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

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
行政公署(簡稱行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曆史上也稱為“專員公署”(簡稱“專署”),其不屬于一級政府。行政公署是中華民國時期的“行政督察區”的“行政督查專員公署”的簡稱,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将原“行政督察區”改為“專區”,則成為“專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1970年代“專區”改稱“地區”,作為“地區行政專員公署”的簡稱,成為正式的機構名稱。管理地區的行政公署叫地區行政公署,管理盟的行政公署叫盟行政公署。
    中文名:行政公署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别名:專員公署 英文名:Prefectural Administrative Office 簡稱:行署 組織性質:省、自治區派出機關 組織機構:省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

曆史沿革

行政公署制度産生于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時期,其地位也幾經變化。抗日戰争和解放戰争時期,中國共産黨在革命根據地建立的行政公署是地方政權機關,

如膠東行政公署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建立的行政公署,是相當于省級的地方政權機關,如皖南、皖北、蘇北、蘇南、川東、川西等人民行政公署,1952年撤銷

1954年《地方組織法》規定,省人民政府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可以按地區設立行政公署,作為自己的派出機關,由行政專員和副專員領導工作。

1978年修改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省革命委員會可以按地區設立行政公署,

作為自己的派出機構。由任命産生的專員和副專員代表省革命委員會指導所屬行政區内若幹縣一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1982年修改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省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未作規定

,但該年修改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在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可以設立若幹行政公署,作為它的派出機關。其任務是代表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督促、檢查、指導所屬縣、市、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工作,并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交辦的事項。該制度延續至今。

20世紀90年代以來,許多省、自治區實行“市地合并”改革,采用“市管縣”的體制,行政公署逐漸減少。

現存公署

截至2014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尚存的行政公署:

