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法國啟蒙思想家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法學家,也是近代歐洲國家比較早的系統研究古代東方社會與法律文化的學者之一。他的著述雖然不多,但其影響卻相當廣泛,尤其是《論法的精神》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與法律理論發展的基礎,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歐洲人對東方政治與法律文化的看法。其代表作有《波斯人信劄》、《論法的精神》等。[1]
  • 本名:
  • 别名:孟德斯鸠
  • 字:
  • 号:
  • 所處時代:
  • 民族族群:
  • 出生地:波爾多
  • 主要作品:
  • 主要成就:奠基西方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
  • 中文名:查理·路易·孟德斯鸠
  • 外文名: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
  • 國籍:法國
  • 民族:法蘭西
  • 性别:男
  • 星座:摩羯座
  • 職業:啟蒙思想家,社會學家
  • 信仰:自然神論
  • 代表作品:《波斯人信劄》《羅馬盛衰原因論》《論法的精神》
  • 主張:三權分立學說

人物生平

1689年1月18日,法國啟蒙思想運動的代表人物、資産階級國家學說和法學理論的奠基者孟德斯鸠,在法國波爾多附近的拉布雷特莊園誕生了。孟德斯鸠自幼受過良好教育。19歲時獲法學學士學位,出任律師。

1714年開始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

1716年,繼承了波爾多法院院長(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這個職務)職務,并獲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學多才,對法學、史學、哲學和自然科學都有很深的造詣,曾經撰寫過許多有關論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爾·馬多”發表了名着《波斯人信劄》。這部書通過兩個波斯人漫遊法國的故事,揭露和抨擊了封建社會的罪惡,用諷刺的筆調,勾畫出法國上流社會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臉,如荒淫無恥的教士、誇誇其談的沙龍紳士、傲慢無知的名門權貴、在政治舞台上穿針引線的蕩婦等。書中還表達了對路易十四的憎恨,說法國比東方更專制。這部書受到了普遍歡迎。

1726年,他出賣了世襲的波爾多法院院長職務,遷居巴黎,專心于寫作和研究。漫遊了歐洲許多國家,特别是在英國呆了兩年多,考察了英國的政治制度,認真學習了早期啟蒙思想家的着作,還當選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

1731年回到法國後,潛心着述。

1734年發表《羅馬盛衰原因論》,利用古羅馬的曆史資料來闡明自己的政治主張。

1748年,他最重要的也是影響最大的着作《論法的精神》發表。這是一部綜合性的政治學着作。這部書受到極大的歡迎,兩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對神學,提倡科學,但又不是一個無神論者和唯物主義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論者。

他最重要的貢獻是對資産階級的國家和法的學說作出了卓越貢獻,他在洛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确提出了“三權分立”學說;他特别強調法的功能,他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法又分為自然法和人為法兩類,自然法是人類社會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規律,那時候人類處于平等狀态;人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資産階級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時又強調自由的實現要受法律的制約,政治自由并不是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

他說“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的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其中還提出了“地理環境決定論”,認為氣候對一個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風俗等會産生巨大影響,認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間,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間有非常密切的聯系,認為國家疆域的大小同國家政治制度有極密切的聯系。

個人著作

《波斯人通信集》(Lettres Persanes,1721年) 也被翻譯成《波斯人信劄》。

《論羅馬盛衰的原因》(Conside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ecadence,1734年)

《論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1748年)

政治觀點

孟德斯鸠雖為貴族,卻是法國首位公開批評封建統治的思想家,孟德斯鸠突破“神授君權”的觀點。認為人民應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認為決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個國家至關重要的。保證法治的手段是“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屬于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三者相互制約、權力均衡。“三權分立說”對于1787年的《美國憲法》、1791年-1795年的《法國憲法》和1792年的《普魯士法典》的制定工作産生重大的影響,也完全否定了當時法國社會的三個基石:教會﹑國會和貴族。

