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桓

烏桓

中國古代民族之一
烏桓,亦作烏丸,是中國古代北方遊牧民族之一。烏桓族原為東胡部落聯盟中的—支。原與鮮卑同為東胡部落之一。學界一般認為其語言與鮮卑同,屬于突厥語系中的蒙古語族   。公元前3世紀末,匈奴破東胡後,遷至烏桓山(又曰烏丸山),遂以山名為族号,大約活動于今西拉木倫河兩岸及歸喇裡河西南地區。公元49年,烏桓又從五郡塞外南遷至塞内的遼東、漁陽及朔方邊緣十郡。烏桓在兩漢時先後兩次南遷,逐漸發展壯大,但受漢護烏桓校尉管轄,分成若幹部落,各自為政,一直沒形成統一的部落聯盟。建安十二年(207年),烏桓的最後一任大單于蹋頓在白狼山之戰中被張遼斬殺。烏桓自此散落,分别被漢、鮮卑等同化   。[1]
  • 中文名:烏桓
  • 所屬洲:亞洲
  • 領袖:無何、丘力居、蹋頓等
  • 首都:烏桓山
  • 拼音:wū huán

曆史沿革

早期曆史

烏桓,亦作“烏丸”、“古丸”、“烏延”等,中國古代少數民族,屬于東胡系統民族。其語言與鮮卑同,為東胡語言的分支,無文字,刻木為信。東胡盛時,與鮮卑同為其重要成員。秦漢之際,活動于饒樂水(今西拉木倫河)一帶。東鄰挹婁、夫餘、高句麗等,西連匈奴,南與幽州刺史所部相接,鮮卑居北,烏桓居南。

西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東胡被匈奴冒頓單于擊破,部衆離散,烏桓這一支逃至烏桓山(遼河上遊西喇木倫河以北,今内蒙古自治區阿魯科爾沁旗以北,即大興安嶺山脈南端),“因以為号”。但烏桓之名,戰國時已出現,《史記·貨殖列傳》曾指出:“夫燕亦勃、碣之間二都會也……北鄰烏桓、夫餘,東縮穢貉、朝鮮、真番之利。”有的學者認為烏桓初為部落大人之名,後來引申為部落之名。另一種說法,認為烏桓、鮮卑不是因山得名,而是以族名轉為山名,後又有烏丸川等   。

烏桓的先世,據《後漢書·烏桓傳》雲:“烏桓者,本東胡也。”王沈《魏書》同,認為烏桓與鮮卑同出自東胡。至于烏桓在加入東胡前,《竹書紀年》提到: “後芬即位,三年,九夷來禦。曰畎夷   、于夷、方夷、黃夷、白夷、赤夷、玄夷、風夷、陽夷。”赤夷尚赤,居于東方,似與烏桓人有關。在烏桓習俗中,穹廬皆東向,并把天地、日月、山川。日色近赤,能給人以光明和溫暖,對于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帶的烏桓來講至關重要。丁謙指出:“烏桓者,烏蘭之轉音也,蒙古語紅曰烏蘭,故《傳》中又稱為赤山。”烏桓山即赤山。烏桓人死後,燒其所着衣物,殺犬以殉,“使護死者神靈歸乎赤山”,赤山似應為烏桓祖先的根據地,故稱其在 “遼東西北數千裡”。其後的赤山,即“漁陽赤山”,則是烏桓南遷後之地,即今赤峰市赤山。也許是烏桓自原來遼東西北,西拉木倫河以北的赤山遷出,至老哈河流域以後,别立一赤山以為紀念。烏桓人往往請薩滿唪誦指引路徑,以一犬牽之,使死者之魂曆經險阻回歸到赤山。這種習俗似乎說明其祖先當初就是坐着犬拉雪橇到蒙古草原東南部的。烏桓在以後的發展中,逐漸吸收了一部分匈奴人和漢人。

日人白鳥庫吉《東胡民族考》烏桓、鮮卑考。漢譯“ 胡” 語有瑞獸帶之義。烏桓, 蒙古語有聰明之義。

兩漢時期

自匈奴擊破東胡後,烏桓勢孤力單,故役屬于匈奴。匈奴單于每歲向烏桓征收牲畜、皮革,若逾時不交,便沒收其妻子為奴婢。

漢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在位期間,西漢對匈奴發動大規模反擊。公元前119年(西漢武帝元狩四年),漢軍大破匈奴,将匈奴逐出漠南,烏桓   臣屬漢朝,被南遷至上谷(治今河北省懷來縣東南)、漁陽(治今北京市密雲縣西南)、右北平(治今遼甯省淩源縣西南)、遼西(治今遼甯省義縣)、遼東(治今遼陽市城區)五郡塞外駐牧   ,代漢北禦匈奴。始置護烏桓校尉,持節監護烏桓各部不得與匈奴通。