機構名稱

所屬地區

所屬省級行政區

設立日期

行政公署駐地

大興安嶺地區行政公署

大興安嶺地區

黑龍江省

1970年4月

加格達奇區

昌都地區行政公署

昌都地區

西藏自治區

1970年

昌都縣昌都鎮

山南地區行政公署

山南地區

西藏自治區

1970年

乃東縣澤當鎮

那曲地區行政公署

那曲地區

西藏自治區

1970年

那曲縣那曲鎮

阿裡地區行政公署

阿裡地區

西藏自治區

1970年

噶爾縣獅泉河鎮

林芝地區行政公署

林芝地區

西藏自治區

1983年10月

林芝縣八一鎮

吐魯番地區行政公署

吐魯番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75年1月

吐魯番市

哈密地區行政公署

哈密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哈密市

阿克蘇地區行政公署

阿克蘇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阿克蘇市

喀什地區行政公署

喀什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喀什市

和田地區行政公署

和田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和田市

塔城地區行政公署

塔城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塔城市

阿勒泰地區行政公署

阿勒泰地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968年9月

阿勒泰市

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

錫林郭勒盟

内蒙古自治區

1978年6月

錫林浩特市

興安盟行政公署

興安盟

内蒙古自治區

1980年7月

烏蘭浩特市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阿拉善盟

内蒙古自治區

1979年12月

阿拉善左旗

曾經公署

已撤銷的人民行政公署

皖南人民行政公署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

蘇北人民行政公署

蘇南人民行政公署

川東人民行政公署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

川北人民行政公署

川南人民行政公署

已撤銷的地區行政公署

地區名稱

設立及撤銷日期

撤銷方式

備注

河北省

唐山地區

1968年-1983年3月

并入唐山市;析設地級秦皇島市

天津地區

廊坊地區

1968年-1973年12月

1973年12月-1988年9月

改設地級廊坊市

1973年12月天津地區改稱廊坊地區

石家莊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并入石家莊市

邯鄲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并入邯鄲市

邢台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并入邢台市

張家口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并入張家口市

承德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并入承德市

滄州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并入滄州市

保定地區

1968年-1994年12月

并入保定市

衡水地區

1968年-1996年5月

改設地級衡水市

山西省

晉東南地區

1967年-1985年4月

并入長治市;析設地級晉城市

雁北地區

1967年-1993年6月

并入大同市、朔州市

晉中地區

1967年-1999年9月

改設地級晉中市

運城地區

1970年3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運城市

忻縣地區

忻州地區

1967年-1983年7月

1983年7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忻州市

1983年7月忻縣地區改稱忻州地區

晉南地區

臨汾地區

1967年-1970年3月

1970年3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臨汾市

1970年3月晉南地區改稱臨汾地區

呂梁地區

1971年4月-2003年10月

改設地級呂梁市

遼甯省

盤錦地區

1970年1月-1975年11月

并入鞍山市、營口市

1984年析設地級盤錦市

鐵嶺地區

1970年7月-1984年6月

改設地級鐵嶺市

朝陽地區

1970年7月-1984年6月

改設地級朝陽市

吉林省

德惠地區

1968年-1983年8月

并入長春市

永吉地區

1968年-1983年8月

并入吉林市

四平地區

1969年-1983年8月

改設地級四平市、遼源市

通化地區

1968年-1985年2月

改設地級通化市、渾江市、梅河口市

白城地區

1968年-1993年6月

改設地級白城市

黑龍江省

伊春地區

1970年4月-1979年12月

改設地級伊春市

牡丹江地區

1967年-1983年9月

并入牡丹江市

嫩江地區

1967年-1984年12月

并入齊齊哈爾市

合江地區

1967年-1984年12月

并入佳木斯市

黑河地區

1967年-1993年2月

改設地級黑河市

松花江地區

1967年-1996年8月

并入哈爾濱市

綏化地區

1967年-1999年12月

改設地級綏化市

江蘇省

六合地區

1970年-1971年2月

并入南京市、揚州地區、淮陰地區

徐州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并入徐州市、連雲港市

蘇州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并入無錫市、蘇州市

南通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并入南通市

淮陰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改設地級淮陰市

鹽城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改設地級鹽城市

揚州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改設地級揚州市

鎮江地區

1970年-1983年1月

并入南京市、無錫市、常州市;析設地級鎮江市

浙江省

溫州地區

1970年-1981年9月

并入溫州市

嘉興地區

1970年-1981年9月

改設地級嘉興市、湖州市

甯波地區

1970年-1983年7月

并入甯波市

紹興地區

1970年-1983年7月

改設地級紹興市

金華地區

1970年-1985年5月

改設地級金華市、衢州市

舟山地區

1970年-1987年1月

改設地級舟山市

台州地區

1970年-1994年8月

改設地級台州市

麗水地區

1970年-2000年5月

改設地級麗水市

