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

金光明

四川警察學院教授
金光明,男,1962年3月生,大學學曆,1983年西南政法大學本科畢業。1983年至今在四川警察學院任教,現任教授、法學系主任[1]。曾主持建設模拟法庭和法學校外實踐基地,特别是主持建設“法律人才培養共同體”;主持研究公安部軟科學課題《警察權的性質及規制研究》和四川省公安廳軟科學研究項目《警察行政強制研究》、《國家的責任和社會的擔當》;參與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西藏及其他藏區社會發展與維穩機制的協調問題研究》、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我國藏區社會穩定警務人才培養機制的建構與實踐》。
  • 中文名:金光明
  • 民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本科
  • 學位/學曆:
  • 職業:
  • 專業方向:
  • 職務:
  • 學術代表作:
  • 主要成就:
  • 性别:男
  • 學曆:大學學曆

主要研究方向

警察行政強制的理論與方法、行政程序原理及行政聽證制度、法律教育及發展。

講授課程

曾講授過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國家賠償法等課程。

社會兼職

中國警察法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醫事衛生法治研究中心學術委員。1988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從1987年開始從事兼職律師執業活動。

學術成就

主持完成多項省部級科研課題,曾獲省級教學成果獎1次,廳級科技進步獎1次,發表論文20餘篇,主編教材或專着5本;主要從事行政法學和警察法學的教學與科研。

曾主持建設模拟法庭和法學校外實踐基地,特别是主持建設“法律人才培養共同體”;主持研究公安部軟科學課題《警察權的性質及規制研究》和四川省公安廳軟科學研究項目《警察行政強制研究》、《國家的責任和社會的擔當》;參與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西藏及其他藏區社會發展與維穩機制的協調問題研究》、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我國藏區社會穩定警務人才培養機制的建構與實踐》。

參與完成的《公安院校警察培養模式研究》獲四川省教學成果二等獎、《誘惑偵查研究》獲四川省公安廳科技進步三等獎;主持完成的《警察行政強制研究》獲四川省泸州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被評為四川警察學院第二屆教學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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