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江蘇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1952年11月15日,蘇北人民行政公署與蘇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組建成江蘇省人民政府;1955年2月改為江蘇省人民委員會;1968年3月改為江蘇省革命委員會;1979年12月撤銷江蘇省革命委員會,恢複為江蘇省人民政府。[1]江蘇省政府辦公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2]
    中文名:江蘇省人民政府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機構特點:江蘇省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現任省長:吳政隆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主要職責

(一)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起草省政府領導同志部分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送省政府的公文。研究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縣政府請示省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各市、縣政府對國務院、省政府決定事項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工作。

(七)負責全國和省人大、政協交省政府的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報送重要政務信息。組織調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準确及時地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指導、監督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具體承辦省政府信息公開事務。

(十)負責全省政府系統電子政務的規劃、管理和組織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口岸管理工作。

(十二)聯系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省地方志辦公室及省政府駐外省(市)辦事處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或參與全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與決策咨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重要文稿。

(十四)負責省政府參事、省文史研究館館員的組織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五)辦理省政府和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部門

辦公機構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日常部門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江蘇省教育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國家安全廳

江蘇省監察廳

江蘇省民政廳

江蘇省司法廳

江蘇省财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水利廳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文化廳

江蘇省衛生廳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江蘇省審計廳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

江蘇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特設機構

江蘇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直屬機構

江蘇省地方稅務局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江蘇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江蘇省新聞出版局

江蘇省體育局

江蘇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江蘇省旅遊局

江蘇省糧食局

江蘇省海洋與漁業局

江蘇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江蘇省民防局

江蘇省政府僑務辦公室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管理機構

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能源局

江蘇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江蘇省知識産權局

江蘇省監獄管理局

江蘇省公務員局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雙重領導

江蘇省郵政管理局

江蘇省煙草專賣局

江蘇省通信管理局

江蘇海事局

江蘇省氣象局

南京海關

江蘇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江蘇省地震局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國家統計局江蘇調查總隊

其他部門

江蘇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江蘇省信訪局

江蘇省檔案局

江蘇省農業資源開發局

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

江蘇省林業局

江蘇省地方志編撰委員會辦公室

江蘇省地礦勘查局

江蘇省鹽務管理局

江蘇省測繪局

江蘇省無線電管理局

江蘇省建築工程管理

政府領導

吳政隆: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共江蘇省委副書記、江蘇省人民政府省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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