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濛初

淩濛初

明代小說家
淩濛初(1580年-1644年),明末小說家。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觀主人。浙江烏程(今湖州)人。12歲入學,18歲補廪膳生,55歲以優貢授上海縣丞,63歲任徐州通判,并分署房村。[1]1644年農民軍起,他與之對抗,最後嘔血而死。
    本名:淩濛初 别名:淩十九 字:玄房 号:初成 所處時代:明朝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浙江湖州府烏程縣 主要作品:初刻拍案驚奇 主要成就:

人物介紹

淩濛初(約1580年—1644年)明浙江烏程(今湖州)人,又名淩波,字玄房,号初成、稚成,别号即空觀主人。萬曆時補廪膳生。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遷居南京,一度入贛府撫軍幕府。崇祯七年(1634年)任上海縣丞,擢徐州通判,卒于任。編撰小說《二拍》,著雜劇《虬髯翁》,又有《東坡山谷禅喜集》《聖門傳詩嫡冢》《南音三籁》《燕築讴》《雞講齋詩文》等。

人物生平

早年經曆

萬曆八年五月初七日(1580年6月18日),淩濛初出生于浙江湖州府烏程縣東晟舍鋪(今浙江省湖州市織裡鎮)。祖父淩約言,嘉靖庚子舉人,仕至南京刑部員外郎。父淩迪知,嘉靖丙辰進士,時年五十二。嫡母包氏,已逝。生母蔣氏,時年二十一。

萬曆九年(1581年),淩濛初兩歲。是年,弟浚初生。

萬曆十九年(1591年),淩濛初十二歲。入學。

讀書交遊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淩濛初十八歲。補廪膳生。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淩濛初二十一歲。是年十二月初五,其父淩迪知去世,年七十二。同郡進士朱國祯前來吊唁。

萬曆三十年(1602年),淩濛初二十三歲。與寓居杭州的嘉興文人馮夢祯結為親家,并把女兒許配給了馮夢祯的孫子馮延生。十一月初八,馮夢祯前來晟舍下聘,淩濛初邀請布衣詩人、“苕溪四子”之一的表舅吳夢旸(字允兆)作陪,并請呂三班作戲,演《香囊記》。

此事馮夢祯《快雪堂日記》記載:“(十一月)初八,晴。早行三十裡至晟舍。……乃入港,裡許而至淩氏。淩氏太學莅初、瀛初者出迎餘于舟。既至,具吉服登門,主人兄弟迎于門外,兄名濛初,字玄房,弟名浚初,字玄靜。登堂納贽,緻謝允之儀。主人邀吳允兆相陪。主人母氏,蔣尚書之後,允兆之内侄女也。是日有前筵正席,前筵席散,乃拜二太學,同居次泉(謂淩述知)之子;拜次君玄靜,主人相陪,正筵就坐,已迫暮色。呂三班作戲,演《香囊記》。席散,夜且半矣。”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淩濛初二十四歲。正月二十五日,馮夢祯至德清山中祭掃,淩濛初、宋宗獻、張髯君等聞訊,從湖州前來拜訪,聚飲聊談至二更。次日,四人同遊湖州菁山,邂逅守庵上人。二月,淩濛初與馮夢祯、複元上人、宋宗獻等遊蘇州,四人聯舟以行,作詩論文。

馮夢祯《快雪堂集·卷六十四》有《舟過平望數裡遇宋宗獻、淩玄房、複元上人時先有吳阊之約同舟夜至吳江喜而賦此》詩。馮夢祯為淩濛初所獲元版《景德傳燈錄》作跋,并為之評點《東坡禅喜集》與《山谷禅喜集》。

八月初五,淩濛初前往杭州拜訪馮夢祯,恰好複元上人亦在。此事馮夢祯《快雪堂日記》記載:“(八月)初五,晴。複元上人來。……淩玄房來,同複元先後别去”。是年,王穉登遊湖州,在涵初、濛初、浚初三兄弟的盛情邀請下,抱病重遊淩家且适園。王穉登《清苕集·卷下》有《重遊且适園懷故淩使君稚哲》詩。是年,兄涵初卒,年四十五。