安徽省

徽州地區

1971年3月-1987年11月

并入安慶地區、宣城地區;析設地級黃山市

安慶地區

1971年3月-1988年8月

并入安慶市;析設池州地區

滁縣地區

1971年3月-1992年12月

改設地級滁州市

阜陽地區

1971年3月-1996年1月

改設地級阜陽市

宿縣地區

1971年3月-1998年12月

改設地級宿州市

巢湖地區

1971年3月-1999年7月

改設地級巢湖市

六安地區

1971年3月-1999年9月

改設地級六安市

池州地區

1971年3月-1980年1月

1988年8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池州市

1980年1月-1988年8月曾撤銷,并入安慶地區、宣城地區、徽州地區

蕪湖地區

宣城地區

1971年3月-1980年1月

1980年1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宣城市

1980年1月蕪湖地區改稱宣城地區

福建省

莆田地區

1971年6月-1983年4月

并入福州市、晉江地區

三明地區

1971年6月-1983年4月

改設地級三明市

晉江地區

1971年6月-1985年5月

改設地級泉州市

龍溪地區

1971年6月-1985年5月

改設地級漳州市

建陽地區

南平地區

1971年6月-1988年10月

1988年10月-1994年9月

改設地級南平市

1988年10月建陽地區改稱南平地區

龍岩地區

1971年6月-1996年11月

改設地級龍岩市

甯德地區

1971年6月-1999年11月

改設地級甯德市

江西省

九江地區

1970年-1983年7月

并入九江市

贛州地區

1970年-1998年12月

改設地級贛州市

井岡山地區

吉安地區

1970年-1979年7月

1979年7月-2000年5月

改設地級吉安市

1979年7月井岡山地區改稱吉安地區

宜春地區

1970年-2000年5月

改設地級宜春市

撫州地區

1970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撫州市

上饒地區

1970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上饒市

山東省

煙台地區

1967年-1983年8月

改設地級煙台市

昌濰地區

濰坊地區

1967年-1981年5月

1981年5月-1983年8月

改設地級濰坊市

1981年5月昌濰地區改稱濰坊地區

濟甯地區

1967年-1983年8月

并入泰安地區;析設地級濟甯市

泰安地區

1967年-1985年3月

并入濟南市、濟甯市;析設地級泰安市

臨沂地區

1967年-1994年12月

改設地級臨沂市

德州地區

1967年-1994年12月

改設地級德州市

聊城地區

1967年-1997年8月

改設地級聊城市

惠民地區

濱州地區

1967年-1992年2月

1992年2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濱州市

1992年2月惠民地區改稱濱州地區

菏澤地區

1967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菏澤市

河南省

開封地區

1969年-1983年9月

并入鄭州市、開封市

安陽地區

1969年-1983年9月

并入安陽市;析設地級濮陽市

新鄉地區

1969年-1986年1月

并入新鄉市、焦作市

許昌地區

1969年-1986年1月

并入平頂山市;析設地級許昌市、漯河市

洛陽地區

1969年-1986年1月

并入洛陽市、平頂山市;析設地級三門峽市

南陽地區

1969年-1994年7月

改設地級南陽市

商丘地區

1969年-1997年6月

改設地級商丘市

信陽地區

1969年-1998年6月

改設地級信陽市

周口地區

1969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周口市

駐馬店地區

1969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駐馬店市

湖北省

襄陽地區

1970年-1983年8月

并入襄樊市

宜昌地區

1968年1月-1992年7月

并入宜昌市

孝感地區

1970年-1993年4月

改設地級孝感市

鄖陽地區

1970年-1994年9月

并入十堰市

荊州地區

1970年-1994年9月

改設地級荊沙市

原荊州地區的仙桃、天門、潛江3市由省直轄

黃岡地區

1970年-1995年12月

改設地級黃岡市

鹹甯地區

1970年-1998年12月

改設地級鹹甯市

湖南省

衡陽地區

1968年-1983年2月

并入衡陽市、零陵地區

湘潭地區

1968年-1983年8月

并入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

邵陽地區

1968年-1986年1月

并入邵陽市

嶽陽地區

1968年-1986年1月

并入嶽陽市

常德地區

1968年-1988年1月

改設地級常德市

益陽地區

1968年-1994年3月

改設地級益陽市

郴州地區

1968年-1994年12月

改設地級郴州市

零陵地區

1968年-1995年11月

改設地級永州市

黔陽地區

懷化地區

1977年9月-1981年6月

1981年6月-1997年11月

改設地級懷化市

1981年6月黔陽地區改稱懷化地區

漣源地區

婁底地區

1977年9月-1982年12月

1982年12月-1999年1月

改設地級婁底市

1982年12月漣源地區改稱婁底地區

廣東省

韶關地區

1970年-1983年12月

并入廣州市、韶關市

佛山地區

1970年-1983年12月

并入珠海市、佛山市、江門市

汕頭地區

1970年-1983年12月

并入汕頭市、惠陽地區

湛江地區

1970年-1983年12月

并入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

肇慶地區

1970年-1988年1月

改設地級肇慶市

惠陽地區

1970年-1988年1月

改設副省級深圳市,地級惠州市、汕尾市、河源市、東莞市

梅縣地區

1970年-1988年1月

改設地級梅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

欽州地區

1971年-1994年6月

改設地級欽州市

玉林地區

1971年-1997年4月

改設地級玉林市

桂林地區

1971年-1998年8月

并入桂林市

百色地區

1971年-2002年6月

改設地級百色市

梧州地區

賀州地區

1971年-1997年2月

1997年2月-2002年6月

改設地級賀州市

1997年2月梧州地區改稱賀州地區

河池地區

1971年-2002年6月

改設地級河池市

柳州地區

1971年-2002年9月

并入柳州市;析設地級來賓市

南甯地區

1971年-2002年12月

并入南甯市;析設地級崇左市

四川省

西昌地區

1968年-1978年10月

并入渡口市、涼山彜族自治州

溫江地區

1968年-1983年3月

并入成都市

江津地區

永川地區

1968年-1981年7月

1981年7月-1983年3月

并入重慶市

1981年7月江津地區改稱永川地區

綿陽地區

1968年-1985年2月

