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曩有獅子王,于深山攫一豺,将食之。豺曰:“請為王月送二鹿以自贖。”獅子王悅。豺以時而進,已亦攫得狸、兔自存。期年,鹿盡,豺無可送者。獅子王遇豺,曰:“汝殺衆生亦多矣!今次至汝,汝其圖之!”豺無以對,遂為獅所食。
譯文
以前有一隻獅子王,在深山中抓到了一隻豺狼,準備吃掉它。
豺狼說:“我請求為大王每月送來兩隻鹿來贖回我的命。”獅子王很高興。豺狼按照約定時間每月給獅子王進獻兩隻鹿,自己也靠捕獲狐狸、兔子等為生。
一年之後,鹿都被吃光了,豺狼沒有什麼可以送給(獅子)的了。
獅子遇到豺狼,(對豺狼)說:“你殺了太多生命了!今天輪到你了,你還是考慮怎麼辦吧!”豺無言以對,于是被獅子吃掉了。
注釋
1、其:作語氣副詞用,相當于“還是”。
2、曩(nǎng):以往,過去。
3、于:在。
4、攫(jué):抓。
5、月:每月。
6、以時:按時。
8、盡:抓盡。
9、汝:你。
10、亦:也。
11、次至:輪到。
12、其:還是。
13、圖:考慮。
14、遂:就,于是。
15、為:被。
16、将:将要,準備。
寓意
助纣為虐,到頭來惡果自食,最終害人害己!
文言知識
1、期年。“期”在文言中可解釋為“滿”,“期年”即滿一年;“期月”即滿一月。又,“期年而歸”意為一年後回來;“期月而成”,意為一個月就成功了。
2、“攫”與“扌”旁的字。“攫”指抓。上文“攫一豺”,意為抓住一隻豺。凡是“扌”旁的字,都與手或手的動作有關。如“搡”(推)“據”(占有)、“捽”(揪)、“拽”(拖)、“搦”(拿),若有些“扌”旁的字不認識,可以從偏旁部首推測它的含義。
作者簡介
馮夢龍,1574-1646年,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号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等。蘇州府長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