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

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條件
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在規定的結婚登記處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記手續。結婚登記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條件。經過登記等手續,取得結婚證,即确立夫妻關系。因此結婚登記是一項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結婚作為男女雙方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當事人不得任意而為。凡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申請結婚登記的,不受任何單位或他人的幹涉,婚姻登記機關要依法辦事,給予登記,并頒發結婚證。[1]
    中文名:結婚登記 外文名: 别名:結婚登記手續

定義

在一些國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關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隻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

結婚登記,中國《婚姻登記條例》具體規定,登記時,男女雙方須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現場簽署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

意義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實行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認真執行關于結婚登記的各項規定,對于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對于保護公民的婚姻家庭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促進社會的文明與進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義。

條件

結婚登記條件有兩種,一是必須具備的條件,二是禁止結婚的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禁止結婚的條件有: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的條件:患麻風病是否可以結婚?原婚姻法規定,患麻風病未經治愈的,禁止結婚。然而,有關醫學專家認為麻風病是一種普通慢性傳染病,随着現代醫學水平的發展,對麻風病已有較好的治療方案,可以預防也可以把病徹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國近年來已經基本消滅了麻風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風病未經治愈列入禁止結婚之列。但由于其傳染性,實踐中還是要慎重掌握。

為什麼要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具體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親屬,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于女、外孫子女等都包括在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親,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具體包括: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與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近親屬結婚,極容易将一方或雙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點和缺陷毫無保留地暴露出來,累積起來遺傳給後代。據統計,人類隐性遺傳性疾病有1000多種,如父母為近親,其帶來隐性基因發病率高出非近親結婚的150倍,出生嬰兒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親結婚,對提高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促進民族的繁榮昌盛具有重要意義。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指哪些?在司法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類: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發病期間);

(3)先天癡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嚴重的遺傳性疾病。

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的特殊規定

為結合軍隊的實際,貫徹落實2001年4月修訂的《婚姻法》,總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發了《軍隊貫徹實施〈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規定》。2003年8月,國務院又頒布了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按照上述兩個規定,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審查同意後,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 

其次,選擇婚姻登記機關。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其第9條規定:“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記機關中選擇一個辦理結婚登記。 

第三,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機關

我國是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内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婚姻登記機關的職責是:

(1)辦理婚姻登記;

(2)出具婚姻關系證明;

(3)依法處理違法的婚姻行為;

(4)宣傳婚姻法律,倡導文明婚俗。

程序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内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複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複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複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内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别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③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内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别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隐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内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并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幹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确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體檢

一、結婚登記體檢的準備工作

當事人去做婚檢時,需攜帶各自的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居民身份證和婚姻狀況證明。

二、結婚登記體檢的内容

首先,醫生要了解當事人的家族史、個人史和既往史,有無不适合結婚的情況和近親血緣,以及各種遺傳病發生史。接着是體格檢查,包括早上空腹到醫院抽血做肝功能、血、尿常規化驗檢查,以及一般的檢查項目。

三、結婚登記體檢的項目

1、問病史

A、要問清楚雙方的疾病史,如有沒有急、慢性傳染病、心髒病、腎炎、精神病、重要髒器及泌尿生殖系統疾病等。

B、要問清楚雙方家族史,尤其在直系親屬中有沒有遺傳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癡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遺傳疾病。

C、還要問一下,雙方是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内旁系血親。

D、女性的月經史和男方遺精情況,這對于及早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很有幫助。

(F、如果是再婚,醫生還會了解過去的婚育史。)

