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積分入戶

深圳積分入戶

深圳市戶籍改革措施
深圳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标體系,對申請入戶的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當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标累計積分達到一定分值時,可申請辦理入戶。深圳積分入戶是廣東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戶籍改革的重要舉措,指在廣東省各大城市務工的外來人員達到廣東省政府及各地級市制定的有關積分入戶政策及實施細則規定的要求和相應積分标準即可申請落戶。積分入戶有利于增強廣大農民工的歸屬感,為廣東省引進更多符合廣東省各城市發展的各類優秀人才,加快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核心競争力。2011年,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等城市先後全面開展積分入戶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2012年,深圳全面取消招調工入戶政策,統一通過積分入戶。2013年,取消學曆對積分入戶的限制,無學曆者也可以積分入戶深圳。
    中文名:深圳積分入戶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類型:戶籍改革 政策依據: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

定義

深圳積分入戶是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标體系,對申請入戶的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當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标累計積分達到一定分值時,可申請辦理入戶。

積分入戶變化

學曆

2012年的政策要求,統招本科學曆的分值為90分,學位不算積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統招本科學曆的分值為90分,有學位的可以另加10分。

社保

2012年的政策要求,養老保險滿1年積3分,其他險種滿1年積1分,最高不得超過40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養老保險滿1年積3分,其他險種滿1年積1分,最高不得超過60分。

年齡

2012年的政策要求,年齡超過40歲的,超一歲扣5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年齡超過40歲的,超一歲扣2分。

配偶為深戶

2012年政策要求,配偶為深戶的可以另加30分。

2013年政策要求,配偶為深戶的可以另加40分

加分指标

1、提高自己學曆(可加10-20分。不建議,因為考取大專或者本科,需要至少三年的時間,時間上來不及)

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強烈建議,因為參加技能培訓,考取技能證書隻需要一個多月的時間(一定要在深圳考),深圳對持有技能證書的人士總有特殊照顧)

3、參加獻血(最多可加6分。不建議,雖然簡單,卻也傷身。咱鼓勵獻血,但不支持為了入戶而做這樣的事情。要有獻血證)

4、參加義工(最多可加6分。建議,義工是深圳人文關懷的一大重要體現,參加義工可以聯系深圳市義工聯,送人玫瑰,手留餘香。要有義工聯證明)

5、參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建議,送人玫瑰,手留餘香。不過要記得拿到捐款證明)

6、多交保險(最多可加10分,養老保險加分滿一年加3分,醫療保險滿一年加1分,工傷保險滿一年加1分,生育保險滿一年加1分,失業保險滿一年加1分。建議,這裡指的保險是社保,不包含商業保險。增加保險種類和年限都可以增加積分,不過這個比較難以操作)

7、買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不建議,難且不說,積分這也太慢了)

8、有國家專利,獲得政府表彰,省市比賽獲獎(最多可積30分,不建議,這種幾率還是比較低了,可遇不可求)

9、年齡加減分(18歲~35周歲加5分,35~40周歲加1分,40~48周歲每增長一歲減5分,以申請時的實際年齡為準,也就是以身份證的出生日期為準)

特殊人才

一是對于高層次人才引進問題,原人才引進辦法和我市有關有專門規定,新辦法中需考慮兼容和銜接問題,同時還應簡化此類人才引進的辦理手續。為此第十九條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直接辦理人才引進入戶手續。

考慮與調幹政策銜接,第二十條規定,市外人員調入駐深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直接辦理人才引進入戶手續。

二是考慮到與市政府2005年“1+5”文件及我市調幹政策的銜接,對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上限放寬到50周歲。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曆和學位的、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不适用附表“年齡情況”指标項的減分規定。

三是為解決已入戶深圳高層次人才的後顧之憂,經我市認定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深戶高層次人才的配偶,人才引進年齡限制可放寬到退休年齡。

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須真實準确,本人在“本人承諾”處簽名,并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加蓋公章。

