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新誠

蘭新誠

覃氏三姐妹碎屍案犯罪人
蘭新誠出生于1985年6月1日,廣西大新縣人,大專文化。2009年2月8日,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原因,被其父母責怪,于是産生了對女性實施強奸達到宣洩個人欲望的念頭,并将目标選定為同住一小區的覃氏三姐妹。蘭新誠聽到對面女孩回家的聲音,遂潛入覃氏姐妹的住處,持刀捅傷在家的覃四妹,并将陸續進門的覃三妹、覃二妹以及覃四妹一一殺死。[1]
  • 中文名:蘭新誠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壯族
  • 出生地:廣西大新縣
  • 畢業院校:
  • 職業:

人物經曆

南甯職業技術學院室内設計與裝修專業2007屆畢業生,曾在南甯市古城路一家櫥櫃公司任職。2009年2月10日,其将南甯市大學東路嘉州華都小區B座三單元703室的鄰居象州縣的覃家三姐妹殺害,并丢屍于良慶區陽光新城小區後山,經過公安機關的全力偵破,于4月25日緝拿歸案,蘭新誠對自己殺人碎屍的罪行供認不諱。

2009年7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覃氏三姐妹”碎屍案進行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蘭新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蘭新誠不服提出上訴,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對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被告蘭新誠的上訴。2010年7月22日,曾轟動一時的南甯“覃氏三姐妹被害案”畫上了句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将兇殘殺害三姐妹的兇手蘭新誠,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殺人實情

2009年2月,居住在南甯市嘉州華都小區B座3單元709号房的蘭新誠,經預謀,欲對居住在其居室對面703号房的被害人覃珊實施強奸,并準備了折疊刀、羊角錘、催淚噴霧劑等工具,伺機作案。同月10日20時20分許,蘭新誠發現被害人覃珊、覃巧平外出回到703号房後,即下至一樓電表箱處,拉下703号房電閘,制造停電的假象,後返還709住室。在趁覃珊下樓查看停電原因未關房門之機,蘭新誠攜帶作案工具進入703号房内。n蘭新誠持催淚噴霧劑向坐在沙發上的覃巧平噴射,又持折疊刀朝覃巧平左小腿捅了一刀,随後用繩子将覃巧平捆綁後推至衛生間。覃珊合上電閘回到703号房敲門,蘭新誠持刀開門,朝覃珊左胸部捅了一刀,并将其挾持至廚房,用繩子捆綁。當晚9時許,覃珊的姐姐覃解梅來至703室,又被蘭新誠持刀挾持至衛生間捆綁。蘭新誠惟恐罪行敗露,遂起意殺人滅口。随後蘭新誠在衛生間内,采用錘擊頭部、繩子勒頸、刀刺割頸部等手段,先後将覃珊、覃解梅、覃巧平殺死,後将三人屍體移至709室他的房間主卧室衛生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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