2、體格檢查

A、一般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全身及神經系統發育情況。

B、主要髒器,如心、肝、腎、肺的檢查。

C、第二性征的檢查,像毛發分布、脂肪分布、喉結及乳房的發育。

D、生殖系統的檢查,包括内外生殖器的發育情況,有沒有先天畸形和其他情況。

3、實驗室檢查血、尿常規檢查,包括肝、腎功能等,必要時做精液檢查、染色體核型分析和梅毒螺旋體檢查等。

查詢

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注意事項

1. 提前準備3張兩寸雙人合影,橫着照,男左女右,紅色背景,結婚證用。 

2. 提前準備1張一寸女生獨照,紅色背景,适齡女性登記用。 

3. 準備錢,盡可能不花不必要的錢,需要100元人民币左右。 

4. 自選的項目,如站在國徽下國旗旁的兩人合影,可以不要,即可省去35-75元人民币不等。 

5. 記得:帶上兩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黑色水筆等。 

6. 如果沒有做婚檢,最好在那裡做個免費的驗血檢查。 

7.總需要時間大概1小時左右,當然要看那天實際人數的多少而定。 

補辦登記

1、針對的對象不同

新婚姻法增加的補辦結婚登記是針對那些符合婚姻法關于結婚的實質要件,舉行了結婚儀式或已經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手續的男女;而補領結婚證是指那些已經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但因結婚證丢失或損毀,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姻登記檔案為其補發結婚證的人。

2、辦理的程序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必須符合關于結婚登記的所有法定要件,辦事人雙方必須同時到場,隻能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補領結婚證并不需要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場,當事人可以到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也可以到現在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3、婚姻效力的起算時間不同

補辦結婚登記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補領結婚證,其婚姻關系的效力從原辦理結婚登記時起算。

4、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含義不同

雖然補辦結婚登記效力可以追溯到兩人同居之日(如果同居時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求),但該效力的追溯并不在結婚證上體現,補辦登記發出的結婚證上的“登記日期”是當事人補辦登記當天的日期,如果日後當事人因婚姻效力的起算日期出現争議,可以通過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确認該婚姻發生法律效力的真正時間。補領的結婚證則應根據結婚登記檔案在“登記日期”欄填寫原辦理登記的日期;另外,根據《民政部關于啟用新式婚姻登記證等問題的通知》(民發[2003]190号)規定,補領結婚證就在結婚證備注中注明:“結婚證遺失,補發此證。XXXX年XX月XX日(補發日期)”。

登記誓詞

一、效仿西方型

頒證員:我是×××民政局頒證員×××,很高興能為二位頒發結婚證。請你們牽手走到頒證台前,一起經曆人生最美好的時刻。

頒證員:×××先生,請問您願意娶×××女士為妻嗎?(男方回答)

頒證員:×××女士,請問您願意嫁給×××先生嗎?(女方回答)

頒證員:×××先生、×××女士,經審查,你們符合結婚登記的條件,請二位上前領取結婚證。(雙方分别上前簽字領證)

頒證員:今天是××××年××月××日,這是你們一生中最值得紀念的日子。你們的愛情,因為今天而綻放美麗;你們的婚姻,因為今天而擁抱幸福。二位已經結為合法夫妻了,希望在未來的歲月裡,你們彼此珍惜,相親相愛,相濡以沫,牽手一生!

二、循規蹈矩型

頒證員:我是×××民政局頒證員×××,很高興能為二位頒發結婚證。

頒證員:請問您是×××先生嗎?(男方回答)

請問您是×××女士嗎?(女方回答)

請問×××先生、×××女士,你們是自願結婚嗎?(雙方回答)

頒證員: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請問你們能做到嗎?(雙方回答)

頒證員:經審查,你們符合結婚登記的條件,請二位上前領取結婚證。(雙方分别上前簽字領證)

頒證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取得結婚證,即确立夫妻關系。你們的婚姻關系已經在這一刻成立了,我衷心祝福你們,祝你們婚姻美滿,家庭幸福!

三、莊嚴宣誓型

頒證員:我是×××民政局頒證員×××,很高興能為二位頒發結婚證。今天是個神聖的日子,請二位鄭重回答我的問題:請問你們是自願結婚嗎?(雙方回答)

頒證員:請二位面對莊嚴的國旗和國徽,一起宣讀《結婚誓言》。

雙方宣讀:《結婚誓言》

我們自願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将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相濡以沫,鐘愛一生!

今後,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我們要堅守今天的誓言,我們一定能夠堅守今天的誓言!

