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玉律

金科玉律

漢語成語
金、玉:比喻貴重。科、律:法律條文。原指法律條文盡善盡美。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1]
    中文名:金科玉律 外文名:laws and regulations 拼音:jīn kē yù lǜ 近義詞:清規戒律、金口玉言、颠撲不破 用法:作謂語、賓語;含褒義 結構:聯合式 注音:ㄐㄧㄣ ㄎㄜ ㄧㄩˋ ㄌㄩˋ 感情色彩:中性成語

釋義

金、玉:比喻貴重。科、律:法律條文。原指法律條文盡善盡美。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辨析

金科玉律和“清規戒律”;都指信條、規章、原則、條例等;都含有“條條框框”的意思。但金科玉律多指不能更改的條規;字面上是肯定的;“清規戒律”指不合理的條條框框;是應該否定的。

出處

前蜀·杜光庭《胡常侍修黃箓齋詞》:“金科玉律,雲篆瑤章,先萬法以垂文。”

例句

清·李綠園《歧路燈》:“三表嫂是聰明人,她把她家裡那種種可笑規矩看成聖賢的金科玉律。”

不能把這些看成永遠适用的金科玉律,因為社會是發展的,總會有些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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