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淩濛初二十六歲。是年六月,妻沈氏生下長子琛。九月初六,生母蔣氏卒于南京。十月,淩濛初奉柩歸裡。馮夢祯聞訃,前來晟舍吊唁。據馮夢祯《快雪堂集·卷二十八·乙巳十月出行記》記述:“苕溪淩玄房失母蔣宜人,自白下奉柩還。聞訃,誼當赴吊。……十六日,如淩氏,吊蔣宜人之喪于别宅。玄房留飯,見其女字次孫者。”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淩濛初二十七歲。上書時任國子監祭酒的劉曰甯,劉甚奇之,把淩濛初的文字拿給時任兵部右侍郎的耿定力看,耿定力說:“這是我的年家子(因為耿定力的兄長耿定向和淩濛初的父親淩迪知同中嘉靖三十五年進士,故而稱淩濛初“年家子”)。我已故的兄長曾贊許他為天下士,你難道不知道嗎?”此語一出,“一時公卿無不知有淩十九者”。

是年,與時任南京國子監司業的父執朱國祯訂交。表舅吳允兆來南京淩濛初寓所,二人促膝長談,賞玩圖書,淩濛初請吳允兆為自己的戲曲撰寫序言。同年,淩濛初的第一部學術著作《後漢書纂》在南京由周氏刊刻行世,并特請父執王穉登作序,得到了王的盛贊。從這一年開始,淩濛初長期寓居南京。

萬曆三十六年(1608年),淩濛初二十九歲。大約是年,淩濛初把自己的五種劇作寄給戲曲家湯顯祖,湯顯祖在回信中贊賞道:“緩隐濃淡,大合家門。至于才情,爛熳陸離,歎時道古,可笑可悲,定時名手。”(湯顯祖《答淩初成》)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淩濛初三十歲。三月至七月間,淩濛初在南京珍珠橋寓所接待了前來拜訪的袁中道。袁中道《遊居柿錄·卷三》記述:“珍珠橋晤湖州淩初成,見壁間挂劉松年畫,兩人對弈,作沉思狀,相歎以為人物之工如此。近世自文衡山以後,人物不可觀矣”。秋冬間,淩濛初與朱無瑕、鐘惺、林古度、韓上桂、潘之恒等人在秦淮河畔結社吟詩。

據明·潘之恒《亘史鈔·朱無瑕傳》記載:“己酉秋冬間,與泰玉結吟社者凡五,所集皆天下名流,如粵之韓、楚之鐘、吳之蔣若陳若俞、越之吳若淩、閩之二林。”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淩濛初三十七歲。十二月,妾卓氏生下次子葆。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淩濛初四十歲。八月,妾卓氏生下三子楚。

天啟元年(1621年),淩濛初四十二歲。是年,淩濛初用套版刻成《東坡禅喜集》與《山谷禅喜集》,并請陳繼儒為《東坡禅喜集》作序。

天啟二年(1622年),淩濛初四十三歲。是年秋,淩濛初學術著作《詩逆》刊行,書後附有《詩經人物考》一篇。這部書由淩瑞森等參訂,淩濛初自序。

天啟三年(1623年),淩濛初四十四歲。四月,赴京谒選,時朱國祯拜為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也離鄉赴京,因招淩濛初同舟,“訪以經濟之術”。六月,二人抵達北京。

天啟四年(1624年),淩濛初四十五歲。淹留京師。是年重陽日,與茅維、譚元春、葛一龍、王家彥、周永年、程道壽、張爾葆等人,共集歌妓郝月娟邸中,飲酒賦詩。明·茅維《十赉堂丙集·卷五》有《甲子重九日集葛震甫、于鳦先、王開美、周安期、譚友夏、程應止、張葆生、沈定之、沈不傾、淩初成、侄厚之郝姬月娟邸中限賦八韻分得深字》詩記述此事。

刻書作曲

天啟六年(1626年),淩濛初四十七歲。他的《虬髯翁》等十三個雜劇、《喬合衫襟記》等三個傳奇以及南曲選本《南音三籁》大約成于此年。

天啟七年(1627年),淩濛初四十八歲。是年秋,淩濛初在南京參加應天府鄉試失利,開始編纂《拍案驚奇》。

崇祯元年(1628年),淩濛初四十九歲。十月,《拍案驚奇》由蘇州尚友堂刊行。十一月,妾卓氏生下四子櫜。

崇祯二年(1629年),淩濛初五十歲。沈泰編刊《盛明雜劇二集》,選淩濛初《虬髯翁》一劇。

崇祯三年(1630年),淩濛初五十一歲。其學術著作《孔門兩弟子言詩翼》刊行,由淩瀛初校閱,淩濛初自序。

崇祯四年(1631年),淩濛初五十二歲。通過在福建任職的親戚潘曾纮的關系,請到了福建提學副使何萬化為自己的學術著作《聖門傳詩嫡冢》十六卷作序。同年,此書刊行,後附《申公詩說》一卷。

