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獎勵

計劃生育獎勵

政策措施
計劃生育獎勵是指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發展的狀況以及群衆的實際需要,通過制定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直接制定有關的政策措施,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給予照顧和優先優惠,保障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基本項目的避孕節育服務項目的需要,并給予适當的經濟補償和精神鼓勵。
  • 中文名:計劃生育獎勵
  • 外文名:
  • 發布單位:
  • 實質:政策措施
  • 單位:國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标準

1、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準

從2013年起,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

2、落實計劃生育手術獎勵補助标準

從2015年起,新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每戶除領取《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法定獎勵金3000元外,增發一次性獎勵金7000元。2015年以前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夫妻雙方每人每年可領取獎勵金360元,直至“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轉為我市農村部分計生家庭獎勵扶助對象。

3、農村部分計生家庭獎勵扶助金标準

從2015年起,城鄉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紮戶等計生家庭的獎勵扶助金标準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納入低保家庭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4、農村部分計生家庭貢獻獎勵标準

對2015年及以後新增的符合再生育條件,自願放棄再生育的農村計生家庭,不再實施貢獻獎勵制度。對已納入計生貢獻獎勵的對象仍按原政策執行,每人每月發放不低于30元标準的貢獻獎勵金,直至“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轉為我市農村部分計生家庭獎勵扶助對象。

5、城鄉社保對計劃生育對象的補助标準

對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生對象中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手術并發症人員等繳費困難群體,由政府為其代繳不低于50%的最低标準養老保險費,所需資金由市、縣政府承擔。對農村45~59周歲生育兩個女孩或一個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鎮45~59周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選擇不同繳費檔次予以相應政府補貼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繳費補貼。

問題

計劃生育獎勵政策和免費服務得不到落實。

法律法規明确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每年不低于40元。在機關、事業單位一般能得到落實,但私營企業職工、城區失業人員、下崗離崗人員、無業人員無着落。

各地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金亦未廣泛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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