王莽執政,令烏桓不再向匈奴繳納皮布稅,匈奴遂劫掠烏桓人畜。王莽又驅烏桓攻匈奴,以烏桓妻子為質,以殺戮為威,烏桓遂降匈奴。

東漢初,烏桓常與匈奴聯兵擾亂代郡以東各地。建武二十一年(45年),漢将馬援率軍往讨,不勝。次年,匈奴内亂,且遭旱災蝗禍,烏桓又乘機攻擊之,匈奴轉徙漠北。漢光武帝劉秀乃以金、帛賄賂烏桓大人。建武二十五年(49年),遼西烏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降漢,貢奴婢、牛馬及虎豹、貂皮等。漢乃封其渠帥、大人共八十一人為王侯、君長,許其内遷,使駐牧于遼東屬國、遼西、右北平、漁陽、廣陽、上谷、代、雁門、太原、朔方十郡鄣塞之内,其地大約相當于今東北大淩河下遊、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中部、内蒙南部、鄂爾多斯草原一帶。并置烏桓校尉于上谷甯城(今河北宣化),掌賞賜、質子、關市諸事。經漢明帝、漢章帝、漢和帝三世,漢與烏桓相安無事。

烏桓南徙後,原居地為鮮卑所占;少數留居塞外者皆歸降鮮卑,自2世紀初起,常助鮮卑、南匈奴寇掠漢邊;塞内烏桓則多從烏桓校尉抗擊鮮卑、匈奴。2世紀中,漢與南匈奴對抗,各部烏桓亦各自為政,或從漢攻匈奴,或與匈奴聯兵攻漢。2世紀末,漢還頻頻利用烏桓騎兵鎮壓各地義軍。靈帝中平二年(185年),令張溫為車騎将軍,發幽州烏桓三千騎至關内鎮壓涼州義軍。烏桓因數被征發,死亡略盡,人心浮動,軍無鬥志,皆臨陣不戰,逃歸幽州各部。中平四年,泰山太守張舉、中山相張純等反,就利用幽州烏桓,寇掠青州、徐州、幽州、冀州四州,張純自号彌天安定王,為諸郡烏桓元帥。中平六年,張純死,烏桓軍亦随之瓦解。公孫瓒在河北時常與烏桓作戰,被稱為白馬将軍。候袁紹滅公孫瓒,烏桓出兵相助,出力頗大。袁紹矯制賜蹋頓、(難)峭王、汗魯王印绶,皆以為單于。

東漢魏晉沿置。烏桓原是遊牧部落,南遷後開始發展農業。3世紀初烏桓大部分歸附曹操,有萬餘落入遷中原,漸與漢族融合。留居塞外的大多并于鮮卑。

據考證,今内蒙古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天山鎮西北140裡有一座烏遼山,即烏桓人遷駐之地。烏桓人在這塊土地上逐步成長、壯大并向南遷徙,與建都于中原的封建政權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方面密切交往,直至進入中原各地,融合于其他各族之中。

走向沒落

建安五年(200年),袁紹被曹操敗于官渡之戰,旋即病死。十年,紹子尚等往奔遼西,投奔蹋頓。建安十二年(207年)八月,曹操遠征烏桓,兩軍相遇于柳城境内的白狼山。曹操親自将自己的指揮旗授予給麾下大将張遼。于是張遼率軍突擊,大破烏桓,胡、漢降者達二十餘萬口,烏桓單于蹋頓也在此戰中被張遼臨陣斬殺。  

曹操将幽州、并州各郡烏桓共萬餘落徙居中原,精壯随軍作戰,由是三郡烏桓号為天下名騎   。建安二十三年(218年),烏桓聯合鮮卑反叛,為曹彰、田豫所敗,實力再次被嚴重削弱   。殘留故地的烏桓,因其地不久即為鮮卑所占,均與鮮卑融合;内徙者則漸為漢人所同化。

