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勉旃堅還亡友财

蔡勉旃堅還亡友财

《清稗類鈔·敬信》的内容
《蔡勉旃堅還亡友财》一文通過寫蔡勉旃還亡友财的故事,體現出了誠實守信、品行高尚、重義輕财的道德品質。
  • 作品名稱:蔡勉旃堅還亡友财
  • 作者:
  • 創作年代:
  • 作品出處:《清稗類鈔·敬信》
  • 作品體裁:
  • 本名:蔡璘
  • 字号:勉旃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吳縣

原文

蔡璘,字勉旃(zhān),吳縣人。重諾責(1),敦(2)風義(3)。有友某以千金寄(4)之,不立券。亡何(5),其人亡。蔡召其子至,歸之。愕然(6)不受,曰:“嘻!無此事也,安有寄千金?而無券(8)者?且父未嘗語(9)我也。”蔡笑曰:“券在心,不在紙。而(10)翁(11)知我,故不語郎君(12)。”卒(13)辇(14)而緻(15)之。

譯文

蔡璘,字勉旃,吳縣人。很注重諾言和責任,對情誼很忠厚,笃實。有一位朋友将很多錢寄放在他那裡,沒有立字據。沒過多久,這位朋友就死了。蔡璘呼喚那人的兒子來,(把錢)還給他。(那人的兒子)感到驚訝沒有接受,說:“哎,沒有這件事呀,怎麼會有寄放那麼多錢卻不立字據的人呢?況且,我的父親也沒有告訴過我(這件事)呀。”蔡璘笑着說:“字據立在心中,不是立在紙上。你父親很了解我(的為人),所以沒有告訴你。”于是便用車子(把錢)運到(那人)家中

注釋

(1)諾責:諾言和責任。

(2)敦:重視。

(3)風義:情誼。

(4)寄:存放。

(5)亡(wú)何:不久,亡:同“無”沒有。

(6)愕然:驚訝的樣子

(7)安:哪裡,表反問語氣。

(8)券:憑證,字據。

(9)語:告訴。

(10)而:你。

(11)翁:父親。

(12)郎君:對别人兒子的尊稱。

(13)卒:最終。

(14)辇:車子,這裡是“用車子運”的意思。

(15)緻:送還,歸還。

作者簡介

徐珂(1869年--1928年)原名昌,字仲可,浙江杭縣(今杭州市)人。1889年參加鄉試,中舉人。不過,他在科舉考試中,終未再獲功名。但他在學習傳統文化之外,頗關注于新學,以至于1895年赴京參加會試時,曾參加過梁啟超發起的呼籲變法的“公車上書”活動。又曾成為柳亞子、高旭等人1909年首創的愛國文化團體“南社”的成員。其間,為了維持生活,袁世凱在天津小站練兵時,他曾充當其幕僚,為将士講解古書詩賦,但終因思想不合而離去。

後人啟示

做人要守信正直,不貪錢财,講義氣,堅守自己正确的立場。

選文的中心意思是講“誠信”的問題。信守諾言,履行合約,這是一個人立足于社會最起碼的公德。如果喪失了這種公德,那麼就喪失了一個人的立足之本。今天的青少年更應發揚“重諾責”這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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