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鴻成

鄒鴻成

重慶江北茂業殺人案犯罪嫌疑人
鄒鴻成(?-2010年5月12日),男,重慶江北茂業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鄒鴻成2009年7月13日,在江北區某商場二樓處,将女子楊詩雅殺害。2010年5月1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被執行死刑。[1]
  • 中文名:鄒鴻成
  • 性别:男
  • 死亡日期:2010年5月12日
  • 主要罪行:故意殺害楊詩雅

個人事件

2008年3月22日上午,鄒鴻成在家中強行與為其補習功課的家庭女教師張麗發生性關系。受害人是給鄒鴻成補習數學的家庭教師。一直以來,兩人均在學校食堂上課。作案當天,鄒鴻成以補課為由将張麗叫到家中,将她強奸。

2008年10月,鄒鴻成在四川外語學院學習期間與被害人楊詩雅相識,後在追求楊詩雅的過程中,對楊與其他異性往來等事情不滿,遂産生報複之念。

2009年7月13日下午1時許,鄒鴻成與楊詩雅約定在江北區觀音橋商業步行街茂業百貨見面。見面後,鄒鴻成提出吃午飯,被楊拒絕,鄒鴻成掏出事先購買的兩把尖刀,對楊詩雅頭部、頸部、手部等處砍、刺數十刀,緻楊詩雅當場死亡。

司法審判

2009年10月19日,市一中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對鄒鴻成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鄒鴻成提出上訴,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其上訴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庭審中,檢察機關還指控了鄒鴻成讀高中時,在南岸區銅元局的家裡強奸了為其進行輔導的女家庭教師。面對指控,鄒鴻成辯解那是女家教自願的,不是強奸。法院最後對此項指控的認定是女家教并非自願。經查,女家教有自己相親相愛的男友,當其受到鄒鴻成侵犯後,出了鄒家的門就給男友打電話,哭訴了自己被蹂躏的不幸遭遇。事後,鄒因涉嫌強奸被抓,之後取保候審。而鄒故意殺人犯罪時,警方正對其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所以,關于鄒鴻成辯解女家教是自願的理由不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鄒鴻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及強奸罪,其故意殺人的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應依法予以嚴懲;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準鄒鴻成死刑。

2010年5月1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鄒鴻成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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