崇祯五年(1632年),淩濛初五十三歲。十月,妾卓氏生下五子楘。是年冬,《二刻拍案驚奇》編成。

崇祯六年(1633年),淩濛初五十四歲。是年春,在南昌時任江西布政使的潘曾纮署中。五月,辭别潘曾纮,赴福建遊曆。明·曾異撰《紡授堂集·卷五》有《南州署中送淩初成遊吾閩兼柬孫子長先生社中張道羽諸子亦次孫送行之二章韻也》詩記述此事。在福建,與曹學佺交遊,曹學佺《石倉詩稿·卷三十二·西峰集下》有《酬淩初成見贈之什》詩;與漳浦李瑞和交遊,李當時還沒有功名,淩濛初閱罷其文,料定他總能得中。

崇祯七年(1634年),淩濛初五十五歲。潘曾纮巡撫南贛,聘淩濛初入幕。

崇祯九年(1636年),淩濛初五十七歲。潘曾纮帥師勤王,淩濛初慨然有擊楫澄清之志,他說:“如果能讓我輩展一官、效一職,若不能出謀劃策以匡濟時艱,那麼所謂經笥之腹、武庫之胸又有什麼可貴的呢?”于是再度赴京應試,但也沒有考中。是年九月,淩濛初應其表兄潘湛之邀,登覽了湖州城南杼山,寫下《遊杼山賦》一文,表達了消極失意的心情。

崇祯十年(1637年),淩濛初五十八歲。張旭初編《吳騷合編》,選淩濛初散曲《傷逝》《惜别》《夜窗話舊》三套。

晚年出仕

崇祯十二年(1639年),淩濛初六十歲。赴鄉試,仍以失敗告終,最終以副貢的資格選得上海縣丞一職(按,囿于史料,淩濛初出任上海縣丞的确切時間尚存争議,有多種說法。此處采《晟舍鎮志》“崇祯己卯”之說)。任内曾代理縣令八個月,“催科撫字,兩無失焉”。當時,淩濛初在福建結識的李瑞和已是松江府推官,見到淩濛初,欣喜地說:“子我師也!而屈于是耶!”不久,又負責辦理漕運,輸粟入都。此項任務并不容易,在淩濛初之前,不少人都因做得不好而受到法律懲處。

上海當地的紳衿愛護淩濛初,願意請于漕院,以其他官吏代替。但淩濛初忠于職守,自信有能力辦成,他說:“是吾職也。彼皆不得其肯綮耳,我能辦之”。果然圓滿完成任務。歸來後,作《北輸前賦》與《北輸後賦》呈予上官,上官閱後,一緻認為:“可為松郡(指松江府)良法”。并署海防事。當地鹽場積弊很多,“竈戶奸商,交相蒙蔽,而吏胥弄法,莫可究悉”。

淩濛初接手後,推行“井字法”,“每鹽作九堆為一井,其大小高下如一。每一井一場官守之,較其一而知其八,一日可畢數十井,锱铢無爽也”,從此“沿海設防,皆以為法”,屢受上司嘉獎。

崇祯十五年(1642年),淩濛初六十三歲。升徐州通判。離任之時,上海百姓痛哭流涕,攀轅卧轍,競相追送。當淩濛初渡過黃河,抵達徐州的時候,看到黃河枯竭,竟能通車馬,他歎息久之,認為天下恐怕不能無事了。在徐州通判任上,淩濛初分署房村,治理黃河。房村對岸是呂梁洪,黃河的要害處,每當桃花水發時,吏民無不驚恐。淩濛初與防河主事方允立晝夜商議防築之法,最終取得良好成效,受到時任右佥都禦史、總督漕運、巡撫淮揚的路振飛多次嘉獎。

當時天下已大亂,淮徐一帶有流寇陳小乙(或作“陳小一”,真名“程繼孔”),本是蕭縣健步(據《南明野史》記載:“徐州大盜程繼孔者,字肖予,蕭縣健步也”),後反抗朝廷,自号蕭王,擁衆數萬,占據豐城。其黨羽掃地王等人時常出入山東、歸德、蕭砀等地,沿河數百裡民衆均受到騷擾。其頭目有三十六人,分布在徐州境内。

為國捐軀

崇祯十六年(1643年),淩濛初六十四歲。是年,何騰蛟兵備淮徐,奉命征剿流寇陳小乙,誓師于呂梁洪上的漢協帝、唐鄂公廟中。時值大風揚沙,官兵作戰不利,于是在城西左衛聚衆商議對策,部下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有的主張請兵進剿,有的主張招降,有的主張招募遠近各衛所中的骁勇之士會同作戰,有的主張咨請南京兵部尚書約各路官軍截斷流寇饷道,會議一直讨論到傍晚仍無結果。