改設地級綿陽市、廣元市、遂甯市

内江地區

1968年-1985年2月

改設地級内江市

樂山地區

1968年-1985年2月

改設地級樂山市

萬縣地區

1968年-1992年12月

改設地級萬縣市

南充地區

1968年-1993年7月

改設地級南充市、廣安地區

涪陵地區

1968年-1995年11月

改設地級涪陵市

宜賓地區

1968年-1996年10月

改設地級宜賓市

黔江地區

1988年5月-1997年3月

并入重慶市

廣安地區

1993年7月-1998年7月

改設地級廣安市

達縣地區

達川地區

1968年-1993年7月

1993年7月-1999年6月

改設地級達州市

1993年7月達縣地區改稱達川地區

眉山地區

1997年5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眉山市

雅安地區

1968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雅安市

巴中地區

1993年7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巴中市

資陽地區

1998年2月-2000年6月

改設地級資陽市

貴州省

六盤水地區

1970年12月-1978年12月

改設地級六盤水市

興義地區

1970年-1981年9月

改設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遵義地區

1970年-1997年6月

改設地級遵義市

安順地區

1970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安順市

畢節地區

1970年-2011年10月

改設地級畢節市

銅仁地區

1970年-2011年10月

改設地級銅仁市

雲南省

曲靖地區

1970年-1997年5月

改設地級曲靖市

玉溪地區

1970年-1997年12月

改設地級玉溪市

保山地區

1970年-2000年12月

改設地級保山市

昭通地區

1970年-2001年1月

改設地級昭通市

麗江地區

1970年-2002年12月

改設地級麗江市

思茅地區

1970年-2003年10月

改設地級思茅市

臨滄地區

1970年-2003年12月

改設地級臨滄市

西藏自治區

江孜地區

1983年10月-1986年9月

并入山南地區

日喀則地區

1970年-2014年7月

改設地級日喀則市

昌都地區

1970年-2014年

撤地設昌都市

陝西省

寶雞地區

1969年-1971年10月

改設地級寶雞市

鹹陽地區

1969年-1983年9月

并入西安市;析設地級鹹陽市

渭南地區

1969年-1994年12月

改設地級渭南市

延安地區

1969年-1996年11月

改設地級延安市

漢中地區

1969年-1996年2月

改設地級漢中市

榆林地區

1969年-1999年12月

改設地級榆林市

安康地區

1969年-2000年6月

改設地級安康市

商洛地區

1969年-2001年8月

改設地級商洛市

甘肅省

天水地區

1969年9月-1985年7月

并入隴南地區;析設地級天水市

武威地區

1969年9月-2001年5月

改設地級武威市

張掖地區

1969年9月-2002年3月

改設地級張掖市

平涼地區

1969年9月-2002年6月

改設地級平涼市

酒泉地區

1969年9月-2002年6月

改設地級酒泉市

慶陽地區

1969年9月-2002年6月

改設地級慶陽市

定西地區

1969年9月-2003年4月

改設地級定西市

隴南地區

1969年9月-2004年1月

改設地級隴南市

青海省

海東地區

1978年10月-2013年2月

改設地級海東市

甯夏回族自治區

銀北地區

1972年2月-1975年11月

并入銀川市;析設地級石嘴山市

銀南地區

1972年2月-1998年5月

改設地級吳忠市

固原地區

1970年-2001年7月

改設地級固原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石河子地區

1976年1月-1978年6月

并入昌吉回族自治州、塔城地區

原石河子地區的石河子市由自治區直轄

伊犁地區

1975年8月-1979年9月

所屬縣市改由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轄

已撤銷的盟行政公署

1983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昭烏達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赤峰市。新設立的赤峰市轄紅山區、松山區、元寶山區、阿魯科爾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騰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敖漢旗、林西縣、甯城縣。

1999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哲裡木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通遼市。新設立的通遼市轄科爾沁區、開魯縣、奈曼旗、庫倫旗、科左後旗、科左中旗、紮魯特旗、霍林郭勒市。

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伊克昭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鄂爾多斯市。鄂爾多斯市轄東勝區、鄂托克旗、烏審旗、達拉特旗、杭錦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準格爾旗。

2001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呼倫貝爾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呼倫貝爾市。呼倫貝爾市轄海拉爾區、阿榮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滿洲裡市、牙克石市、紮蘭屯市、根河市、額爾古納市。

2003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烏蘭察布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烏蘭察布市。烏蘭察布市轄集甯區、四子王旗、察哈爾右翼前旗、察哈爾右翼後旗、察哈爾右翼中旗、化德縣、商都縣、興和縣、卓資縣、涼城縣、豐鎮市。

2003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巴彥淖爾盟行政公署建制,設立地級巴彥淖爾市。巴彥淖爾市轄臨河區、五原縣、烏拉特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後旗、磴口縣、杭錦後旗。

2015年3月和4月,國務院先後批複同意西藏林芝地區和新疆吐魯番地區撤地設市,林芝地區和吐魯番地區的行政公署随着兩地地級市挂牌成立将退出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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