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曆
南甯職業技術學院室内設計與裝修專業2007屆畢業生,曾在南甯市古城路一家櫥櫃公司任職。2009年2月10日,其将南甯市大學東路嘉州華都小區B座三單元703室的鄰居象州縣的覃家三姐妹殺害,并丢屍于良慶區陽光新城小區後山,經過公安機關的全力偵破,于4月25日緝拿歸案,蘭新誠對自己殺人碎屍的罪行供認不諱。
2009年7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覃氏三姐妹”碎屍案進行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蘭新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蘭新誠不服提出上訴,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對作出終審判決,駁回被告蘭新誠的上訴。2010年7月22日,曾轟動一時的南甯“覃氏三姐妹被害案”畫上了句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南甯市中級人民法院将兇殘殺害三姐妹的兇手蘭新誠,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殺人實情
2009年2月,居住在南甯市嘉州華都小區B座3單元709号房的蘭新誠,經預謀,欲對居住在其居室對面703号房的被害人覃珊實施強奸,并準備了折疊刀、羊角錘、催淚噴霧劑等工具,伺機作案。同月10日20時20分許,蘭新誠發現被害人覃珊、覃巧平外出回到703号房後,即下至一樓電表箱處,拉下703号房電閘,制造停電的假象,後返還709住室。在趁覃珊下樓查看停電原因未關房門之機,蘭新誠攜帶作案工具進入703号房内。n蘭新誠持催淚噴霧劑向坐在沙發上的覃巧平噴射,又持折疊刀朝覃巧平左小腿捅了一刀,随後用繩子将覃巧平捆綁後推至衛生間。覃珊合上電閘回到703号房敲門,蘭新誠持刀開門,朝覃珊左胸部捅了一刀,并将其挾持至廚房,用繩子捆綁。當晚9時許,覃珊的姐姐覃解梅來至703室,又被蘭新誠持刀挾持至衛生間捆綁。蘭新誠惟恐罪行敗露,遂起意殺人滅口。随後蘭新誠在衛生間内,采用錘擊頭部、繩子勒頸、刀刺割頸部等手段,先後将覃珊、覃解梅、覃巧平殺死,後将三人屍體移至709室他的房間主卧室衛生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