隻有淩濛初不發一言,揖别何騰蛟,寓卧佛寺。半夜時分,才燃燈提筆,寫下《剿寇十策》。這時,何騰蛟正好派人來請他,淩濛初于是對家人說:“我固知何公之見召也,故篝燈屬草以待耳”。

兩人見面,何騰蛟親自出門迎接,使長揖勿拜,并賜坐,問道:“子非浙西淩十九耶?慕子才名素矣,何無一言開予也?”淩濛初答言:“某人微而位卑,向不敢阻撓衆議。然知明公必有以詢及者,謹已具稿呈覽,惟明公留意焉”。于是獻上《剿寇十策》:一曰寬撫宥,二曰行疑間,三曰據形勝,四曰練鄉勇,五曰信賞罰,六曰出奇兵,七曰置弩車,八曰伏地雷,九曰廣應援,十曰出滞獄。

何騰蛟閱後十分振奮,把臂呼曰:“誠如君策,雖隴、蜀積寇,不難蕩平,奚有徐方之小醜哉!”當即與淩濛初盟于私室,呼為“十九兄”。

淩濛初見自己的策略被采納,十分感動,說:“明公不以拙謀見擯,脫略尊卑,待以誠赤,此身已許公死,敢不執鞭弭以從!”将行事,禱于黃石公祠,蔔筮皆吉。何騰蛟打算讓淩濛初擔任監紀一職,淩濛初推辭不受。于是先行撫宥、疑間、應援、奇兵、賞罰五策,敵軍果然大敗,望風而降者不計其數。淩濛初告訴何騰蛟:“賊已破膽矣。某請單騎詣陳小一營,谕以禍福,使早降”,何騰蛟驚訝地問:“何輕身乃爾耶!子誠義勇莫及,如不測何?”淩濛初答道:“某之忠信,著徐久矣,賊必聽我。倘不濟,當以死報知己,明公圖其後可也!”

次日天剛亮,淩濛初單騎赴敵營,陳小乙踞高坐,左右執戟列侍,對淩濛初呵斥道:“爾來畏死乎?”淩濛初答言:“畏死不來矣!”陳小乙呼左右将淩濛初捆起來,淩濛初叱之曰:“殺則殺耳,縛何為!”延頸就刃無懼色,左右皆退避。陳小乙問:“爾果不畏死,來說吾降耶?”淩濛初厲聲說:“有言直言,奚用說也!”言辭侃切,曉以禍福,最終說服其接受招安。次日,陳小乙、掃地王等率衆來降,起義暫時得到平息。

事後,何騰蛟會郡邑文武各官于燕子樓宴飲,在給淩濛初敬酒時說:“二十逋逃薮,一旦廓清,淩别駕之力也!”淩濛初避席而辭。衆人皆起身,先敬何騰蛟,次敬淩濛初,并請淩濛初賦詩。淩濛初謙讓未遑,乃即席賦《砀山凱歌》三十章、《燕子樓公讌》詩五十韻。方允立亦即席賦長歌一篇贈淩濛初,有“小範胸中兵百萬,大蘇筆陣學三千”之句。酒酣,命軍士能歌者各授《凱歌》一章,歌一阕,行酒一巡,盡醉極歡,達旦而罷。

不久,何騰蛟升湖廣巡撫,剛莅任,就舉薦淩濛初為監軍佥事,以軍中乏才,題請軍前效用。上官以蕭寇初平,河上方起,呂梁洪、百步洪一帶,尤為要地,非淩濛初不能料理。于是仍留房村治河。

崇祯十七年(1644年),淩濛初六十五歲。據《别駕初成公墓志銘》記述,正月初七夜,有流寇攻打徐州城,分出一隊劫掠房村,淩濛初率百姓堅守。因為時局動蕩,在此之前,淩濛初與各村分署已開始訓練鄉兵,他們約定:敵攻一處,放鸰鴿為号,則近處來援;有大寇至,舉烽燧,則各處來援。當時流寇正攻徐州城,各處鄉丁皆畏敵猛銳,無來援者。淩濛初隻能獨自率衆死守。一直相持到初九日黎明,敵軍有人大呼曰:“我輩欲見淩公!”