因遼東公孫度政權及曹魏政權的征讨,除部分烏桓人遠遷遼東地區外,“其餘衆萬餘落,悉徙居中國”。此後,這個古代民族逐步在曆史中消失。當時除遼東、遼西、右北平三郡烏桓内遷外,其它諸郡烏桓大多留居原地,并保有一定實力。直至兩晉,無論在塞外或塞内,烏桓的活動尚頻見史冊。

魏帝遣名将毋丘儉率幽州諸部聯合鮮卑、烏恒伐公孫氏燕國,衛臻柬之,魏帝不聽,公孫淵逆與儉戰,儉不利,引還。公孫淵于是自立為燕王,設置百官,派使者拿着符節,借助鮮卑單于的王印,給邊疆北方民族加封晉爵,并引誘鮮卑人去侵擾魏國北方地區。次年正月又向東吳稱臣,東吳名臣羊衜認為此次救下燕國以後就會心悅誠服,孫權表示願意派兵救援燕國并告誡公孫淵要小心司馬懿,魏國诏青、兖、幽、冀四州大作海船并遣司馬懿聯合慕容鮮卑、高句麗、烏恒再次由海陸圍攻燕國,燕國自信軍力欲守城待雪故不東走,聯軍攻城“宣夜不停”亦不能取勝,同年八月(再拖兩個月就下大雪)流星擊城,魏軍散布谶緯,東國人心狂亂,九月魏軍司馬懿率兵平定遼東,公孫淵戰敗身亡于流星墜落處,公孫氏燕國覆滅。  

西晉初,幽州北邊障塞内外烏桓分别歸附鮮卑慕容氏、宇文氏、段氏統治,并逐漸與鮮卑融合。有一部分最後加入庫莫奚之中。自幽州北邊而甫,直至冀州的渤海、平原二郡,烏桓騎兵營分布其間。王浚為幽州刺史兼烏桓校尉,最後以烏桓和鮮卑的兵力為後盾南面稱制。并州烏桓張伏利度擁衆 2000壁于樂平(今山西昔陽縣西南),307年(晉永嘉元年),為石勒所并。石勒攻下幽州後,徙幽、冀二州烏桓于襄國(今河北省邢台市西南),4世紀中葉附前燕。

前秦苻堅滅前燕後,處烏丸雜類于馮诩、北地。而後,慕容垂又利用烏桓之助建立後燕。垂曾引丁零、烏丸之衆20餘萬為飛梯、鑿地道以攻邺城,并以烏桓張骥為輔國将軍,劉大為安遠将軍,魯利為建威将軍,随慕容氏南征北戰。北魏初,拓跋珪攻信都(今河北省冀縣),張骧舉城降,後骧逃往中山(今河北省定州市),依慕容詳。珪拔中山,骧被擒。398年(東晉隆安二年),其子張超收集烏桓、漢民2000餘家據渤海郡之南皮(今河北省南皮縣),自稱烏丸王,後南走平原(今山東省平原縣)。次年,為魏征虜将軍庾嶽擊殺。

魏晉以後,烏桓與其它諸族錯居雜處,民族成分發生了變化,形成所謂“雜胡”。《魏書》載:“其諸方雜人來附者,總謂之‘烏丸’,各以多少稱酋庶長。” 烏丸往往成為雜夷的泛稱。除散居上述諸郡外,又擴展至陝西的上郡、馮翊、北地三郡。而雁門郡的烏桓,與鮮卑、匈奴等融合成為鐵弗劉氏或獨孤氏,後發展為赫連勃勃的夏國。

幽、并二州烏桓繼續内遷,遍布于太行山以東今河北省中部和南部,并積極參與十六國、南北朝時各地區的政治鬥争。一部分久處郡地,逐漸被同化于漢族,烏桓姓氏相繼有郝氏、劉氏、張氏、王氏、魯氏等出現;而另一部分随着鮮卑的強大而加入其中,先同鮮卑融合,最終随鮮卑漢化而同化于漢族。

