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綽

蘇綽

與從兄蘇亮并稱為“二蘇”
蘇綽(公元498年-公元546年),字令綽,京兆武功人(今陝西武功),西魏名臣,曹魏侍中蘇則九世孫,其父蘇協官至武功郡守,與從兄蘇亮并稱為“二蘇”。蘇綽曾制定諸多法制,“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賬、戶籍之法”,“朱出墨入”指記賬時用紅色與黑色區别收支情況,很快延及到官方文書,即朝廷發出文書用朱标,下級上呈用墨标。戶籍登記:每戶戶主之後,再逐一登記戶内成員及依附人口(如奴婢等),并注明其性别、年齡、田産等。此外,還“減官員,置二長,并置屯田以資軍國”。[1]大統十二年(公元546年)在任内去世,享年四十九歲。
    本名:蘇綽 别名:蘇令綽 字:令綽 号: 所處時代:南北朝(北魏→西魏)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京兆郡武功縣 主要作品:六條诏書、大诰 主要成就:襄助宇文泰改革制度,創制計帳、戶籍等法 出生日期:公元498年 逝世日期:公元546年 官 職:大行台度支尚書等 爵 位:美陽伯→邳國公(隋贈)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蘇綽出身武功大族,為三國時曹魏侍中蘇則的九世孫,其家族曆代都擔任二千石的官員。其父蘇協,曾任武功郡守。蘇綽少年時喜好學習,博覽群書,特别擅長算術。

蘇綽的堂兄蘇讓出任汾州刺史時,西魏丞相宇文泰在東都門外為他餞行。臨别時,宇文泰問道:“你家子弟之中,誰可以任用?”蘇讓乘機推薦蘇綽,宇文泰便召蘇綽擔任行台郎中。

嶄露頭角

蘇綽在一年多任職期間,宇文泰并沒有深入了解他,但各官署中有難決之事,都要向蘇綽請教才能決定。官府之間的文書,也由蘇綽定下格式。行台中的官員都稱贊蘇綽的才能。

後來,太祖與仆射周惠達議事,周惠達無法回答,請求暫時出外議論。周惠達召來蘇綽,把事情告訴他,蘇綽立刻為他衡量裁定。周惠達之後入内禀報,他的回答得到宇文泰的稱贊,宇文泰問道:“誰為你出的主意?”周惠達說是蘇綽,并稱贊他有王佐之才。宇文泰說:“我也聽說他很久了。”随即任命蘇綽為著作佐郎。

共濟艱難

一次,宇文泰與公卿們前往長安的昆明池觀看捕魚,走到城西漢代倉庫遺址,宇文泰回頭問左右的人此地的故事,沒有人能回答。有人說:“蘇綽博識多知,請問問他。”宇文泰便召見蘇綽。蘇綽詳細作答,宇文泰十分高興,又進一步詢問天地造化之由來,曆代興亡的遺迹。蘇綽能言善辯,對答如流。宇文泰更加高興,就與蘇綽并馬緩行到昆明池,竟然連捕魚也沒有看就返回。宇文泰又把蘇綽留下來直到深夜,向他詢問治國之道,宇文泰躺着聽他說。蘇綽陳述指明帝王之道,并進述申不害、韓非的精要。宇文泰于是起身,整衣端坐,不知不覺移坐而前。蘇綽一直說到天明,宇文泰還未厭倦。次日,宇文泰對周惠達說:“蘇綽真是個才能出衆的人,我要委任他政事。”随即任命蘇綽為大行台左丞,參預決定機密大事,從此對他的寵愛禮遇越來越優厚。蘇綽創制文案程式,用紅黑兩色分别書寫出入公文,又制定計賬、戶籍之法。

大統三年(537年),東魏丞相高歡兵分三路,進攻西魏,諸将都打算分兵抵抗,隻有蘇綽與宇文泰意見一緻。于是合力抵禦窦泰,在潼關将其活捉。

大統四年(538年),加衛将軍、右光祿大夫銜,封爵美陽縣子,食邑三百戶。又加通直散騎常侍,晉封美陽伯,增邑二百戶。

大統十年(544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領著作,兼司農卿。蘇綽為改革制度所草拟的《六條诏書》(治心身、敦教化、盡地利、擢賢良、恤獄訟、均賦役),最為後世稱道。宇文泰立于座右,令百官習誦,規定不通計帳法及六條者,不得為官。後又草成《大诰》,痛斥六朝以來的浮華文風,作為範文,西魏作文皆仿其體。并奉命據《周禮》改定官制。

蘇綽勤儉樸素,不經營産業,家裡沒有多餘的财産。由于天下尚未平定,常把國家大事當作自己份内的職責。廣泛訪求賢能英傑之士,共同弘揚治國之道。凡是他所推薦提拔的,後來都當了大官。宇文泰也對他推心置腹,委以重任,彼此之間沒有猜忌。有時宇文泰外出巡遊,便把預先簽字的空白紙張交給蘇綽,如果有急需處理的政事,蘇綽可根據情況決斷,宇文泰回來時,也隻是打開看一下。蘇綽曾說,治國之道,應當像慈父那樣愛惜百姓,像嚴師那樣教育百姓。