淩濛初在城樓上呵斥道:“汝等欲說我降耶?誠目我為何如人?我豈鼠輩偷生者比耶!”當即用鳥铳擊斃敵方數人。敵軍大怒,攻勢愈發猛烈。眼看即将失守,淩濛初欲自盡以保存全村百姓,百姓俱号哭,願同死守。

淩濛初言:“我在此三載,無德于汝,讵可遺爾荼毒!我死,汝輩得全!”于是開始絕食,勺飲不入口。仆從皆勸淩濛初進食,淩濛初說:“今幹戈滿地,他日覓一死所亦不可得。今沒于此,得死所矣!”仆從又以淩濛初官職卑小為理由,淩濛初說:“我自全我節耳,豈以爵之崇卑計耶?”說完嘔血數升,告訴衆人:“觀賊呼我為‘淩公’,彼有人心者。可扶我與賊面語”,于是對敵軍喊道:“我的氣力已耗盡,次日将死,萬勿傷我百姓!”敵軍承諾并退去。

十二日早,嘔血不止,呼百姓謂曰:“生不能保障,死當為厲鬼殛賊!”言與血俱。最後連呼三次“無傷吾百姓”而卒。衆人皆恸哭,自殺以殉者有十餘人。翌日,敵軍入樓,見淩濛初已死,面色如生,皆驚歎詫異,對衆人說:“我與淩公約,勿傷百姓”,隻斬一人,貫三人,餘皆秋毫無犯。後來援軍至,流寇皆宵遁。何騰蛟聽聞淩濛初死訊,極為悲痛,遣官緻祭。歸葬于湖州戴山之陽。

個人作品

刻書作品

以淩濛初為代表的淩家為江南刻書名家,所刻書有雙色、多色套印,與湖州闵家齊名于世。刻書重于各種體裁的文學作品,有《孟浩然集》《孟東野詩集》《西廂記》《琵琶記》《紅拂傳》《東坡先生書傳》《維摩诘所說經》等,多達二十餘種。

文學作品

作為文學家,淩濛初一生著述極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文學作品是《初刻拍案驚奇》與《二刻拍案驚奇》兩書,簡稱“二拍”。《初刻拍案驚奇》與《二刻拍案驚奇》兩書各四十卷,其中“二刻”第二十三卷《大姊魂遊完宿願,小姨病起續前緣》與“初刻”重複。“二刻”的第四十卷則是雜劇《宋公明鬧元宵》。因此“二拍”實有小說七十八篇。

另著有雜劇《虬髯翁》《颠倒姻緣》《北紅拂》等十餘種;傳奇《衫襟記》《合劍記》《雪荷記》三種;經學和史學著作《聖門傳詩嫡冢》《詩經人物考》《左傳合鲭》《倪思史漢異同補評》《戰國策概》等;文藝評論著作有《西廂記五本解證》《南音三籁》等;其它還有《雞講齋詩文集》《嬴滕三劄》《蕩栉後錄》《燕築讴》《國門集》《國門乙集》《已編蠹涎》《東坡禅喜集》《合評選詩》《陶韋合集》《惑溺供》等。

著作

《國門一二集》、《雞講齋詩文集》、《詩逆》四卷附、《詩考》一卷、《詩經人物考》、《言詩翼》六卷、《聖門傳詩嫡冢》十六卷附、《申公詩說》一卷、《左傳合鲭》、《後漢書纂評》、《國策纂評》、《蘇黃尺牍》、《删訂宋史補遺》、《戰國策概》四卷、《十六國春秋删正》、《東坡禅喜集》十四卷、《倪思史漢異同補評》三十二卷、《已編蠹涎》、《嬴滕三劄》、《蕩栉後錄》、《燕築讴》、《紅袖曲譜》、《硃批選詩》七卷、《硃批選賦》六卷、《分校世說新語鼓吹》、《合評選詩》、《陶韋合集》、《南音三籁》、《譚曲雜劄》、《西廂記五本解證》、《惑溺供》(潘之恒改名《七供》)、《夜窗對話詞》、《遊杼山賦》、《芳時輕度》(傷逝)、《擔囊京國》(惜别)、《夜窗相對一燈微》(話舊)、《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

戲曲傳奇

《宋公明鬧元宵》(簡名《鬧元宵》)、《北紅拂三傳》、《崔殷功村莊桃花》(簡名《桃花莊》)、《颠倒姻緣》(《桃花莊》改寫本。全名不詳)、《劉伯倫指神斷酒》(簡名《劉伯倫》)、《蘇不韋鑿地報仇》(簡名《鑿地報仇》)、《祢正平懷刺莫投》(簡名《祢正平》)、《石季倫春遊金谷》、《王逸少寫經換鵝》、《王子猷乘興看竹》、《張園叟天壇莊記》、《喬合衫襟記》(又名《衫襟記》)、《合劍記》、《雪荷記》

