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古代各軍政機關,與成大事者,都是用的這種方法。譬如批呈詞:
“據某某所呈之情,實于法不合,特令該縣知事,查明嚴辦。”、
“于法不合”這四個字是鋸箭杆,“該縣知事”是内科,抑或“轉呈上司核辦”,那“上司”就是内科。
又如有人求我辦一件事情,我說:“這個事情我很贊成,但是,還要同某人商量。”“很贊成”三字是鋸箭杆,“某人”是内科。
又或說:“我先把某部分辦了,其餘的以後辦。”“先辦”是鋸箭杆,“以後”是内科。
此外有隻鋸箭杆,并不命其尋找内科的,也有連箭杆都不鋸,命其徑直尋内科的,種種不同,細參自悟。
案例
一個人的手臂被箭射中,于是去找外科大夫,結果外科大夫幫他把在外面的箭鋸掉了。這人困惑地問:“你怎麼隻鋸了一截呢?還有手臂裡的半截怎麼辦?”大夫笑笑說:“我是外科大夫,裡面的你去找内科大夫。”此法要點是,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超出自己能力範圍,就算很想幫忙,也不要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