積勞而卒

蘇綽每次與公卿讨論政事,總是從白天直到深夜,無論大事小事,他都十分清楚。因為思勞過度,蘇綽患上了氣疾,最終于大統十二年(546年)在任内去世,享年四十九歲。宇文泰聞訊後,恸哭不止,“哀動左右”,極感哀痛、惋惜。

蘇綽将要下葬時,宇文泰為尊重其品德,下令從簡安葬。他歸葬武功縣時,宇文泰隻用一輛白色布質的車子裝載棺椁,宇文泰與公卿們都步行送到同州城門外。宇文泰親自在靈車後以酒澆地,說道:“蘇尚書平生行事,他的妻子、孩子、兄弟們有不知道的,我都知道。隻有你懂得我的心,我了解你的心。正準備共同平定天下,不幸竟舍我而去,有什麼辦法!”說到此處,宇文泰放聲痛哭,酒杯也從手裡掉下去。至安葬當天,宇文泰又派使者以牛、羊、豬三牲祭奠,并親自撰寫悼文。

周明帝二年(558年)十二月,蘇綽與賀拔勝等十三人配享周太祖(宇文泰)廟庭。

開皇元年(581年),隋文帝楊堅下诏追贈蘇綽為邳國公,以其子蘇威襲爵。

主要影響

六條诏書

西魏文帝大統七年(541年),蘇綽把漢族統治階級的經驗總結為六條,上奏後作為诏書頒行,時稱“六條诏書”。這六條是:

1.“先治心”。治民者的關鍵在于“清心”,所謂“清心”就是要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這樣,邪惡的想法就不會産生。與之相關,治民者要治身,要做到“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孝悌”、“忠信”、“禮讓”、“廉平”、“儉約”。“先治心”這一條就是要求執政者端正認識,以身作則。

2.“敦教化”。宣揚道德文化教育,移風易俗,培養人民儉樸、慈愛、和睦、敬讓的品質。

3.“盡地利”。勸課農桑,不違農時,發展農業生産。

4.“擢賢良”。選賢任能,不拘資曆和門第,要善于發掘人才,要勇于起用人才,讓人才在實踐中成長起來。而且,精簡機構,罷黜冗員。

5.“恤獄訟”。明斷獄案,不能濫施刑罰,而要“随事加刑,輕重皆當”。

6.“均賦役”。均平賦役,調濟貧富,不可舍豪強而征貧弱。

宇文泰很重視“六條诏書”,令百官習誦,規定各地郡守令長不通曉六條诏書者不許當官;還開設學校,選拔中下級官吏學習其内容。“六條诏書”成為西魏各級官員施政的綱領和準則,當時西魏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改革措施都是依據“六條诏書”制定的。“六條诏書”的實施,對西魏政治的整饬及國力的發展起到很大作用。使原來弱于東魏的西魏迅速轉弱為強,從而為承繼西魏的北周統一北方以及隋統一全中國創造了條件。

朱出墨入

“朱出墨入”的始祖

蘇綽不僅改革了戶籍與記賬法則,也因為提出“朱出墨入”而成為這一記賬方法的始祖。

蘇綽制定的記賬﹑戶籍之法早已失傳。但其創始的“方案程式”統一了記賬與戶籍的内容與規格,并為隋唐所繼承發展。從敦煌出土的《大統十三年瓜州效谷縣計帳》殘卷可以看出,當時是按戶統計,在每戶戶主之後,逐一登記戶内成員以及依附人口(奴婢等)之名,每人名下記載性别、年齡、丁中等情況,并登記受田數字、應納租調數。然後一戶作一總計,分類統計應交納的租調數。大約以若幹戶或按行政區劃為單位,再作一總的統計。由于這種記賬戶籍之法,對于做好國計、資助軍功發揮了重要作用,所以宇文泰十分重視,并把這一記賬方法規定為做官的條件之一,要求官員熟練掌握。不過,制訂記賬是在實行均田制及租庸調制的情況下推行的。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實行兩稅法以後,“不以丁身為本”,這種主要以人口變化為内容的記賬大約就廢弛了。

然而,“朱出墨入”卻至今能找到其身影。蘇綽提出,用紅色與墨色區别收支情況。這一記賬方法也演變為“紅頭文件”,成為後世乃至今日的文案程式。“紅頭文件”中,“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發出的文書是用朱标,下面上呈的文書是用墨标。至今,這一格式沿用了近1500年。隻是墨标在今天的下級上呈文書中已不複見,所用的也是“紅頭文件”了,“紅頭文件”的格式也由此沿用至今。

曆史評價

宇文泰:①蘇綽真奇士,吾方任之以政。

②蘇尚書平生謙退,敦尚儉約。(《周書》引)

③尚書平生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周書》引)

麻瑤:綽既操履清白,謙挹自居,愚謂宜從儉約,以彰其美。(《周書》引)

楊堅:昔漢高欽無忌之義,魏武挹子幹之風,前代名賢,後王斯重。魏故度支尚書、美陽伯蘇綽,文雅政事,遺迹可稱。展力前王;垂聲著績。宜開土宇,用旌善人。(《追封蘇綽為邳國公诏》)