孟德斯鸠是一個自然神論者。孟德斯鸠公開承認上帝是世界的始因,認為上帝是世界的“創造者和保養者”,但又認為世界受自然規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變自然規律,它的活動同樣要受自然規律的制約。孟德斯鸠在自然神論外衣的掩蓋下,揭露和批判了天主教會和僧侶的無恥罪行,指出了宗教世界觀對人類社會的危害,猛烈抨擊了宗教裁判所迫害異教徒的殘暴行為,提出了各種宗教之間應該互相寬容、和睦相處、互不幹擾、互相尊敬的主張。

孟德斯鸠在社會曆史觀方面是一個唯心主義者,認為人類曆史的命運歸根結底要以個别政治活動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為轉移。孟德斯鸠特别強調地理因素在人類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認為地理環境,特别是氣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對于一個民族的性格、風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質和政治制度,有着決定性的影響作用。孟德斯鸠這種地理環境決定論雖然是錯誤的,但卻具有反宗教神學的性質,它企圖證明:社會的曆史發展進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決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決定的。

孟德斯鸠站在新興資産階級的立場上,對封建專制主義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張進行社會改革,建立以“開明君主”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憲制,用三權分立的辦法來限制君主的權力,剝奪君主及其政府幹預司法事務的權力,以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産的安全。

孟德斯鸠的社會政治理論尤其是關于分權和法制的學說,對18世紀法國資産階級革命以及其孟德斯鸠國家的資産階級革命運動産生過相當巨大而又深刻的影響,對中國資産階級改良派也産生了相當大的影響。

影響綜述

孟德斯鸠所處的時代是17時代末和18世紀前葉,此時正值法國封建主義和君主專制從發展高峰急劇走向沒落的時期,統治階級以極其殘忍的手段壓迫廣大人民,宮廷和貴族極盡奢侈,民衆卻在饑寒中掙紮,長期的戰亂、苛政使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政治、經濟危機愈演愈烈。工業革命在法國逐漸興起,工業資産階級的利益與專制主義的沖突日益尖銳,資産階級革命的時機進一步成熟。另外,思想領域的革命也為孟德斯鸠理論的形成作好了較為充分的思想準備。

英國培根的實驗主義,法國笛卡爾的理性主義對孟德斯鸠産生着深刻的影響。一大批進步的史學家、科學家、哲學家、作家和進步人士為新興的資産階級奔走呼号,孟德斯鸠激烈的抨擊封建主義腐朽的社會秩序。英國資産階級革命的思想也被廣泛接受。這都為《論法的精神》的誕生打下了堅實的社會基礎。

由于孟德斯鸠是一位出身于貴族家庭的、法國18世紀上半葉新興的資産階級在政治上的溫和派代表,由于孟德斯鸠看不到人民群衆的偉大力量,所以在孟德斯鸠的思想中具有非常明顯的不徹底性和妥協性。孟德斯鸠一方面對封建專制主義進行了無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另一方面又同它進行妥協,提出君主立憲的主張。

孟德斯鸠一方面對宗教僧侶主義進行了鬥争,另一方面孟德斯鸠又不是個無神論者,而是一個自然神論者。孟德斯鸠雖然比其孟德斯鸠許多啟蒙思想家更深刻地提出了社會發展的規律性和動力問題,可卻不能正确地解決這個問題,而且在社會觀方面孟德斯鸠仍然是個唯心主義者。

正由于孟德斯鸠的思想具有這種兩重性,所以在孟德斯鸠逝世以後,孟德斯鸠的思想在不同的社會階級中間便很自然地引起了不同的反應和得到了不同的對待。一切反動階級的代表人物和反動思想家,都總是力圖利用孟德斯鸠的不徹底性和妥協性來為自己的反動政治目的服務。

