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經曆
她與張國立相識于少年時代,一同在鐵路二局文工團工作,之後又一起被調到四川人民藝術劇院工作。
1982年,羅秀春與張國立結婚。同年生下張默。
1983年張國立在拍攝電視劇《死水微瀾》時,與鄧捷相識并很快墜入愛河。
1988年,張國立與羅秀春協議離婚,轉年娶了鄧捷重新組成家庭,而6歲的兒子張默歸母親羅秀春撫養。張國立為了讓母子能生活得更好,于1988年底不顧生命安危遠赴南極拍攝影片,将賺到的一筆相當大的酬勞全部給了羅秀春和張默。并且在張國立事業有些起色之後,又花了幾十萬為前妻和兒子在成都買了房子(在浣花溪附近)。而羅秀春為了張默也至今未再嫁人。
2003年“張默打人事件”後,生母羅秀春曾接受成都商報記者專訪透露:“張默從小是個乖娃娃,他從不惹是生非”。“張默考入中戲,全靠他自己的真才實學”。在張默進入演藝圈後,羅秀春為了照顧兒子,放棄了自己的事業陪伴在兒子左右。
2012年1月,張默吸毒事件後,生母羅秀春趕到北京,看望遭刑拘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