相關史實

《資治通鑒》記,建安十二年(公元207),曹操北征烏桓大捷,班師回朝途中,時寒且旱,二百裡無複水,軍又乏食,殺馬數千匹以為糧,鑿地三十餘丈乃得水。軍自柳城始,途經碣石道(今昌黎碣石山流域),遇“樹木叢生,百草豐茂”之景觀,命士卒山中覓水,得泉(後稱相泉),操遂令軍止行安營。尋樵夫聞知,此謂碣石流域,泉溢于虎山坡,南稱龜山,西南碣石山。日落,時黃昏,遠眺夕陽暮色,近擁萬馬千軍,志未酬,己暮年,而詩性起,作賦《龜雖壽》:“神龜雖壽,猶有竟是。騰蛇乘霧,終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裡;烈士暮年,壯心不已。盈縮之期,不但在天;養怡之福,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詠志”。

《曹操小傳》記,曹操北征烏桓解救十餘萬被擄漢民同徙,途經碣石道,遇“樹木叢生,百草豐茂”仙境聖地,令固泉砌井,以養暮年、度餘生。遂将民編充駐守于此之營帳“草糧屯”“後營”“留守營”“駐操營”“歇馬台”“飲馬河”(今昌黎、撫甯村莊、河流名稱)略。擇日曹操率從至碣石仙台頂,登高必賦其性也,賦詩《觀滄海》:“東臨碣石,以觀滄海。水何澹澹,山島竦峙。樹木叢生,百草豐茂。秋風蕭瑟,洪潑湧起。日月之行,若在其中。星漢燦爛,若在其裡。”軍遂赴易縣。

唐朝的昭文館大學士徐彥伯在追憶漢朝的衛青破匈奴、張遼破烏桓時,曾寫詩句在《登長城賦》:“衛青開幕,張遼辟土,校尉嫖姚,将軍捕虜。”  

古人依相泉建寺,時名“相泉寺”,後稱“山坡寺”,明清《昌黎縣志》有記載。尚存井(泉)一眼,寺院荒址一座。

首領世系

烏桓[wū huán](烏丸、烏古)(187-207)

丘力居

(3)

丁卯

187

踏頓

(9)

庚午

190

樓班

(9)

己卯(三)

199

速仆丸

(1)

丁亥(八)

207

社會經濟

日常生活

烏桓

在對其曾經遊牧地區的發掘中,發現有大量的馬具、箭簇、劍、刀、矛、斧以及繪有馬、牛、羊等牲畜圖案的飾具。農業和民族手工業也有一定的比重。耕種常以布谷鳥的叫聲為準。主要農産品有穄等種類。出土器物中有鐵鋤等農具,說明已具備較為原始的耕作手段。烏桓婦女擅長于手工紡織,用毛皮等制作日常生活用品。她們出嫁時要佩戴自己制作的首飾。在西岔溝出土的烏桓文物中有精美的金絲穿珠扭環飾品。

畜牧業

烏桓是以畜牧業為主,輔以弋獵、農耕的古代民族。史稱其“俗喜騎射,弋獵禽獸為事。随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畜牧業頗發達,馬、牛、羊甚多,因此,不僅是其衣食的來源,同時,婚嫁也皆以馬、牛、羊為“聘币”,人亡則取死者生前所乘之馬燒以殉葬,若仇殺,也可出馬、牛、羊以贖死。并用牛、羊祭祀鬼神、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畢皆燒之。同時,馬、牛、羊及皮貨還作為匈奴交納的貢稅及向漢魏朝貢或互市之物,成為交戰雙方的主要掠奪品。

狩獵

狩獵在烏桓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野獸中的虎、豹、貂皮是向匈奴繳納貢獻和與漢關市貿易的重要物品。牧獵經濟的重要性也可從出土文物中得到證實。

農業生産

烏桓人兼營農業,在進入西拉木倫河流域後,烏桓人逐漸定居下來,兼事一些農業。史稱其“俗識鳥獸孕乳,時以四節,耕種常用布谷鳴為候。地宜青穄、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麴蘖。米常仰中國”。穄即糜子。東牆,也叫沙蓬,植株可作飼料,果實可榨油或食用。據《廣志》雲:“色青黑,粒如葵子。幽、涼、并皆有之。”這兩種耐寒作物可能由幽、燕傳入烏桓。從西岔溝墓葬出土的鐵?、鐵斧、鐵锛、鐵鋤等農具來看,其中有些還鑄有漢字。說明這些農具大多來自中原漢族地區。但在塞外時期,他們仍以畜牧為主。公元49年(東漢建武二十五年),遷入沿邊諸郡塞内後,對“招來種人給其衣食”的烏桓部衆發展農業提供了一定條件。至漢魏之際,烏桓再次内遷,漁陽、雁門等地烏桓逐漸以農業為主。