主要影響

小說

淩濛初主張寫實主義的小說理論觀。在他看來,現實題材之所以不受重視,那是因為“畫犬馬難,畫鬼魅易”。犬馬為人所習見,要刻畫得令人擊節稱賞,必須逼真傳神;而鬼魅人所未見,畫者反倒可以随意發揮。淩濛初批評小說家脫離現實描寫神怪的作法,認為這是避難就易。這種思想在中國小說理論史上有進步意義。

唐以前的中國小說,搜神述異,距離現實生活很遙遠。唐人小說開始把目光轉向現實社會,但其主要描寫的對象仍是那些不經見之事、非凡俗之人,所以稱之“傳奇”。而淩濛初則不主張搜奇獵怪,希望小說家寫普通人的日常生活,認為日常起居中那些不可以常理推測的事情才是真正令人稱奇的素材。這種以“常”代“奇”、“常”中求“奇”的思想,就是要求小說描寫“闾巷新事”,反映了當時的市民階層希望進入文學表現對象行列的現實。這在中國文學史上是一個重要變化。

淩濛初才華橫溢,一生著作頗多,小說、詩歌、傳奇、文學評論、史傳、戲曲等幾乎所有文學領域他都涉及。而影響最大的文學作品,則是他的拟話本小說集《拍案驚奇》初刻與二刻。部分内容雖取材自《太平廣記》及《夷堅志》等舊籍,但通過作者的改編、創造,賦予了舊材料全新的生命。往往本事在原書中不過數十字,僅記叙舊聞,了無意趣,經淩濛初改寫,則變成文情并茂的數千字,抒情寫景,引人入勝。

作為明朝寫實小說的代表作,《拍案驚奇》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生活風貌,表現了尊重個性、反抗封建禮教、争取個性自由的精神。這是其現實主義精神最可貴之處。《拍案驚奇》是中國古代第一部文人獨立創作的拟話本小說,其撷取的社會内容貼近普通百姓的生活,反映了十七世紀中國正在崛起的市民階層的普通要求和思想情感。這正是《拍案驚奇》的價值所在。

戲曲

淩濛初是晚明著名的戲曲作家,也是一位戲曲理論家。他的《南音三籁》一書共收錄元明兩代三十二位作家的南曲作品,包括散曲套曲一百套、小令二十八首、傳奇劇曲一百三十六套、單曲十三支。《南音三籁》不僅為這些優秀南曲的流傳作出了巨大貢獻,而且由于淩濛初對所收錄的南曲進行鑒賞歸類,分成了天、地、人三個層次,又對每曲進行了包括眉批、尾批、圈點在内的諸多形式的評點。因此,《南音三籁》超越了單純選本的意義,成為中國戲曲史上重要的曲譜文獻和理論批評文獻。

他的戲曲理論著作《譚曲雜劄》則批評了嘉靖後劇壇的“貴藻麗”傾向,提出了“貴本色”的戲曲觀。從戲曲的本色觀出發,《譚曲雜劄》對當時曲壇的一些熱點問題,如《琵琶記》和《拜月亭》的高下之争等,均發表了自己中肯、實事求是的看法。對戲曲的尾聲、戲曲的情節結構,《譚曲雜劄》也提出了一些獨到的見解。

套版印刷

淩濛初在中國文化史上的地位還來自于他對套版刻書的貢獻。套版印刷法是印刷術發展過程中的新成就,與雕版印刷、活字印刷并稱為中華印刷史上的“三變”。盡管套版印刷并非由淩濛初創造,但淩濛初與同裡闵齊伋在普及與靈活應用“套印”這一獨特的印刷方法上卻是做出了重大貢獻,他們是印刷史上公認的兩位套版刻書名家。

淩濛初一生所刻的套色書籍有二十六種約二百卷,而且在淩濛初的帶動下,淩氏兄弟子侄二十餘人均參與了套版刻書,他們在天啟、崇祯年間刊印了大量套色書籍,内容遍及經、史、子、集,深受市民階層的歡迎,明末文學家陳繼儒言:“吳興硃評書錯出,無問貧富好醜,垂涎購之”。特别是淩濛初套印的《西廂記》《琵琶記》等戲曲,如今依然受到學人的高度重視。