紅色字體這段我今天聽兩對新人念了一下(嘻嘻,總之看别人結婚真的是蠻好玩的一件事啦),然後就聽到頒證員說,“祝賀你們!從今天起你們就是合法夫妻了!祝你們婚姻美滿,家庭幸福!”整個頒證過程加上拍照真的很快,大概也不超過三分鐘,可是人的身份就此不同!想來真的是一次既神聖又神奇的經曆呢!

已經結婚的“老夫老妻”們,你們還記得當年自己結婚宣誓時的場景麼?會不會懷念啊?呵呵!還未步入圍城的單身男女,你們是否向往婚姻生活呢?

想起彭佳慧的一首老歌《喜歡兩個人》:“放棄自由,喜歡兩個人!綁住的兩個人,互不相讓,還是相愛,分享一生!不愛熱鬧,喜歡兩個人!就我們兩個人,在浮動不安世界裡找到安穩!”

四、溫馨浪漫型

頒證員:我是×××民政局頒證員×××,很高興能為二位頒發結婚證。

頒證員:今天是××××年××月××日,是你們喜結良緣的好日子。你們在茫茫人海中尋覓到對方,牽手走進了婚姻這神聖的殿堂。我衷心祝福你們!

頒證員: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相伴一生的約定,它标志着人生新階段的開始。生活告訴我們:美滿的婚姻,既有溫馨、浪漫和甜蜜,更有義務、責任和付出。希望你們在今後的生活中不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能以一顆寬容的心去善待、包容和理解對方,共享家庭的溫暖,共曆人生的風雨,請問你們能做到嗎?(雙方回答)

頒證員:請二位上前領取結婚證。(雙方分别上前簽字領證)

頒證員:結婚證是證明兩位夫妻關系的法律憑證,希望你們珍藏一生!祝你們相親相愛,天長地久!

法定年齡

婚姻法規定的男女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少?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這是男女結婚年齡的起點,是劃分合法婚姻和違法婚姻的界限。男女到了這個年齡,并不是非結婚不可的年齡,國家号召晚婚,青年男女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本身的情況和要求,适當地推遲結婚時間。法定婚齡與晚婚号召,一個是防止早婚,一個是提倡晚婚;一個是強制規定和強制執行,一個是提倡和号召,不應将兩者人為地對立起來。經過宣傳教育,有些達到婚齡的人堅持要結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給予辦理結婚登記。

遏制重婚

民政部正與有關部門着手推動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工作,旨在通過這一措施實現婚姻登記信息化,避免一些人鑽政策空子,填報虛假信息、重婚等情況發生。由于婚姻登記出證制度改革後,婚姻當事人結婚、離婚不再需要單位開具介紹信,結婚、離婚更加私人化,導緻個别人認為有空子可鑽,提供虛假信息登記結婚、重婚。婚姻登記實現全國聯網後,所有登記者的信息都将輸入信息庫,民政部門可以通過聯網,查詢出虛假或重複的婚姻登記信息。

相關事宜

一、結婚登記照的着裝

結婚證照片的要求不是很高很嚴格,新夫妻就是穿平時的普通衣服也是可以的。如果想要照片看上去更加喜氣,就可以選擇顔色鮮豔一些的衣服,喜歡個性的新人們也可以選擇情侶裝。但是有一點要注意,結婚證照片是要配紅色背景的,所以最好是穿藍黑色系的衣服。

二、結婚登記照片的要求

1、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大二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根據《婚姻登記服務标準體系》規定:結婚證照片尺寸規格為“背景為藍色或紅色的雙方合影彩照,尺寸(長×寬)6cm×4cm”。

3、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過,合影照片是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的重要内容,合影應當是雙方當事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共同拍攝的影像圖片。結婚證件照應當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藝術照、婚紗照、生活照、劇照等。

三、結婚登記照的拍攝地點

新夫妻可以在登記前的一個月或者更早做好準備,到專門的照相館去拍結婚證照片。一般的婚紗影樓、照相館都能拍攝結婚證照片。如果新夫妻沒有及時準備也不用着急,一般在登記處有專門拍結婚證照片的(數碼),有的甚至還可以刻光盤,和照相館差别不大。即拍即得,效率很高。但是,當天拍結婚證照片比較趕,如果趕上特别好的日子,排隊的人就會超多,很容易忙裡忙外的,使拍攝效果不佳。所以,盡量都提前做好準備工作,結婚一定是一件嚴肅的事情。