已婚人員配偶信息須如實填寫,如屆時配偶入戶深圳,系統會自動校對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二:申報積分入戶人員積分明細

《深圳市人才引進呈報表(積分入戶)》表二此表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由本人在總積分“本人簽名”處簽名,代理機構法人代表(負責人)和人事經辦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積分入戶)》

深圳市人才引進審查表信息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須由委托代理機構及戶籍地鄉鎮政府、居委會或調出審批(主管)部門法人代表(負責人)、人事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居委會或原工作單位,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四)學曆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收複印件)

1、最高學曆為中專學曆的,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曆證書鑒定證明》;

2.高中畢業證書遺失的,可提供由其畢業學校和當地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中畢業證明。

(五)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驗原件,收證書照片頁和等級頁複印件)

(1)全國統考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含發證審批部門意見的考試合格人員發證登記表(驗原件,不收複印件)。

(2)持有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人員,須提供含資格審批部門意見的檔案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或專業技術資格認定通知等)(驗原件,不收複印件)。

(3)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局或各區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持有廣東省外非全國統考取得的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提供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審核證明(驗原件,收複印件)。

2.在市外考試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的相應職業技能鑒定等級的綜合水平測試。

(六)投資納稅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驗原件,收複印件)

2、注冊登記信息查詢單(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網上辦事——信息查詢——市場主體信息查詢。打印注冊登記相關信息查詢界面,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3、本市稅務機關出具的(2008-2012年)納稅證明(驗原件,收複印件)。

(七)近五年内(2008-2012年)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競賽文件及相關獲獎榮譽證書指在國家級一、二類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或在廣東省、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辦或其與有關行業聯合舉辦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獎的。

(八)近五年内(2008-2012年)國家部委及以上單位、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獎或授予榮譽稱号的榮譽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以上所述榮譽證書,不包括國家部委、廣東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屬組成部門授予的表彰或證書。

(九)在專利有效期内的國家專利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以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

參考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産權利證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本人或配偶為深圳市房地産權利證書記載的權利人之一。房地産權利正在設立抵押的,提供房地産權利證書複印件并加蓋抵押銀行的公章及銀行出具的抵押證明。

深圳市房地産權利證書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産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證書(包括紅本,綠本兩種)。

(十一)近五年内(2008-2012年)在深圳市獻血的證明(收原件)

此證明須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詳見附件《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無償獻血積分證明辦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8-2012年)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義工服務積分證明(收原件)

此證明須由深圳市義工聯、各區義工組織或區級團委組織出具。(詳見附件《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義工服務積分證明辦理指引》)。

(十三)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驗原件,收複印件)

此證明須由可合法使用《廣東省接受社會捐贈專用收據》的慈善組織出具。(詳見附件《深圳市具備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确認名單》)

(十四)《個人信用報告(入戶審核專用)》(收原件)

須提供由鵬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深圳市個人信用征信系統數據庫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當年度有效。(詳見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戶口簿及身份證

身份證(不驗原件,收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在A4紙的同一面上)。

4.屬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号碼變更,須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門更正參保身份證号碼,再進行網上申報信息。

5、如配偶為外籍或者香港、澳門、台灣人士,須提供配偶的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驗原件,不收複印件)。

(十六)随遷子女證明材料

根據市公安部門入戶規定,撫養權歸屬本人的18周歲以下子女(大中專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齡在20周歲以下且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可申請随遷,随遷子女戶籍須與本人在同一戶口簿上。

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或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可辦理異地子女随遷。

所有随遷子女均須提供戶口簿(含首頁)(驗原件,收複印件);随遷年齡在16—20周歲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須提供在校學生證明書(收原件);異地子女随遷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驗原件,留複印件)。

(十七)婚姻及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1.已婚人員須提供結婚證,離異人員須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驗原件,收複印件)。如夫妻雙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複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員須提供《拟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員須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收原件)。

注:《拟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6個月。詳見2012年人才引進業務指南彙編第七部分《遷戶過程中計劃生育審核須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進入戶體檢表》(原件)

