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娟

楊麗娟

劉德華歌迷
楊麗娟,甘肅省蘭州市女子,從16歲開始癡迷香港歌手劉德華,此後辍學開始瘋狂追星。楊麗娟的父母勸阻無效後,賣房甚至賣腎以籌資供她多次赴港及赴京尋見劉德華。[1]2007年3月22日,曾經赴香港參與劉德華歌友會,實現生平夙願,跟偶像合照,但其父因她的追星行為而跳海自殺。2014年10月,楊麗娟露面受訪首度談追星劉德華。
  • 中文名:楊麗娟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漢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業:
  • 主要成就:
  • 出生地:甘肅省蘭州市
  • 事件:追星劉德華

争議事件

訴宋祖德

楊麗娟指控,宋祖德在2007年3月29日至2008年3月11日間,在其3個博客發表了《劉德華的粉絲楊麗娟,别再出來丢臉了!》等3篇文章,對其及其父母構成了侮辱和诽謗。

2009年9月8日楊麗娟訴宋祖德名譽侵權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雖然在二審期間,楊麗娟律師提交了新證據:已作公證的某網站注明轉載自宋祖德的三篇文章。但廣州市中院認為,由于網絡的虛拟性,楊麗娟律師提供的新證據無法證明網站注明轉載自宋祖德的文章的确是宋祖德所發表,楊麗娟無法舉證證明宋祖德發表了侮辱楊麗娟的三篇文章,終審判決楊麗娟敗訴。

狀告南方周末

2007年3月26日,甘肅女子楊麗娟的父親為圓女兒的追星夢,在香港跳海自殺。同年4月12日,南方周末第10版刊登了《你不會懂得我傷悲———楊麗娟事件觀察》一文。

2008年3月10日,楊麗娟和母親一起狀告南方周末,認為該篇報道侵犯了楊父、楊母及楊麗娟的名譽權,3起案件共索賠30萬元精神損失費,并要求南方周末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一審敗訴後,楊麗娟母女上訴。

法院判決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楊麗娟追星事件被衆多媒體争相報道,成為公衆廣泛關注的社會事件。楊麗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動聯系、接受衆多媒體采訪,均屬自願型公衆人物,自然派生出公衆知情權。

南方周末報社發表涉訟文章的目的,是為了揭示追星事件的成因,引導公衆對追星事件有真實的了解和客觀認識,自然涉及楊麗娟及其父母的社會背景、社會關系、成長經曆,相關隐私是揭示追星事件悲劇性和反常态的關聯要素。涉訟文章從表面看确是涉及了楊麗娟一家人的個人隐私,但這一隐私與社會公衆關注的社會事件相聯系時,自然成為公衆利益的一部分。

法院認為,南方周末報社作為新聞媒體對這一社會關注的焦點進行調查,行使報道與輿論監督的權利,并無違反法律規定。

法院還認為,涉訟文章是該報記者根據對楊麗娟及其母親等知情人士進行采訪後獲得的新聞素材綜合整理後撰寫的,相關内容已删除了可能對楊麗娟的父親楊勤冀造成嚴重影響的敏感素材,也沒有過度渲染楊勤冀的個人隐私,故南方周末報社已盡了謹慎注意義務,不存在侵害楊勤冀隐私的主觀過錯。

涉訟文章沒有使用污辱性言詞刻意醜化、貶損楊勤冀,亦未摻雜對楊勤冀人品、道德等的負面評述,故南方周末報社客觀上也不存在以侮辱、诽謗方式侵害楊勤冀名譽的違法事實。

廣州中院判詞

楊麗娟及其父母多次主動聯系、接受衆多媒體采訪,均屬自願型公衆人物,自然派生出公衆知情權;

涉訟文章是為了揭示追星事件的成因,引導公衆對追星事件有真實的了解和客觀認識,涉訟文章從表面看确是涉及了楊麗娟一家人的個人隐私,但這一隐私與社會公衆關注的社會事件相,聯系時,自然成為公衆利益的一部分;南方周末對這一社會關注的焦點進行調查,行使報道與輿論監督的權利,并無違反法律規定。

自願型公衆人物

“自願型公衆人物”是指在主觀上追求或放任自己成為公衆人物,并在客觀上成為公衆人物的人。例如體育明星、影視明星、高級官員等,在主觀上具有希望或放任自己被一般社會公衆所熟知,在客觀上已經被公衆所熟知,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個人生活

因為瘋狂追逐劉德華,楊麗娟最後家破人亡,2009年8月30日《重慶商報》記者緻電楊麗娟。電話那頭的她聲音聽起來有些茫然,但又非常警惕地詢問記者有何目的。随後楊麗娟用很快速的語氣說:“不用了,算了,我什麼也不說了。”匆忙挂斷了電話。

2009年6月,有人在甘肅省蘭州的公交車上看到楊麗娟,這個曾經和劉德華發生過很大新聞的女子,與媽媽一起乘坐公交車,雖然兩人在車上有些争吵,但從照片上來看,楊麗娟狀态不錯。爆料的網友稱,在車上,楊麗娟還是不停地說媒體不可信,以及她父親悲劇的造成,不是自己的錯。“楊麗娟語速很快地說着,她母親就是一旁應聲。”母女倆在廣場南口下車後,母親很順從楊麗娟,頭發淩亂提着東西。而楊麗娟卻一直空着手。

回應追星

首談追星

2014年,楊麗娟做客東方衛視《東方直播室》節目,以親身經曆說法,勸節目

當事人不要瘋狂迷戀劉德華,直言劉德華不值得你浪費青春。自2007年的事件以後,楊麗娟拒絕了一切媒體的采訪,回到蘭州開始了在慈善機構做義工的生活。她說,七年裡反思了很久,造成當時的悲劇自己的固執任性有很大的責任,但是媒體的推波助瀾讓事情更加惡化。她回憶道:“曾經是想借助媒體的力量幫助自己實現心願,也的确有媒體答應要帶我見劉德華,但是後來卻安排了一個模仿劉德華的人來到我家,讓我的家人很生氣,太不尊重人了。”

楊麗娟回應稱:“當時這隻是自己一個小小的心願而已,并不是像大家炒作的,最後是媒體将整個事情推進到一個不可挽回的地步。”

照片失實,圖書已燒

對于與劉德華合照的事情,楊麗娟解釋到:“照片當時是在歌迷會的現場,很混亂。當時大家認為看到這個照片就是我和他見過面了,其實事實不是這樣的。當時請媒體幫忙,是想有一個十分鐘左右的時間,單獨和劉德華聊聊天,讓他知道我是誰就可以了。可是結果并非如此,我都沒有看清楚他的樣子,那張合照很快就拍出來了。”

對于身上粘着劉德華的标簽,楊麗娟回應道:“這個标簽早就沒有了,因為回蘭州以後,将劉德華的書籍圖片都燒掉了。已經從過去的陰影當中走出來了。”

失父懊悔,勸人冷靜

父親的去世深深刺激了楊麗娟,她意識到失去了自己最親的人,感到非常懊悔。她稱自己這七年已經慢慢從陰影中走出來,漸漸成長。在節目裡,她讀了一封寫給父親的信,泣不成聲,并且勸說另一位和當年的自己很相像的女孩不要重蹈複轍。

上一篇:樸山多拉

下一篇:伊格達拉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