四、結婚登記照的注意事項

1. 一般結婚證照片的底色都是紅色,最好是要根據這個底色來選色适合自己膚色的衣服。

2. 新夫妻的頭發盡量在一周之前就要弄好,至少弄的幹淨整潔整齊。

3. 拍結婚證照片前,一般照相館都有鏡子,建議對着鏡子把頭發梳理好,衣服也弄整齊。

4. 拍結婚證照片時,兩人最好都能有很燦爛的笑容,新夫妻沒有把握做好面部表情的,可以請教攝影師指點一下。

5. 男方一般都是不太重視,可以事先跟男方聲明,結婚證照片拍的不滿意,就得重拍!這樣,男人們為了省事,都會特别重視,一遍通過。

相關内容

婚檢不僅為了個人“現在全國婚檢率下降到3%以下,艾滋病、乙肝等傳染病母嬰傳播明顯增加,出生缺陷發生率明顯上升。”強化對婚檢的認識,

提高出生人口質量,确保人口安全。

“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行自願婚檢,許多人産生誤解,把自願婚檢簡單理解為取消婚檢或不用婚檢。”“不進行婚檢、不采取有效的幹預措施,是出生缺陷人口不斷攀升的重要因素。”不婚檢導緻人口安全隐患

不婚檢帶來人口安全四大隐患:出生缺陷發生率明顯升高;婚檢“缺位”,使可通過婚檢查出的法定傳染病不能得到有效的預防。使艾滋病以及淋病、梅毒、尖銳濕疣等性傳播疾病在婚育人群中的相互傳播率加大;高危妊娠風險率加大,母嬰安全受到威脅;一些缺乏性知識的新人得不到适時、恰當的指導,影響正常性生活的疾病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影響婚後夫妻感情。

五項措施提高婚檢水平為了提高全民族的素質,有必要采取多項措施,大幅度提高婚檢率。首先要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活動,讓所有準備步入結婚殿堂的新人認識到,認真婚檢可以杜絕遺傳性和傳染性疾病,從源頭上控制殘疾的兒童出生。

其次要逐步實現由政府公共财政支付婚檢基本項目費用。

第三要加快法律法規的修改與完善,以法律形式強化婚前醫檢這道防線。

第四要婚姻登記、疾控和計生機構密切配合,在相應法規尚未完善前通過聯網管理做有益的堵漏補救工作。對不願參加婚前檢查者,可不影響結婚登記,但要将其在婚姻登記處記錄的有關材料轉交疾控和計生機構,在其婚後申請生育指标時必須補上遺傳性疾病和傳染病專項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準予辦理生育指标。

第五要加強婚檢機構軟硬件建設,完善婚檢服務項目。鼓勵和吸引更多的夫婦自願選擇做必要的婚前醫學檢查,維護婚姻和生育質量。

什麼是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沒有規定。母嬰保健法規定,男女在結婚登記時,應當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或醫學鑒定證明。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三類疾病的檢查。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間内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采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母嬰保健法雖然說明了婚檢項目和暫緩結婚的情形,但并未确定禁婚疾病,再加上醫生一般也不在婚檢報告中明确婚檢對象是否可以結婚,為結婚登記工作帶來了困難。随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将會發現許多新的不宜結婚的病種,婚姻法不明确患哪種病不宜結婚,可以規定為“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具體由行政法規或有關部門規定。有人提出,遺傳病種類很多,遺傳基因不同,遺傳的情況不同,患嚴重遺傳疾病婚後生育的孩子不一定患遺傳疾病。比如侏儒的遺傳率為50%。如果結婚和生育分開,特别是随着科學技術的發展,有些遺傳病是可以治愈的,婚姻法應當允許患遺傳疾病的人結婚,但不宜生育。關于性病、艾滋病可否結婚,有不同看法。一種意見認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生育遺傳比例是20%-30%,如用藥可控制在4%以内。禁止艾滋病人結婚,是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視,與國家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保密和保護的政策不符,不利于對艾滋病感染源的控制,實踐中也難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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