一切先進階級的代表人物和先進思想家,則總是以積極的态度對待孟德斯鸠的思想遺産。孟德斯鸠們既充分肯定孟在反對封建專制主義、反對天主教神學鬥争中的偉大功績,又指出它在這些鬥争中的妥協性和不徹底性,孟德斯鸠們既充分肯定孟在社會學研究方面所做出的巨大貢獻,又指出它的社會學中的缺點和錯誤。

孟德思想對後世思想家們理論的形成是有重大影響的。孟對封建專制主義和宗教神學的批判,孟德斯鸠的自然法理論和孟德斯鸠有關自由、平等、私有制的論斷等,曾對法國唯物主義者狄德羅、霍爾巴赫、愛爾維修等人産生過重要影響,盡管孟德斯鸠們在許多方面都大大超過了自己的前輩。

孟的社會政治思想,尤其是孟德斯鸠的法制思想、三權分立思想、君主立憲思想,對德國古典哲學家康德、謝林、黑格爾也産生過不同程度的影響。

孟德斯鸠以專制政體為三種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專制政體成為18世紀政治思想中的一個核心主題,不僅如此,孟德斯鸠還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将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孟德斯鸠因此,孟德斯鸠被認為是“從否定方面将中國列入一種世界模式的第一人……為法國和歐洲提供了與以往不同的中國形象”。

其說盡管在當時受到同時代的許多思想家的反對,随着時間的推移,則逐漸成為西方人看待中國的基本前提。18世紀是西方中國觀發生根本變化的世紀,即從以“頌華”(sinophilie)占優轉為以“貶華”(sinophobie)為主。此外,孟德斯鸠亦認為專制主義是亞洲各國的特點。(見侯旭東:中國古代專制說的知識考古)孟德斯鸠的這個觀點後來被一些西方人接受并濫用。

孟德理論對世界資産階級革命運動産生過巨大而又深刻的影響。孟德斯鸠的理論曾被歐美資産階級革命家用作反對封建暴政的銳利武器,尤其是孟德斯鸠關于分權和法制的理論更為一些資産階級國家所直接采用。

當時的法國作家大多将遙遠的中國描繪成樂土,獨《論法的精神》中多對中華帝國的專制有批判。孟德斯鸠曾在魯昂與一位滞留的中國海員交談,本着嚴謹的态度得出了自己的認識。盡管孟德斯鸠的見解不免偏頗,但相對于同時代的人是較為接近事實的,也豐富了《論法的精神》的材料。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個将中國劃入“專制政體”的。孟德斯鸠的這個說法強烈影響了西方對中國的印象,一針見血地總結中國政治制度的細節和特點,以“專制”二字描述。

人物名言

獨裁政治權勢者的專制,對于民衆福祉的危險性,比不上民主政治人民的冷漠。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力。

造化既然在人間造成不同程度的強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鬥争,使弱者不亞于強者。

有益于身而有害于家的事情,我不幹;有益于家而有害于國的事情,我不幹。

美必須幹幹淨淨,清清白白,在形象上如此,在内心中更是如此。

讓我們把不名譽作為刑罰最重的部分吧!

禮貌使有禮貌的人喜悅,也使那些受人以禮貌相待的人們喜悅。

我所謂共和國裡的美德,是指愛祖國、也就是愛平等而言。這并不是一種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種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在一個人民的國家中還要有一種推動的樞紐,這就是美德。

美德本身也需要限制。

奢侈總是跟随着淫亂,淫亂總是跟随着奢侈。

謙虛是不可缺少的品德。

啊!誇獎的話,出于自己口中,那是多麼乏味!

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力量。

衡量真正的品德,是看孟德斯鸠在知道沒有人發覺的時候做些什麼。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裡,每一個“個人”就是整個國家。

好習慣有四:準時,正确,恒心,迅速。缺少第一項,光陰會虛度;不具備第二項,錯誤百出;沒有第三項,事情永遠辦不好;丢失第四項,遇上良機,都會白白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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