轶事典故

欣賞林逋

據明·李維桢《大泌山房集·卷一百三十二》記載:淩濛初很欣賞北宋詩人林逋,而李維桢和他的一些朋友卻并不十分喜歡林逋的詩作。一日,淩濛初得到一部《和靖全詩》,摘錄佳句,出示給李維桢看,并請他為林和靖詩題辭。李維桢閱後認為,“雖其景易窮,其才未超,而就一時意象得之,故已不減唐調。……即不足拟孟襄陽,其于郊寒島瘦,殆不多讓”,并贊許淩濛初“初成大為孤山吐氣,鄉裡後生表章先進,厚道當如是矣”。

破僧戒

明代文學家馮夢龍在他的《古今譚概·雅浪部》中記載了一則轶事:蘇州虎丘有個和尚專好吃酒肉,他一見豆腐一類的菜就皺眉頭,如同持戒者一見魚肉就皺眉頭一樣。一天,幾個朋友聚會,虎丘的那個和尚也在。朋友中有個人是從楚地來的,他一直吃齋,朋友們特地為他準備了素食。楚地來的這個朋友以為和尚也必持戒,特邀他共席吃素,吳興人淩彼岸(即淩濛初)笑着對他說:“請不要為此僧破戒”。

史料記載

明末清初·鄭龍采《别駕初成公墓志銘》;

清·闵寶梁《晟舍鎮志·卷五·淩濛初傳》;

清·汪曰桢《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八·淩濛初傳》;

清·周學濬等《光緒烏程縣志·卷十六·淩濛初傳》;

近人·葉德均《淩濛初事迹系年》(收錄于《戲曲小說叢考·卷中》)。

人際關系

父親

淩迪知,字稚哲,号繹泉。

嘉靖丙辰科(1556年)進士,授工部主事。後得罪權貴,被貶為定州同知。移判大名府,署開州事。遷常州府同知,因性剛直,與僚友多不和,辭官還鄉,時年方三十八。罷歸後,日奉父遊于山水間。著述甚富,有《萬姓統譜》《氏族博考》《國朝名公翰藻》《名世類苑》等。

朱國祯為作《繕部繹泉公行狀》,王穉登為撰《祭淩常州文》,鄒迪光為作《繕部繹泉公暨元配包宜人及蔣宜人合葬墓碑》。

元配包氏,同郡兵馬指揮使包大廈女;繼蔣氏,鶴慶知府同郡菱湖蔣子嶽女。有子五:湛初(包出)、潤初(包出)、涵初(包出)、濛初(蔣出)、浚初(蔣出)。

長兄

淩湛初,字玄旻,号洞湖。郡廪生。年二十五而卒。著有《敝帚集》四卷和《赫蹄書》。

娶張氏,無子,以弟涵初子毓柟承祀。

仲兄

淩潤初,字玄雨,号岘石。邑庠生。年二十而卒,未娶。著有《病言》四卷和《歎逝錄》。

三兄

淩涵初,字玄渤,号屺瞻。太學生,授承務郎、布政司經曆。

娶闵氏,繼王氏、陳氏。有子四:毓柟(闵出)、毓相(陳出)、楷(原名南榮。陳出)、毓檟(陳出)。

淩濛初,娶沈氏,湖州竹墩人,貴州兵備副使、進士沈子來之女;妾卓氏。有子五:琛(沈氏出)、葆(卓氏出)、楚(卓氏出)、櫜(卓氏出)、楘(卓氏出),女五。

淩浚初,改名取儁,字玄靜,号自雄。由庠入太學,任五城兵馬司。娶吳氏,子:璪、栻。

長子

淩琛,字獻之,号遺獻。庠生。有子一:傳燈,女二。

次子

淩葆,字元之,号遺元。庠生。有七子二女。

三子

淩楚,字薪之。無子,以次兄子傳火為後。

四子

淩櫜,字受之,号雲劍。有五子二女。

五子

淩楘,字五之,一字午沚,号讱庵。庠生。有二子一女。

曆史評價

明·馮夢龍《太霞新奏》:初成天資高朗,下筆便俊,詞曲其一斑也。

明·王穉登《淩玄渤、玄房、玄靜攜酒問病》詩:公子氣翩翩,才華總少年。鳳元非一薛,荊可比三田。酒豈居兄後,棋難讓客先。馬卿雖善病,不飲亦流連。

明·何萬化《聖門傳詩嫡冢序》:西吳淩子初成,窮經嗜古。嘗以合子夏序為《孔門兩言詩》,已深玩笃好。更合魯詩毛傳鄭牋诠正,以己意名曰《聖門傳詩嫡冢》。寅長潘昭度先生,其戚也,居閩,嘗出示予索序。予始而愕,繼而喜,漸覺其義味之有沁于予心也。

明·孫起都《書〈紅拂〉雜劇》:吾友淩初成,天賦特異,而知者絕少。

明·汪枟《虬髯翁》眉批:愈俗愈雅,愈拙愈巧,置之勝國諸劇中,不讓關馬(指關漢卿、馬緻遠)。

明·張旭初《吳騷合編》:餘于白下始識初成,見其眉宇恬快,自負情多。複出著輯種種,頗有谑浪人寰、吞吐一世之概。及以曲見擲,而調諧呂律,字洽陰陽,用韻尤嚴,寫情欲溢,試為三複,其風雅不可想見哉!