申請人須到指定的體檢醫院體檢,體檢表須貼本人照片,并有體檢結果,醫生簽名和體檢醫院蓋章。詳見《深圳市人才引進入戶體檢指引》。

注:無須附各項檢驗結果單。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進信息校核表》(積分入戶)(收複印件)

積分入戶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本人及代理機構認真校核填報信息及積分明細,并按要求簽字蓋章。

重要提示:

本年度積分入戶申辦過程中不對個人檔案進行審核(學籍材料除外),如需辦理個人檔案接轉,待取得《深圳市積分入戶通知》後,可通過工作單位或人力資源代理機構自行商調檔案。

受理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基本申請條件的人員,可向深圳市公安機關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一)年齡男性在55周歲以下,女性在50周歲以下;(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三)擁有深圳市合法産權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賃住房)并依法按時參加深圳市社會養老保險年限均已滿5年;(四)未參加過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

入戶方式

第一人才引進核準制:具有全日制大專、全日制本科學曆以上、中級職稱。

第二成人學曆積分制:具有非全日制大專、非全日制本科、社保積分、初級職稱積分。

第三純積分制一萬名:具有10年以上深圳房産+10年以上深圳社保。

辦理流程

簽訂協議

申請人與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簽訂委托辦理協議,委托其辦理積分入戶手續。

網上申報

信息填報和提交:

可由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也可由代理機構填報個人信息後提交。

個人填報信息後經代理機構提交: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幹、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進入申報界面,在個人用戶登錄處點擊“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注冊個人帳戶。注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積分入戶”,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填報完成後,點擊“保存”--點擊“按當前填報信息測評”,如積分分值達到100分,選擇代理機構後保存。信息填報後,需與代理機構經辦人聯系,經審核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提交。

代理機構進入系統後點擊“業務申報”--點擊“積分申報”,系統将顯示本單位代理的拟積分人員個人測評信息。單位經辦人應對個人測評信息進行校核後測評并提交。

信息填報注意事項:

1、如本人身份證号已正常升位為18位号碼,系統申報時必須填寫18位的身份證号碼。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證号碼變更,須先到市社保部門變更參保身份證号後,再進行系統申報。

2、如果當前婚姻狀況是離異或夫妻雙方曾經有過婚史的,必須填寫完整婚姻曆史信息和各個婚姻階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雙方)。

3、如“畢業院校”、“專業”、“專業技術資格”及“職業(執業)資格”名稱未在系統已列出範圍之内,可自行進行錄入。

4、申報信息須由代理機構成功提交後方為有效信息。

5、代理機構及拟積分入戶本人須認真校核已申報信息,如因信息填報錯誤導緻無法正常辦理積分入戶的,責任由本人或代理機構承擔。

查看公示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将按照申報情況每月分兩批對系統申報積分分值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代理機構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進入“進度反饋”欄目,通過該申報人員條目的“辦理狀态”查看公示結果。如通過可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材料清單和相關表格,并按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公示不通過的,“辦理狀态”将顯示為“公示不通過”,點擊後可查看原因。

書面材料

代理機構須按照人才引進業務系統生成的材料清單,按照本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所有材料須用A4紙整理清晰,須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裝訂。

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所有須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含在受理、審批過程中須補正的材料)應在預審公示通過後60日内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如預審公示通過後至業務受理截止時間不足60日的,須于業務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3月5日)之前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部門受理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員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于材料真實、準确、齊全、形式符合規定、積分核算達到100分的,受理書面申報材料,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積分核算後未達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對于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當場告知需要補正的内容并退回申報材料,代理機構按照要求補正相關材料後可再次報送,業務受理窗口工作人員經審核給予受理的,則受理當日為受理申請之日。

對于提供虛假或僞造申報材料,扣留相關材料,并根據《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相關審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對書面申報材料進行審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積分入戶的決定。如在審批過程中存在需要進一步核查的事項,審批時限可适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申報信息

