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勉談話

誡勉談話

對幹部進行教育的形式
誡勉談話是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和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部門開展黨内監督和黨内問責的一種具體措施,屬于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态的方式之一。[1]考核的内容豐富,時間一般為半年。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誡勉談話要嚴格要求,指出其存在問題,分清是非責任,督促整改,幫助其吸取教訓,防微杜漸,使談話對象少犯或不犯錯誤。具體的制度和實施細則由各個單位參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 中文名:誡勉談話
  • 其他外文名:jiemiantanhua
  • 地區:中國
  • 教育者: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
  • 教育對象:黨員、幹部
  • 方式:談話規誡、監督管理

内容

經組織考察、民主測評、民主生活會或年度考核,凡屬下列情況之一,雖夠不上法紀處分,但群衆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極怠工,組織紀律觀念不強,問題确實突出的,均應實行誡勉。《辦法》指出,對黨員領導幹部誡勉談話,談話人不少于兩人,由市紀委機關承辦室提出主談人建議,呈報市紀委協管常委、分管副書記和書記批準後組織實施;對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誡勉談話的,必要時需向同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報告。

1、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及分局的各項安排不力,全局觀念不強,組織觀念淡薄,不思進取,工作消極,得過且過,自由主義嚴重者。

2、不能正确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和各項規章制度,不能積極維護黨中央、上級黨組織的權威,影響和削弱黨組織凝聚力、戰鬥力,損害黨和群衆的關系;在班子内部鬧不團結,不能按黨性原則和領導幹部的标準嚴格要求自己;幹部職工不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質量和效率低,組織紀律松散,直接影響工作者。

3、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不紮實,作風飄浮,脫離群衆,脫離實際,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政績平平,無特殊情況完不成組織下達的任務和指标,或因渎職造成工作失誤較多,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較差,追名逐利,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者。

4、領導幹部和一般幹部職工思想意識較差,道德品質等方面存在問題,不能廉潔自律,以權謀私;群衆反映較大者。

5、因其他問題組織認為需要實行誡勉者。

程序方法

l、對幹部職工的誡勉,根據我局實際,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辦法進行。對各科、室、所、隊、協會及服務中心需誡勉的科級幹部及一般幹部職工,由分管局領導或各部門提出建議,局人事教育科調查核實,報局黨組同意後,以書面形式向被誡勉者所在部門發誡勉通知書,由各部門負責幫助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備案。

2、在對被誡勉者發誡勉通知書前,由局黨組指定專人或由分管局領導進行談話。談話時要認真指出被誡勉者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誡勉的具體要求,同時進行幫助教育。

3、被誡勉者所在部門要對其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進行幫助教育。被誡勉者本人要正确對待誡勉,深刻反思剖析自己,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整改, 自覺接受局黨組和所在部門的幫助教育,以實際行動赢得群衆和組織的信任。

4、誡勉期滿,本人要按時向所在部門、局人事教育科及分管局領導書面彙報告個人整改情況,局黨組和人事教育科要及時進行跟蹤考察,并視其整改情況,提出解除誡勉和調整崗位、除名、免職(解聘)、降職、撤職、降級的處理意見。

上一篇:黔劇

下一篇:隴劇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