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09年8月17日17時56分,鶴崗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李某報案稱:在工農區殘聯住宅樓2單元門前李星光(男,46歲,鶴崗市交通局局長)被人用刀刺死。
經過警方8天的缜密偵查,“2009.8.17”殺人案(鶴崗市交通局長李星光被害案)于2009年8月25日成功偵破,為下屬報複雇兇殺人,四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獲。
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為徐廣東,男,鶴北林業局打工;楊靖武,男,住湯原縣吉祥鄉;王劍波,男,鶴崗市交通局環宇集團副書記;徐廣北,男,住湯原縣吉祥鄉。
随着調查的深入,專案組于2009年8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白玉庫秘捕,是鶴崗市交通局環宇集團總經理。n
一審宣判
黑龍江省鶴崗市交通局局長李星光被殺案6月11日宣判,其主謀鶴崗市交通局原局長、市政協原副主席白玉庫因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處死刑。行兇者和其他參與人員分别被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
2009年8月17日17時56分左右,李星光在自家單元門前被歹徒殺害。警方經過艱苦調查,最終抓獲犯罪嫌疑人白玉庫、徐廣東、徐廣北、王劍波和楊靖武。
白玉庫交代,他利用表弟王劍波在提職問題上對李星光的不滿情緒,指使王劍波雇兇殺害李星光。王劍波通過中間人楊靖武、徐廣北,以26萬元雇傭兇手徐廣東制造了這起血案。
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白玉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
被告人徐廣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劍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楊靖武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徐廣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坦白
在白玉庫任鶴崗市交通局局長時,被害人李星光曾是他的老部下,李星光任鶴崗市交通局副局長也是他一手提拔的。
2006年3月,李星光當上了鶴崗市交通局局長,白玉庫到鶴崗市政協任副主席。
2007年末,在鶴崗市政協換屆中,白玉庫不再擔任政協副主席,轉而任交通局環宇集團總經理。
在日後的工作中,白玉庫認為李星光在工程的招标、工程款的下撥、人事安排、提拔任用幹部等方面對其進行限制,沒有滿足自己的一些要求,尤其是組建鶴名公司時,李星光将法人代表白玉庫改由交通局一位副局長擔任。
白玉庫認為李星光影響了他的個人利益,惱羞成怒,遂利用自己的表弟、環宇集團副書記王劍波對李星光的不滿情緒,出資30萬元人民币,指使王劍波雇兇(王隻用26萬雇徐廣東)對李星光實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