1、已在系統提交信息但尚未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員,點擊“撤回信息”撤回申報信息,經修改後,可重新經系統填報并提交。對于在預審公示期的人員信息,須待預審公示結束後再點擊“撤回信息”,修改後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

2、代理機構需登錄系統,點擊“進度反饋”——“積分業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過後,該申報業務作廢。修改後再次重新經系統填報信息并提交。

3、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可修改或(終止)撤消積分入戶申報信息。信息修改範圍僅限積分入戶通知及入戶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證号與姓名不能同時更改。

修改信息:進入人才引進業務系統,點擊“業務進度查詢”——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進度”——選擇人員——點擊“變更申請”,輸入變更内容,保存并提交。打印《變更申請表》,并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

(終止)撤消信息: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系統,在“進度反饋”——“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點擊“(終止)撤消信息”——填寫原因。打印《撤消申請表》,按要求簽字蓋章,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審批通後,該申報業務作廢。

進度查詢

單位查詢:代理機構登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在“綜合管理”欄目内點擊“進度反饋”——選擇“積分入戶業務”——選擇人員,查詢已經提交的業務辦理進度。申請信息修改的可點擊“信息變更進度”查詢辦理進度。

本人查詢: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号碼進行查詢。

辦理結果

對于已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通過的人員(農業戶籍人員待市發改部門批準“農轉非”後),系統顯示狀态為“待打印積分入戶通知”代理機構人事經辦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窗口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标卡》、《“農轉非”入戶指标卡》(農業戶籍人員)。

後續事項

1、拟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标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标卡》)到我市拟入戶地區公安分局領取《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2、拟積分入戶人員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标卡》和《戶籍準予遷入證明》到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

3、拟積分入戶人員持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及《深圳市入戶指标卡》、《深圳市“農轉非”人口入戶指标卡》等材料到我市拟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入戶須知詳見本指南彙編第七部分:《招調人員辦理入戶手續告知書》。

《深圳市入戶指标卡》一年内有效。

網上申報及辦理入戶詳細操作流程

1、登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2、進入“辦事大廳”——“網上申辦”——“深圳市人才引進(畢業生、調幹、積分入戶)測評與申報系統”

3、選“個人用戶登錄”點擊“注冊”,填寫申請人18位身份證号和社保電腦号等信息。要切記“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名建議使用申請人的社保電腦号。

4、注冊成功後通過個人用戶登錄系統,選擇“積分入戶申報”。按頁面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有配偶、子女的必須如實填報。

5、測評積分分值達到100分及以上的,選擇代理機構名稱,保存并提交。

6、帶相關證件原件如身份證、戶口本、學曆證、結婚證、房産證、職業資格等級證等到職介中心窗口核對填報信息,信息無誤後由代理機構在系統上提交。

7、信息上報後申請人與代理機構簽訂報務協議。

8、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系統上報的積分信息進行公示,經公示通過的下達積分入指标。

9、指标下達後到代理機構打印表格,按要求簽字蓋章和備齊材料。在指标有效期内把材料交到代理機構校核。

10、經受理合格的材料由代理機構上報市局審批,審批通過後下《積分入戶通知》(俗稱調令)。

11、調令下達後,到代理機構一樓繳交代理服務費,領取《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标卡》等資料。

12、憑《積分入戶通知》、《深圳市入戶指标卡》到深圳市拟落戶地公安分局領取《戶籍準予遷入證明》。

13、回戶籍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前遷移證》。

14、到深圳市拟入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15、進度查詢:錄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辦事大廳“人才引進業務進度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号碼進行查詢。

辦理機構

一、個人申辦

深圳市龍華民治大道嘉熙業廣場(大潤發)7樓711室

二、代辦機構

深圳中南人力資源人事部(龍崗區長途汽車站後(新路程人才市場四樓))

英華國教信息技術研究院深圳分公司(深圳市龍華民治大道嘉熙業廣場(大潤發)7樓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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