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爾姆斯宗教協定

沃爾姆斯宗教協定

宗教協議
沃爾姆斯宗教協定是1122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同羅馬教皇卡利克斯圖斯二世為解決主教叙任權之争,在沃爾姆斯締結的宗教協議。
    中文名:沃爾姆斯宗教協定 外文名: 别名: 定制時間:1122年 原因:為解決主教叙任權之争 意義:關于主教叙任權之争,至此中止

曆史

1122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五世(1106~1125在位)同羅馬教皇卡利克斯圖斯二世(1119~1124在位)為解決主教叙任權之争,在沃爾姆斯締結的宗教協議。自薩克森王朝建立起,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兼德意志國王便在國内擁有主教叙任權。格列高利七世被選為教皇後,認為教權乃上帝所授,教皇不僅應有任免主教的全權,而且可以廢黜君主。

1075年,羅馬教廷發表改革教會計劃,取消世俗君王的主教叙任權。1076年,德皇亨利四世(1056~1106在位)在沃爾姆斯召開由德意志主教和一部分高級世俗貴族參加的宗教會議,發布檄文,宣布廢黜格列高利七世。亨利四世緻書羅馬教廷,要求格列高利七世退位。教皇對此予以報複,一個月後在拉特蘭召開宗教會議,宣布破門律,将亨利四世革除教籍,廢其帝位并解除臣民對皇帝的效忠誓約。

一些大封建主在教皇的煽動下,否認皇帝權力并伺機謀叛,德意志國内出現政治和宗教上的混亂。迫于國内形勢,亨利四世在1077年1月,前往意大利卡諾沙城堡向羅馬教皇悔罪求恕。在獲得赦免、恢複教籍之後,亨利四世于1084年率軍進占羅馬,以武力将格列高利七世逐出羅馬,另立傀儡教皇,并由其為自己加冕稱帝。此後,德意志皇帝與羅馬教皇之間的鬥争持續不斷。

協定規定

1122年9月23日,在教皇使節的主持下,雙方締結沃爾姆斯宗教協定。該協定規定:德意志的主教和修道院長不再由皇帝任命,而由教士組成的選舉會議推選;在德意志選舉主教時,須在皇帝或其代表莅臨的情況下進行;選舉中如有意見分歧,皇帝有權裁決;

德國主教授任時,首先由皇帝授予以權标為象征的世俗職權;然後由羅馬教皇授予以權戒和牧杖為标記的宗教權力;在意大利和勃艮第等地,授予主教世俗權的儀式應在授予宗教權之後6個月舉行,主教叙任權統歸教皇掌握,皇帝不能幹預。羅馬教皇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之間關于主教叙任權之争,至此暫告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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