令狐德棻:太祖(宇文泰)提劍而起,百度草創。施約法之制于競逐之辰,修治定之禮于鼎峙之日。終能斫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場屢擾,而内親外附。斯蓋蘇令綽之力也。名冠當時,慶流後嗣,宜哉。(《周書》)

李延壽:周文(宇文泰)提劍而起,百度草創,施約法之制于競逐之辰,修太平之禮于鼎峙之日,終能斫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埸屢動,而内安外附,斯蓋蘇綽之力也。(《北史》)

朱敬則:蕭何之鎮靜關中,寇恂之安輯河内,葛亮(諸葛亮)相蜀,張昭輔吳,茂宏(王導)之經理琅琊,景略(王猛)之弼諧永固,劉穆之衆務必舉,揚遵彥(楊愔)百度惟貞,蘇綽共濟艱難,高颎同經草昧,雖功有大小,運或長短,鹹推股肱之林。悉為忠烈之士。(《隋高祖論》)

杜佑:曆觀制作之旨,固非易遇其人。周之興也得太公,齊之霸也得管仲,魏之富也得李悝,秦之強也得商鞅,後周有蘇綽,隋氏有高颎,此六賢者,上以成王業,興霸圖,次以富國強兵,立事可法。(《通典》)

司馬光:性忠儉,常以喪亂未平為己任,薦賢拔能,紀綱庶政;丞相泰推心任之,人莫能間。或出遊,常預署空紙以授綽;有須處分,随事施行,及還,啟知而已。……每與公卿論議,自晝達夜,事無巨細,若指諸掌,積勞成疾而卒。(《資治通鑒》)

朱熹:三代而下,制度稍可觀者,唯宇文氏耳。蘇綽一代之奇才,今那得一人如此!(《朱子語類》)

王夫之:①流風所被,施于上下,拓拔氏乃革面而襲先王之文物;宇文氏承之,而隋以一天下;蘇綽、李谔定隋之治具,關朗、王通開唐之文教,皆自此昉也。(《讀通鑒論》)

②蘇綽之制治法,非道也,近乎道矣。宇文泰命綽作大诰,為文章之式,非載道之文也,近乎文矣。……綽以六條饬官常,首之以清心,次之以敦化,非其果能也,自治道亡,無有以此為天下告者,而綽獨舉以為治之要領。自是而後,下有王仲淹,上有唐太宗,皆沿之以起,揭堯、舜、周、孔之日月而與天下言之,綽實開之先矣…故自隋而之唐,月露風雲未能衰止,而言不繇衷、無實不祥者,蓋亦鮮矣,則綽實開之先矣。宇文氏滅高齊而以行于山東,隋平陳而以行于江左,唐因之,而治術文章鹹近于道,生民之禍為之一息,此天欲啟晦,而泰與綽開先之功亦不可誣也。非其能為功也,天也。

③法先王而法其名,唯王莽、宇文泰為然。莽之愚,劉歆導之;泰之僞,蘇綽導之。自以為周官,而周官矣,則将使天下後世譏周官之無當于道,而謂先王不足法者,非無辭也,名固道法之所不存者也。泰自以為周公,逆者喪心肆志之恒也;綽以泰為周公,谄者喪心失志之恒也。(《讀通鑒論》)

朱轼:蘇綽谟謀于内,其忠敬節儉非猶夫崔暹、崔季舒等之傾邪也。韋孝寬扞禦于外,其練達明敏非猶夫高敖曹、窦泰等之麤豪也。孝寬六旬之拒高歡、三策之平高緯,運籌決勝,不愧将才。若乃定經制、立章程,使國家煥然有更新氣象,綽賢且遠矣。(《史傳三編》)

蔡世遠:蘇綽、王樸,雖偏安之臣,未可小也。(《曆代名臣傳序》)

人際關系

家世

九世祖

蘇則(字文師。三國時期曹魏名臣,官至侍中,封都亭侯,卒谥号“剛”。)

父親

蘇協(官至武功郡守。)

同輩

從兄

蘇亮(字景順,與蘇綽并稱為“二蘇”,官至侍中,卒贈本官。)

蘇湛(官至散騎侍郎、中書侍郎,卒贈散騎常侍、鎮西将軍、雍州刺史。)

蘇讓(字景恕。官至衛将軍、南汾州刺史,卒贈車騎大将軍、儀同三司、泾州刺史。)

弟弟

蘇椿(字令欽。官至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封美陽侯。)

子輩

兒子

蘇威(隋朝名臣,字無畏。曾任尚書左仆射等,封邳國公。)

孫輩

孫子

蘇夔(字伯尼。官至通議大夫。)

史料索引

《周書·卷二十三·列傳第十五》

《北史·卷六十三·列傳第五十一》

《史傳三編·卷二十·名臣傳十二》

主要作品

《全後魏文》錄有蘇綽的作品四篇:《奏行六條诏書》(即《六條诏書》)、《大诰》、《佛性論》(已佚)、《七經論》(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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