工企業正常施工生産經營所需墊底資金底作用。
2.企業為了擴大施工生産經營、搞多種經營,需要添置各種機械設備,建造廠房,這些都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長期占用的資金,而企業所擁有的經營資金,往往是無法滿足這種需要的,如等待用企業内部形成的積累資金再去購建,則可能喪失企業發展的有利時機。
3.舉借長期借款,可以為投資人帶來獲利的機會。企業需要的長期資金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增加投資人投入的資金;二是舉借長期價款。從投資人角度來看,舉借長期借款往往更為有利。一方面有利于投資人保持原有控制企業的權力,不會因為企業籌集長期資金而影響投資者本身的利益;另一方面還可以為投資人帶來獲利的機會。因為長期借款利息,可以計入财務費用在稅前利潤列支,在企業盈利的情況下,就可少交一部分所得稅,為投資人增加利潤。
帳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項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分别“本金”、“溢折價”、“交易費用”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借入長期借款
借記“--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溢折價)。
(二)資産負債表日
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确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
資産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确定的長期借款折價和交易費用攤銷金額,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攤銷的溢價,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
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款”科目。同時,應轉銷該項長期借款的溢折價和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财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轉銷的溢價餘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企業與貸款人進行債務重組
應當比照“應付賬款”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
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的攤餘成本。
核算
(1)取得長期借款
借:--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借款——利息調整
貸:長期借款——本金
(2)長期借款的利息
長期借款利息費用應當在資産負債表日按照實際利率法計算确定,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計算确定利息費用。長期借款計算确定的利息費用,應當按以下原則計入有關成本、費用:
借:管理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且屬于籌建期間]
在建工程[購建固定資産符合資本化條件的]
制造費用[生産産品符合資本化條件的]
研發支出[開發無形資産符合資本化條件的]
财務費用[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
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3)歸還長期借款
企業歸還長期借款的本金時,應按歸還的金額,借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歸還的利息,借記“應付利息”科目,貸記“應行存款”科目。
最新資訊
按照監管要求,北京轄内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發放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等業務合規性開展自查,自查發現涉嫌違規流入北京房地産市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金額約3.4億元。北京銀保監局會同相關部門選取重點機構進一步開展了專項核查,已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産市場信貸資金約3000萬元,并已經啟動對4家銀行的行政處罰立案程序和調查取證工作。
其中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300萬元,2011年6月10日歸還;另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借款金額為100萬元,2011年6月23日歸還。合同約定兩筆款項均指定彙入成都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貿公司),借款人處加蓋了吉林某公司的印章,紀某在法人代表處簽字。楊某某按照合同約定向商貿公司先後彙款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