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依據
1583年編成的《協同書》(theBookofConcord),包括三大新經《尼西亞信經》、《使徒信經》、《亞大納西信經》,馬丁·路德的《教義問答》、《施馬爾卡爾德信條》,梅蘭希頓(Melanchthon)的《奧格斯堡信綱》等。
主要特點
(一)“因信稱義”,主張人們唯有對基督的真正信仰,才能成為義人,即無罪的、得救的、高尚的、得永生之人、憑遵守律法、道德戒律和外在善功并不能得救。人隻有具備了純正的信仰才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外在的善功隻是純正信仰的必然結果。
(二)強調聖經的最高權威,認為《聖經》是上帝的啟示,因而是信仰的唯一源泉和準則,一切教義、禮儀和制度均要與之保持一緻。
(三)堅持“平信徒皆為祭司”,即每個基督徒在教會中均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權利,都可以擔任神職,故不應有任何特權。
(四)從“因信稱義”的原則出發,不重視教會的形式和體制的統一,不同的教會制度如主教制、公理制或長老制,在不同的路德宗教會團體中均存在。在北歐該宗擁有國教地位。
(五)實行洗禮和聖餐兩項聖禮,突出布道和唱聖歌,實行嬰兒受洗,認為聖餐禮是神聖的,表明基督真實“臨在”于餅和葡萄酒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