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

谥法

漢語詞語
谥法,是指追谥的準則。即帝王、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後,朝廷根據其生前事迹及品德,給予一個評定性的稱号以示表彰。始于西周中葉稍後。從周文王、武王至懿王,王号均自稱。孝王之後,方有谥法。後仍有自立王号者,如春秋時,楚君熊通自立為武王。天子及諸侯死後,由卿大夫議定谥号。秦始皇廢不用。漢初恢複。以後帝王谥号由禮官議上。貴族大臣死後定谥,由朝廷賜予。明清定谥屬禮部。此外,又有私谥,始于東漢,大多是士大夫死後由親族門生故吏為之立谥,故稱私谥。
    中文名:谥法 外文名:shi fa 類型:詞語

釋義

    評定谥号的法則。上古有号無谥,周初始制谥法,至秦廢。漢複其舊,曆代因之,至清止。《史記·秦始皇本紀》:“自今已來,除谥法。朕為始皇帝。”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谥法雲:克定禍亂曰武。“參閱《逸周書·谥法》、《通志·谥略》、明吳讷《文章辨體序題·谥法》、《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史部·政書類》。

2.稱号。唐道宣《續高僧傳·譯經四·玄奘》:“言戒日者,谥法之名。此方薨後,量德以贈;彼土初登,即先薦号,以滅後美之徒虛名耳。”魯迅《僞自由書·文章與題目》:“所以再要出新花樣,就使人會覺得不是人話,用現在最流行的谥法來說,就是大有‘漢奸’的嫌疑。”

使用

谥法在剛興起的時候,沒太嚴密的規定,一般隻是後人對先人功績的懷念,沒有惡谥。谥号的善惡,是在周召共和時産生的,如當時的厲王。

春秋時代,谥法逐漸制度化,出現了所謂的“子議父,臣議君”。這時的谥法,由于國家的衆多,各國的标準也不同,有寬有嚴,不過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谥号的善惡,根據諸侯的形迹來定。在時間上說,各國一般都是前期給谥号時候嚴,後期逐漸放寬了标準,也許是因為權力下移的原因吧。

從孔子時候起,儒家有意識地把谥法作為以禮教褒貶人物,挽救社會風氣,調整人際關系的手段。在《論語》上面可以清楚的看到這一點。孟子又對這一點加以發揚光大。和孟子同時産生了僞托周公做的被編入《逸周書》的《谥法解》,這本書是谥法在後來的重要依據。

秦時,秦始皇不打算讓後人議論自己,廢除了谥法。漢朝的時候又重新興起,并且十分的嚴格。魏晉南北朝時期,由于社會的動蕩,谥法逐漸向平民化發展。到了唐宋時期,谥法發展到了極緻。到了明清時期,谥法成了皇帝一個人的工具。

士大夫好名,不論是生前死後,都需要。作為統治者,為了籠絡人才,采取了兩種手段,一是在生前給士大夫以高官厚祿,再就是給士大夫死後一個谥号。

漢時的谥号,一般隻有一個字,在後面加侯字。也有兩個字的,不過比較少。例如諸葛亮,谥為忠武侯。因為諸葛亮的人格魅力,忠武成了士大夫追求的目标。一般來說,漢時的谥号給得比較晚,一般在士大夫死後幾年,蜀國隻有諸葛亮、蔣琬、費祎、法正是例外,死時就給了。

谥号的授予,也要根據士大夫的地位,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給的。晉時的最好谥号是文獻,因為王導得到了。唐時是文貞,唐時的幾個名臣基本上都是這個谥号。

宋時因為避諱,改為文正。範仲淹死後,谥為文正,因為範仲淹的人格魅力和影響,文正成為此後士大夫的追求。清代時候,有“唯‘文正’則不敢拟,出自特恩”的說法(《清史稿·禮志十二·兇禮二·賜谥條》),例如曾國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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