手工業生産

烏桓手工業也有一定發展,其中較為重要的有鑄銅、冶鐵、制陶、紡織等。大多控制在邑帥和部落大人手中。王沈《魏書》稱烏桓“大人能作弓矢鞍勒,鍛金鐵為兵器,能刺韋作文繡、織縷氈■”。而範晔《後漢書·烏桓傳》則雲:“男子能作弓矢鞍勒、婦人能刺韋作文繡,織氀毷”。前者說明大人控制了軍器等重要手工業的生産;後者說明在手工業生産中男女分工的情況。

社會組織與階級關系

階級分化

随着私有制的産生,貧富懸殊已很普遍,階級分化日益明顯。并随着戰争的發展,出現了特權的軍事首領,虜獲的奴隸和戰利品,最有價值的部分歸于自己,把次品分給戰士。軍事首領逐漸成為統治者,作為氏族部落的貴族和握有統治權力的各部大人因而出現。大人由選舉産生,常推“有勇健能理決鬥訟者”為大人,死則另選,“無世業相繼”,其後裔不能世襲。到東漢末,公選制逐漸為世襲制所代替。

據《後漢書·烏桓傳》載:“獻帝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樓班年少,從子蹋頓有武略代位。”說明烏桓大人已是父子相承。氏族成員沒有自己的姓氏,“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大人有所召呼,則刻木為信,雖無文字,而部衆不敢違犯”。其約法,“違大人言者,罪至死”,“若亡畔為大人所捕者,邑落不得受之,皆徙逐于雍狂之地,沙漠之中”。所有約法,助長了大人權勢的發展,最後成為世襲統治者。大人等還對氏族成員強征徭役,進行經濟剝削。

烏桓内部的階級主要分兩大類:一是處于上層的大人、小帥,二是氏族部落成員(自由民)。烏桓蓄奴之風約始于公元1世紀初,由于王莽暴虐,烏桓豪帥往往背叛而投奔匈奴,從此他們不斷在緣邊地區進行戰争,掠奪人口,是奴隸的主要來源。例如,公元25年(西漢末更始三年),當赤眉軍尤來部在今河北省北部戰敗退入遼西、遼東時,為烏桓和貊人截擊,全部人馬被抄掠而去。東漢初,烏桓與匈奴連兵掠擾邊郡,五郡民庶經常被掠奪為奴。公元41年(建武十七年),“匈奴、鮮卑及赤山烏桓連和強盛,數入塞殺略吏人,朝廷以為擾”。俘掠人口當奴隸,成為烏桓發動戰争的主要目的之一,蓄奴風氣也越演越烈。因而,公元49年(建武二十五年)烏桓大人向光武帝朝貢時,貢物中有奴婢,就不足為奇了。從西岔溝墓葬出土的銅飾牌中,鑄有戰士騎馬執劍,手抓披發俘虜,同時一犬撲在俘虜身上猛咬的場面。

烏桓大人等除了鈔略生口為奴外,還進行奴婢買賣。奴隸主要從事家務勞動,有的也從事拾糞草、牧幼畜等生産勞動。但烏桓在由原始社會末期轉向階級社會的過程,還未建立本民族的奴隸制國家政權,便為曹操征服。

此外,烏桓與漢族、匈奴之間還存在着商品交換。烏桓與漢地的經濟交流,早已進行。《漢書·地理志》雲:“上谷至遼東,地廣民希,數被胡寇,俗與趙、代相類,有魚鹽、棗栗之饒。北隙烏丸、夫餘,東賈真番之利。”東漢為了保持正常貿易,在沿邊設立胡市以進行監督保護。護烏桓校尉所屬的上谷甯城(今河北省宣化市西北,或雲萬全縣)為重要胡市,并修築南北兩部質館,收留烏桓與鮮卑人質,以保證互市的正常進行。烏桓主要以牛馬等牲畜求市,交易量相當大。而烏桓換回的除“精金良鐵”外,還有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如糧食、布、帛、踩、缯等以及其它“珍貨”。

