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光明

蔡光明

曾任攀枝花市美術家協會副秘書長
蔡光明,《非誠勿擾》“最清純女嘉賓”闫鳳嬌“不雅照”事件的被告人,2011年11月10日,該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蔡光明因犯組織淫穢表演罪和聚衆淫亂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兩萬元及驅逐出境。[1]
  • 中文名:蔡光明
  • 外文名:CHUA NOLI ALCANTARA
  • 别名:
  • 民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
  • 職業:
  • 性别:男

簡介

蔡光明,男、1967年生,智新居士,四川儀隴人,畢業于四川教育學院美術系,執教于攀枝花市第二十七中小學校(原攀鋼第十八中小學校)。

現為四川省美術家協會會員,攀枝花市美術家協會副秘書長,攀枝花書畫院畫師,攀枝花市政協書畫院畫師。

成就

2000-2003年輔導的學生在國際、全國、省、市畫展中獲金獎18個、銀獎36個,銅獎22個,優秀獎305個;其作品多次參加省内外展覽并獲獎。

2003年工筆畫《馬背上的歌》獲“首屆全國雙擁藝術作品展”三等獎,作品被中國軍事博物館收藏。

2004年作品《玉蘭》被四川省政協書畫院收藏多幅作品入選省美展并被國内外書畫愛好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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