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蓄水位

正常蓄水位

正常運行情況下蓄到的最高水位
水庫在正常運行情況下所蓄到的最高水位。又稱正常高水位。水電站的正常蓄水位,指水庫在正常運行的情況下為滿足設計的興利要求而在汛末供水期開始時應蓄到的高水位[1]。
  • 中文名:正常蓄水位
  • 外文名:normal water level
  • 别名:正常高水位

簡介

normal storage level

正常蓄水位是水庫和水電站最重要的設計參數之一,是确定攔河壩高度、水庫容積、利用水頭和發電能力的基本依據;對水工建築物的工程量、水庫調節性能和水頭的利用,關系極大;對水庫和水電站的建設工期、投資、動能經濟效益以及水庫淹沒損失等均有重要影響。

設定依據

當水電站除發電外,尚有其他綜合利用任務時,則正常蓄水位選擇應統籌考慮水力發電、防洪、灌溉、航運、供水等綜合用水部門的要求,進行多方案比較。一般應研究如下方面:①地區國民經濟發展對電力需求的增長情況;②綜合用水部門對水資源開發利用的要求;③壩址及水庫區地形地質條件的限制和河流年徑流量的大小及分布;④水庫區淹沒移民的許可程度,特别應注意重要城鎮、鐵路、公路及貴重礦藏資源提出的高程限制,其他如糧棉基地、旅遊風景區以及重要名勝古迹等也應予考慮;⑤在各種邊界河流上修建的水庫和水電站,應對上下遊、左右岸的要求進行協調,使确定的正常蓄水位能為各方面接受。

在選擇正常蓄水位時應根據各方面要求先确定其上限和下限,在此範圍内再拟定若幹方案,進行水利、動能和經濟方面的計算分析,然後作政治、技術經濟綜合比較,并進行環境影響的評價,擇優選定。在确定梯級水電站和水電站群正常蓄水位時,還應考慮其上下遊水位間的合理聯接和相互補償調節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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