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産階級專政

無産階級專政

工人階級領導的專門政治制度
無産階級專政(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工人階級(在共産黨領導下)專政,又稱為工人階級專政。是無産階級和資産階級的階級鬥争的必然結果,也是達到消滅一切階級和進入無階級差異社會(共産主義)的過渡。
    中文名:無産階級專政 外文名: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 别名:工人階級專政 來源:馬克思主義

定義

工人階級(經過共産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以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為任務的政權。中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在社會主義時期就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無産階級專政。

來源

無産階級指喪失生産資料、靠出賣勞動力為生被雇傭的勞動者階級。在社會主義社會,政治上,工人階級已擺脫了被剝削、被壓迫的地位,成為掌握國家政權的領導階級;經濟上,生産資料公有,個人不占有生産資料。無産的“産”,指的是生産資料,而不是個人财産(生活資料等)。

無産階級專政的理論是馬克思主義的精髓。馬克思主義關于無産階級專政思想的形成和發展,同無産階級的革命實踐緊密相聯。

在1848年,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産黨宣言》中就對無産階級專政思想作了表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産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争得民主”;“無産階級将利用自己的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産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産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産階級手裡,并且盡可能快地增加生産力的總量”。《共産黨宣言》在闡明無産階級專政在政治方面的曆史使命的同時,也指出了無産階級專政在經濟方面的曆史任務。

1850年,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蘭西階級鬥争》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工人階級專政”的口号。1852年3月5日,在緻魏德邁的信中進一步肯定了“無産階級專政”這一結論。随後在1875年批判“哥達綱領”時,又強調了無産階級專政的曆史必然性,并進一步提出,從資本主義社會到共産主義社會之間的整個曆史時期的國家,隻能是無産階級的革命專政。

列甯繼承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無産階級專政理論。面對十月革命後蘇聯國内階級鬥争異常尖銳複雜的局面,列甯曾反複強調無産階級專政必須使用革命暴力,使用鐵的手腕鎮壓剝削階級的反抗。但是,列甯并沒有因此把無産階級專政僅僅歸結為鎮壓,而是在強調鎮壓反革命破壞的同時,提出“無産階級專政是破壞資産階級民主和建立無産階級民主”。

列甯着眼于無産階級專政的階級本質即國體,指的是這個專政與無産階級民主不可分割的聯系。列甯仍然非常重視無産階級專政的經濟任務:“當無産階級奪取政權的任務解決以後,随着剝奪剝奪者及鎮壓他們反抗的任務大體上和基本上解決,必然要把創造高于資本主義社會的社會經濟制度的根本任務,提到首要地位。”

主要形式

無産階級專政采取的形式,依據各國的情況、曆史特點和革命發展過程而有所不同。巴黎公社是無産階級和勞動人民在巴黎建立的人類曆史上第一個無産階級專政政權的嘗試。

列甯領導的俄國無産階級革命,締造了世界上第一個無産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中國以及歐洲、亞洲、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家,也紛紛建立了無産階級專政的政權。

中國共産黨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運用馬克思列甯主義的基本原理,在中國采取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形式。人民民主專政的實質也是無産階級專政。

曆史任務

無産階級專政的曆史任務主要是:對廣大的勞動人民實行最廣泛的民主;鎮壓被推翻的剝削階級和一切敵對勢力的反抗、破壞;大力發展生産力,不斷完善和發展社會主義的生産關系和上層建築,并在此基礎上消滅一切階級差别、重大社會差别和社會不平等;建設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高度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從各方面創造條件,向共産主義過渡。

無産階級專政将随着自己的曆史任務的完成而逐漸消亡。

考氏言論

考茨基引出馬克思《哥達綱領批判》中的一段話:“在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産主義社會之間,有一個從前者變為後者的革命轉變時期。同這個時期相适應的也有一個政治上的過渡時期,這個時期的國家隻能是無産階級的革命專政。”

接着考茨基寫道:

“可惜,馬克思沒有更詳細地指出他是怎樣設想這個專政的。”

“他在這裡說的不是一種政體,而是指在無産階級奪得了政權的地方都必然出現的一種狀态。”

“但是這個專政并不同時就是廢除民主,而是以普選制為基礎的最廣泛地應用民主。這個政府的權力應該服從普選制。”

“馬克思在這本書(《法蘭西内戰》)裡一再談到全體人民的普遍選舉權,而不談一個特殊的特權階級的選舉權。在馬克思看來,無産階級專政是在無産階級占壓倒多數的情況下從純粹民主中必然産生出來的一種狀态。”

“在探讨這個問題時,必須防止把這種作為狀态的專政同那種作為政體的專政兩者混淆起來。隻有後者的傾向才是我們隊伍中的争論的問題。作為政體的專政,同剝奪反對派權利的含義相同。反對派被剝奪了選舉權、新聞出版自由和結社自由。問題在于:勝利的無産階級是否需要這些措施,社會主義是否借助于這些措施才能最好地實現,或者甚至隻有通過這些措施才能實現。”

發展延伸

基于中國的主要矛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以及祖國統一的現實需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中國已将原先的無産階級專政表述修改為更加求真務實的“人民民主專政”。從而使得除了不占有生産資料的無産階級外,廣泛的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都成為統治階級的一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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