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麥迪遜

詹姆斯·麥迪遜

美國第四任總統
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1751年3月16日—1836年6月28日),美國第四任總統(1809年—1817年),美國開國元勳。詹姆斯·麥迪遜是一名共濟會成員。曾擔任州衆議員(1776年)、州參議員(1784年—1786年)、大陸會議代表(1780年—1783年)、聯邦衆議員(1789年—1797年)和國務卿(1801年—1809年在傑斐遜總統下)。他還是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 他與約翰·傑伊及亞曆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是美國制憲會議代表及《美利堅合衆國憲法》起草和簽署人之一,亦被一些人視為“美國憲法之父”。
  • 中文名:詹姆斯·麥迪遜
  • 外文名:James Madison
  • 畢業院校:普林斯頓大學
  • 代表作品:《美國憲法》《聯邦黨人文集》
  • 出生地:維吉尼亞州康維港(Port Conway, Virginia)
  • 職業:律師
  • 信仰:聖公會
  • 主要成就:第二次美英戰争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赢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 所屬政黨:民主共和黨
  • 身高:164cm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1751年3月16日,詹姆斯·麥迪遜出生于弗吉尼亞州康威港附近的貝爾格羅夫種植園(Belle Grove Plantation)。他是家裡十二個孩子中最大的一個。他的父親老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 Sr.,1723—1801年)是一位煙草種植園主,擁有5000英畝土地,是奧蘭治縣最大的地主和主要公民。他的母親奈莉·康威·麥迪遜(Nelly Conway Madison, 1731—1829)出生于弗吉尼亞州的康威港,是一位著名的種植園主和煙草商人的女兒。

麥迪遜出身于南方大種植園主家庭。少年好學,青年時期即投身于獨立戰争。16歲的麥迪遜在國王和王後縣完成了由受尊敬的蘇格蘭牧師唐納德·羅伯遜執教的5年學業後,他的父親将他帶回了奧蘭治縣,讓他在那裡待了兩年。麥迪遜的家庭教師托馬斯·馬丁,剛從普林斯頓畢業不久,他推薦麥迪遜去自己的母校完成學業。由于麥迪遜在家裡接受的教育,他在兩年之内就完成了普林斯頓大學的常規課程。之後,麥迪遜又在那裡多留了一年,私下跟随威斯布恩繼續學習。威斯布恩後來讓麥迪遜帶着雄心勃勃的讀書計劃,回到弗吉尼亞。他學習曆史和政府的課程,法律讀的很好。麥迪遜進入閉門讀書的時期,這延遲了他的事業選擇,直到革命的爆發,才将他從書齋當中拉了出來。  

從政生涯

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并且在大陸會議服務。曾參加弗吉尼亞革命代表會議,起草關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文件。先後出席大陸會議和1787年的美國制憲會議。在制憲會議提出著名的“弗吉尼亞方案”,并使之成為制定聯邦憲法的基本框架和指導原則。

《美利堅合衆國憲法》由約翰·拉特裡奇(綽号“獨裁者約翰”)領導的細節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Detail)負責起草。1787年8月6日至9月10日,細節委員會的報告被大會逐條進行了讨論。9月10日,讨論階段結束後,大會任命風格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Style)來“潤色文件”。威廉·塞缪爾·約翰遜領導該委員會,其他成員包括亞曆山大·漢密爾頓、古弗尼爾·莫裡斯、詹姆斯·麥迪遜和魯弗斯·金。   1787年9月17日,詹姆斯·麥迪遜作為39個制憲會議代表簽署人之一簽署了《美利堅合衆國憲法》。  

1789年,麥迪遜成為新衆議院的領袖,起草了許多基本法律。在他最著名的角色之一,他起草了憲法的前十條修正案,因此被稱為“權利法案之父”。麥迪遜與總統喬治·華盛頓密切合作,組織新的聯邦政府。麥迪遜和托馬斯·傑斐遜與亞曆山大·漢密爾頓決裂,漢密爾頓于1791年成立了聯邦黨。他們組織了他們所謂的共和黨(後來被曆史學家稱為民主共和黨),反對聯邦黨的主要政策,尤其是國家銀行和《傑伊條約》。他與托馬斯·傑斐遜共同起草了《1798年肯塔基和弗吉尼亞決議》(Kentucky and Virginia Resolution in 1798),以抗議《外國人和煽動叛亂法》(Alien and Sedition Act)。  

晚年去世

麥迪遜曾連任兩屆總統,時間是從1809年3月4日至1816年3月4日。他擔任總統期間曾領導進行第二次美英戰争,保衛了美國的共和制度,為美國赢得徹底獨立建立了功績。