明·沈泰《盛明雜劇》:初成諸劇,真堪伯仲周藩(謂朱有炖),非複近時詞家可比。餘搜之數載始得。值此集已告成,先梓其一,馀俟三集,奉為冠冕。

明·祁彪佳《遠山堂劇品》:淩初成既一傳《紅拂》,再傳《衛公》矣,茲複傳《虬髯翁》,豈非才思郁勃,故一傳、再傳至三而始暢乎?豐骨自在,精神少減,然鼓其馀勇,猶足敵詞場百人。

明·曹學佺《酬淩初成見贈之什》詩:吳興山水自清遠,入我閩中不耐看。荔子色香時正美,沈郎消瘦強為歡。著書但得窮愁易,結客空嗟行路難。不見當年懶真子,一蓑煙雨戀漁竿。

明·曾異撰《南州署中送淩初成遊吾閩兼柬孫子長先生社中張道羽諸子亦次孫送行之二章韻也》詩:輕舟處處泊江花,卻寄閑愁載到家。文體盤旋籠内鳥,詩心清苦雨前茶。欲留莺住勤澆竹,才送君行又閉衙。為爾懷人鄉思遠,微茫夢挂一帆斜。

明·曾異撰《潘昭度師亦次韻送行予又續之》詩:五月蘭深一路花,解鞍下馬便為家。文人知己延津劍,廉吏交情惠水茶。江上作詩方送客,朝來傳語慢排衙。滕王高閣目千裡,渺渺予懷日已斜。

明·睡鄉居士《二刻拍案驚奇叙》:即空觀主人者,其人奇,其文奇,其遇亦奇。因取其抑塞磊落之才,出緒餘以為傳奇,又降而為演義,此《拍案驚奇》之所以兩刻也。

明·何騰蛟:文辭播宇宙,比眉山(謂蘇轼)而多武略;忠義貫日月,媲睢陽(謂張巡)更著蜚聲。

明末清初·鄭龍采《别駕初成公墓志銘》:公為人豪爽俊逸,倜傥風流,學富五車,才雄八鬥,乃至竺乾之學,無不精通;聲技之微,無不究悉。稗官之說,可以為經史;笑談之柄,可以為箴規。一時名公碩士,千裡投契,文章滿天下,交與遍寰區;莅事而忠信明決,臨義而慷慨殉身,洵三吳之傑彥,百世之英烈也哉!

清·範锴:胸羅經濟為國用,乃擊副車竟五中。剿寇淮徐十策陳,棄官入幕有餘痛。賊鋒嘯聚紛狼豻,日色無光刀血殷。孤城誓與百姓守,孤臣獨悲天步艱。生不能保障效職,死當為厲鬼殺賊。病榻但聞呼渡河,兄弟【指淩義渠。按,此處系作者誤記,淩義渠實為淩濛初堂侄】志同身許國(原注:謂忠介也)。

清·淩樹屏:茫茫寰海已生塵,獨唱檀來衆氣振。豈料天公真破漢,遂令淮障竟忘巡(原注:李賊犯徐,守房村,嘔血而死)。歌虞有客能穿圹(原注:時從死者十馀人),吊古何人為勒珉(原注:鄭龍采作墓志,未立碑)?一種丹心堪報國,可憐誰識兩忠臣(原注:與忠介公同歲殉難,竟無人知公者)!

清·淩介禧:有才未大用,下位終浮沉。剿寇陳畫策,十萬掃地擒。嗟嗟□國難,流賊彭城侵。生不能保障,嘔血兼嘔心。

近人·張靜廬《拍案驚奇跋》:《拍案驚奇》三十六卷,明淩濛初著。其時有馮夢龍者,編刊《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諸話本集,盛行于世。其間容有馮氏自撰諸篇,今莫可考。淩氏受其影響,奮筆有作,以一人之力,撰刊《拍案驚奇》初刻、二刻兩集,凡七十馀篇,才藻豐贍,頗為可誦,遂與馮氏三言并為千秋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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