烏桓與匈奴也存在着貿易關系。《漢書·匈奴傳》載,西漢末王莽時,“漢既班四條後護烏桓使節告烏桓民,毋得複與匈奴皮布稅。匈奴以故事遣使者責烏桓稅,匈奴人民婦女欲賈販者皆往焉”。說明烏桓與匈奴有貿易往來。烏桓近塞,長期與漢保持和平友好關系,匈奴則往往通過烏桓用牛馬換回漢地貨物。烏桓大人豪帥手中掌握着大量作為商品的牲畜皮貨,對互市有控制權。通過互市,輾轉盤剝部落成員并得到奢侈品,進一步促使貪富分化和階級兩極化。

烏桓在漢代正處于由原始社會末期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曆史階段。以個體生産和個體經濟為基礎的個體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但尚存在于氏族和部落的組織之中。私有财産早已出現,故婚姻嫁娶、犯罪贖死及喪葬,皆用私有牲畜等财物。并且用法律形式來保護私有财産,如規定“盜不止死”。由于作為遊牧部落的主要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的牲畜私有,因而其經營方式也就表現為“大人已下,各自畜牧營産,不相徭役”,即由各家各戶獨自經營自己的畜牧業。氏族公社雖已解體,但無論是牧場或山林、湖泊,仍保持氏族公有,隻有一部分農耕地逐漸向私有制過渡,烏桓内部主要财産具有兩重性,故部落大人、氏族小帥就有權指定牧場,決策集體遷徙路線,其經營方式也受此種所有制的制約。  

社會組織

烏桓的社會組織形式,分部、邑(邑落)、落。邑落為部下面的基層組織。每部統轄着數百乃至數千個落。《後漢書·烏桓傳》載:“邑落各有小帥,數百幹落自為一部。”落,通常為戶之意,每帳戶或帳落,少則7—8口,多則10餘口。若幹落相聚則為邑落或簡稱為邑。“大約古代烏桓每邑落約有二、三十戶”,“烏桓每一邑落當有人口一百幾十人至二百幾十人”。邑落由不同氏族的帳戶相聚溶合而成,因為被掠的外民族人口要歸入邑落中,而一些漢族逃亡人口也要入其部落,所以邑落已經不是純粹的血緣群體,而是一種地域的人們共同體,地緣關系逐漸代替血緣關系。但由于氏族間互相通婚,血緣關系仍為邑落聯系的紐帶。在習俗上較多地保留了氏族制度的殘餘,調整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和沖突,尚不是階級法律占主導地位,仍是曆史傳統形成的具有全民的習慣道德規範起着重要作用。史稱: “其相殘殺,令部落自相、報,相報不止,詣大人平之,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贖死命,乃止。”血緣複仇的嚴重存在,往往容易引起氏族、部落間的械鬥和互相殘殺。邑落的頭人稱為小帥,多為豪人充任,初由推舉産生,不世襲。各帳落各自單獨經營畜牧業,夏冬兩季轉移牧地時,便在小帥率領下,以邑落為單位,順着一定的路線,共同遷徙,每一邑落占有一定的遊牧區。邑落小帥受制于部落大人。“大人有所召呼,刻木為信,邑落傳行”。通過戰争、朝貢、胡市,邑落小帥的權勢有所增長,并受漢魏賜封。

邑落以上為部或部落。“數百千落自為一部”,部的大小相差懸殊,由于相互兼并,也不很穩定。東漢初在遼東、遼西、右北平、漁陽、廣陽、上谷、代、雁門、太原、朔方緣邊十郡分布着烏桓大小部落,人口當在30萬以上。部落首領稱大人,掌握大權,大人的命令,“部衆莫敢違犯”,“違大人言死”。大人對内管理部落公共事務,對外進行貿易和鈔掠,通過鈔掠和貿易,又進一步增長了部落大人的權力和财富。

随着烏桓的不斷内遷,漢魏政權往往利用烏桓武力來達到自己的政治、軍事目的。其方式主要有二:

一是漢魏政府或集團與烏桓大人結成軍事同盟或臨時征調。如漢武帝擊破匈奴左地後,使烏桓為漢偵察匈奴動靜。東漢末,烏桓峭王“感(劉)虞恩德,率種人及鮮卑七千餘騎,共輔南迎虞子和,與袁紹将鞠義合兵十萬,共攻(公孫)瓒”。同時,漢魏還從烏桓各部直接征兵,以對付其它各族的反叛,乃至鎮壓烏桓本族的反叛。如165年(東漢桓帝延熹八年),任尚為中郎将,統兵救零陵太守陳球,鎮壓今湖南省零陵縣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等地戍兵和農民聯合起義。所率幽、冀、黎陽烏桓步騎就達26000人。烏桓兵一般集中成營,烏桓大人豪率受封為王、侯,統領烏桓兵,但調遣征發和作戰要服從烏桓校尉及朝廷所遣将領的指揮。