1819他年參與創立弗吉尼亞大學,曾任該校校長。1836年6月28日于弗吉尼亞州蒙彼利埃(Montpelier, Virginia)的莊園中去世。  

為政舉措

政治

政治思想

詹姆斯·麥迪遜是美國“國父群”中的一位,他主張建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并且全盤修改邦聯條款,是一位聯邦主義者。憲法公布後為了克服反對勢力、使部分反對的州批準憲法,麥迪遜等聯邦主義者以普布利烏斯為筆名,撰寫了一系列文章并将其結集為《聯邦黨人文集》。該論文集主要談論外部制約限制的民主、權利的分立、對宗教的控制,其中均充滿洛克、孟德斯鸠的自由學說,體現并深刻影響了美國的政治思想和憲政思想。

麥迪遜相當重視社會利益和團體的多樣性,認為民主社會應能使每個團體均有發言的管道,以求其社會之穩定性和利益均衡,主要的方式有權力分立、兩院制和聯邦體制等。

參與制憲

他在1776年參加弗吉尼亞憲法的制定,在大陸的國會提供,并且是弗吉尼亞會議的一位領導人。他還是出席大陸會議的代表,是制憲會議的著名人物、北部聯邦黨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衆議院議員、民主共和黨的組織者。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約翰·傑伊在憲法誕生後,一起寫了一系列的文章,為憲法的批準做出了重大的貢獻。麥迪遜是美國傑出的政治哲學家,是美國憲法的奠基人,他與約翰·傑伊及阿曆山大·漢密爾頓共同編寫《聯邦黨人文集》,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他的人權主張和三權分立學說迄今仍是美國憲法的指導原則。他和傑斐遜共同創建和領導了民主共和黨,使美國開始形成了兩黨政治。

制憲會議在費城,36歲的麥迪遜把頻繁和顯著的部分加在辯論内。麥迪遜與亞曆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聯邦主義者散文的憲法做了較大的對照。在晚些年,他被稱為"憲法之父",在國會,他幫助修改權利法案,制定第一個收入立法。

從他的領導當中反對漢密爾頓的金融提議,他感到将過于向北方的金融家給予财富和能力,變成共和黨人的發展。當時總統傑斐遜國務卿,麥迪遜給交戰法國和英國抗議他們的美國船的被扣押,與國際法律相反。盡管1807年不受歡迎的禁止行動,這沒使交戰的國家改變他們的方式,但是引起了美國的消沉,麥迪遜在1808年被選舉為總統。他廢除了《禁運法案》(Embargo Act)。  

外交

1812年6月18日,美國向英國宣戰,意圖吞并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省,一般稱之為1812年戰争,又稱第二次獨立戰争。此戰争最知名的事件,就是1814年8月24日英軍攻占華盛頓特區,并焚燒美國首都所在地白宮。這場戰争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美國首都被外國軍隊攻陷并占領。在麥迪遜任職的第一年,禁止美國與英國和法國進行交易;然後在1810年5月,審定的國會進行兩個交易,指導總統,如果兩者中任何一個将接受美國的中立的權利的意見,禁止與其它國家進行交易。拿破侖假裝答應。在1810年後期,麥迪遜與英國宣布非交往。在國會包括亨利·克萊和約翰·卡爾霍恩的年輕的一組,"好戰分子",為一個更好鬥的政策敦促總統。美國海員的英國強迫服役和貨物的扣押使麥迪遜不得不對壓力讓步。

在1812年6月1日,他向國會宣戰。這八年是令人灰心和充滿困難的八年,美國在許多事情上都很不順利。這時,英美關系惡化,1812年美國對英宣戰,但由于美國沒有做好準備,戰況不佳。最後由于安德魯·傑克遜将軍在新奧爾良取得的巨大勝利,才确保了美國人在這次戰争中獲得勝利。

曆史評價

[美]小阿瑟·施萊辛格:他沒有獨立宣言上簽字,也未能在革命戰争中沖鋒陷陣,然而他在為締造美利堅合衆國所做的貢獻上,無人可及。美國憲法—這份在詹姆斯·麥迪遜影響下制定的不同凡響的文件,不僅确立了成功效力于美國兩個多世紀的政體,而且确保了美國公民基本權力的實現。正如麥迪遜一再聲明的那樣,該文件的訂立是衆人合作努力的結果。盡管這樣,由于他的貢獻如此之大,這個少言寡語、身材矮小的弗吉尼亞人被人尊為“憲法之父”。本書剖析了詹姆斯·麥迪遜的童年時代和少年時光,還向讀者揭示了影響,他後來思想形成的人物以及他們的思想連同重大事件,這位思想敏銳、高瞻遠矚的美國第四任總統,在創建美國民主制度的曆程中,功不可沒。

人際關系

妻子:多莉·派恩·托德·麥迪遜,1768年5月20日生于北卡羅來納,1849年7月12日在華盛頓特區逝世。兩人于1794年9月15日在弗吉尼亞州結婚,婚後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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