二是從烏桓兵中挑選精銳,組成突騎和入宿衛的烏桓騎,受漢魏政權直接統率,列入常兵制。烏桓突騎西漢時久已聞名。劉秀平河北時吳漢所率軍隊中就有烏桓突騎3000人。後被稱為天下名騎的三郡精壯也編入軍隊之内,随往各處作戰。初時居無定所,隻有在特殊情況下需集中兵力屯聚一方時,才屯居下來。但不能攜帶家眷,家眷住在指定的郡縣之内當“質任”。而犄兵官佐士兵則随營而居,不能回家。東漢除了以烏桓突騎用于征戰外,也以烏桓騎入宿衛。應劭《漢官》雲:“員吏百五十六人,烏桓胡騎七百三十六人”。東漢在長水校尉之下,設有胡騎司馬一人“掌宿衛,主烏桓騎”。烏桓突騎和烏桓宿衛是從烏桓兵中精選出來的,不僅脫離了原來的邑落,而且也脫離了烏桓社會,這是引起烏桓邑落結構變化的一個重要因素。

由于中原王朝征發烏桓兵,并從烏桓兵中精選出烏桓突騎和烏桓宿衛,烏桓軍制發生了變化。烏桓從邑落結構中衍化出千夫長、百夫長的軍制,是模仿漢朝的郡國制和匈奴兵制的一種軍隊組織,同時也是與其款塞内附,接受王侯封号分不開的。

公元49年(建武二十五年),封烏桓渠帥為侯王者80餘人。在東漢賜封的稱号中,有王、侯、都督、都尉、單于等。烏桓首領在本民族中仍稱大人、邑帥,東漢所賜封号與原有稱号并行。從已出土的既有“魏烏丸率善仟長”、“魏烏丸率善佰長”印,又有“魏烏丸率善邑長”印,即可印證。無論是千、百夫長或邑長,都是朝廷任命的,與原來部落大人、邑落小帥大有别。至此,烏桓社會結構與漢族地區日益合流,隻是保留了一些氏族制的外殼而已。

社會風俗

風俗

《魏書》中提到烏桓“貴少賤老,其性悍骜,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父兄以己為種,不複報者故也”,烏桓人敢于殺死父兄,卻不敢害其母,主要原因在于母方有族類,亦即母系氏族成員為其進行血族複仇。說明當時母系社會遺留下來的重視母系勢力風氣很濃厚。  

烏桓人髡頭,女子至嫁時才蓄頭,分為髻,戴一種桦皮制的高帽子,稱為句決。男子娶妻,皆先私通,略其女去,半年百日後,始遣媒送馬、羊、牛為聘;婿随妻歸,服役二年後,妻家才厚遣其女回夫家。部落内,除戰争外,一切皆從婦女之計。父兄死,妻後母,報寡嫂;寡嫂之小叔死,小叔之子可以伯母為妻;小叔若無子,再輪及其他伯叔。

烏桓人土葬,用棺。葬時親舊環坐,兩人誦咒文,殺一肥犬及死者生前所乘馬,燒衣物、服飾,歌舞、哭泣相送。相傳犬能護佑死者神靈返歸赤山(一說在今興安嶺南脈,烏桓人認為人死後魂歸此山),不緻中途遭橫鬼遮攔。

烏桓人敬鬼神,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已故著名大人。以牛羊為犧牲,飲食必先祭。

主要姓氏

郝氏、審氏、魯氏、桓氏、王氏(烏丸氏、烏桓氏、烏氏)、漸氏、薄氏(薄奚氏)、展氏(輾遲氏)、厍氏(庫傉官氏 、庫褥官氏、庫褥管氏、庫氏)、祁氏

參考文獻

近現代關于烏桓研究的主要參考文獻有:

馬長壽:《烏桓與鮮卑》,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6年;

王鐘翰:《中國民族史》,武漢大學出版社,2012年;

林幹:《東胡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

林幹:《中國古代北方民族通論》,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7年;

姜維公主編:《中國東北民族史》,吉林文史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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