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并

杜并

為報父仇刺殺吉州司馬的唐朝人
杜并,字惟兼,男,公元686年出生,唐朝時期京兆杜陵人,公元699年為報父仇刺殺吉州司馬周季重而死。
  • 别名:桂國
  • 所處時代唐出生日期:公元686年
  • 出生地:京兆杜陵
  • 去世日期:公元699年

人物生平

晉當陽侯杜預之後。隋河内司功、嘉縣令杜魚石曾孫,唐監察禦史、河内鞏縣令杜依藝之孫,洛州洛陽縣丞杜審言次子也。(唐檢校工部員外郎杜甫的伯父)杜并生于武後垂拱二年(686年),從小天資聰慧,老成持重,知書達理,好學上進,“日誦萬言,尤精翰墨。”他非常孝道,八歲時,母親去世,并“不勝其哀,每号哭涕淚中有血。”受到家族的誇贊。

杜審言“恃才高,以傲世見疾”,故屢遭貶谪。武後聖曆二年(699年),審言因得罪了權貴,被貶為吉州(今江西吉安)司戶參軍,杜并時年十三歲,亦随父赴官。審言“又與群僚不葉”,司戶郭若讷在司馬周季重面前陷害審言,二人羅織罪名,将審言下獄,将欲殺之。杜并悲痛欲絕,不思飲食,日漸消瘦,整天不說話。“鹽醬俱斷,形積于毀,口無所言。”心裡萌生冒死報仇的念頭,遂每日打探司馬府的動靜。

是年七月十二日,周季重在府内大擺宴席,并乘機潛入司馬府,見周季重坐在首席,正與衆人推杯換盞,并乘其不備,突然從袖中抽出匕首,朝周季重猛刺。席間頓時大亂,府内官兵立即圍攏上來,亂刀将并砍死。周季重也重傷不愈,奄奄一息,臨死前,他說了一句非常懊悔的話:“審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讷故誤我。”

父為祭文

杜審言由是免官,歸東都(洛陽)。三年後,即武後長安二年(702年),審言收拾兒子遺骸,于四月十二日,瘗于洛陽建春門東五裡(杜氏祖茔偃師首陽山前)。自為祭文以祭并。士友鹹并孝烈,左台監察禦史蘇颋為墓志,贊曰“安親揚名,奮不顧命,行全志立,殁而猶生。”劉充濟為祭文。後來,武後召審言,将用之,問曰:“卿喜否?”審言想起兒子慘死,百感交集,遂蹈之舞之以謝恩。後令賦《歡喜詩》,歎重其文,授著作佐郎,遷膳部員外郎。

注:《新唐書·杜審言傳》說:“并年十三”,而蘇颋《杜并墓志銘》則言:并“春秋一十有六”。《新唐書·杜審言傳》稱吉州司馬為“周季重”,而蘇颋《杜并墓志銘》則稱吉州司馬為“周季童”。一般說來,應該以《唐書》(舊唐書、新唐書)為準。

資料出處

參閱資料如下:

《唐新語》曰:杜并父審言,善五言,尤攻書翰,恃才蹇傲,深為時輩所嫉,自洛陽丞貶吉州司戶。又與群僚不葉,司馬周季重與司戶郭若讷共構之,審言系獄,将因事殺之。并年十三,伺季重等酣宴,密刃刺季仲而死,并亦見害。季重臨死歎曰:“吾不料審言有此孝子邪!若讷誤我至此。”審言由是免官,歸東都,自為祭文以祭并。士友鹹并孝烈,蘇颋為墓志,劉充濟為祭文。則天召見審言,甚嘉歎之。

《大周故京兆男子杜并墓志銘并序》雲:男子,諱并,字惟兼,京兆杜陵生也。漢禦史大夫周,晉當陽侯預之後。世世冠族,列于今而稱之。曾祖魚石隋懷州司功,獲嘉縣令。祖依藝唐雍州司法,洛州鞏縣令。父是朝洛州洛陽縣丞。皆文學俊異,無殒厥德。子生而聰敏,有老成生之量,日誦萬言,尤精翰墨。八歲喪母,不勝其哀,每号哭涕泗中有血。宗族歸美,缙紳廬期者久矣。

聖曆中,杜君公事左遷為吉州司戶,子亦随赴官。聯者阿黨比周,惑邪醜出,蘭芳則敗,木秀而摧。遂構君于司馬,周季童妄陷于法。君幽系之日,子鹽醬俱斷,形迹于毀,口無所言。

因公府宴集,手刃季童于座,期殺身以請代,故視死以如歸。仇怨果複,神情無擾。嗚呼,彼奚弗仁子,斃之以鞭撻,我則非罪父超然于尉羅為獄之,理莫申表明之痛,甯甚。聖曆二年七月十二日,終于吉州之廳館,春秋一十有六。

悲夫,安親揚名,奮不顧命,行全志立,殁而猶生。豈與夫李暠終遷蘇欲而仇莫中甘,甯或備陵阮舞而空往,則知貫亍幽顯通于神明,義結魯生,冤深超年者,不亦痛乎。

子曾未婚冠,便羅□枉休,其家聲者,在史筆者,下亦高乎。今以長安二年四月十二日瘗于建春門東五裡,杜君流目四野,撫膺長号,情惟所鐘,物為之感,乃謀終古之事,而刻銘雲。

嗚呼,澍哲子不享餘慶,玉有碎而蘭有摧,何斯生之斯命,冥冥泉下,弓身可殁,子名逾今。

注:《杜并墓志銘》,出土于一九一九年,羅振玉所編的《芒洛冢墓遺文續補》收錄。墓志的撰者是當時稱為“燕許大手筆”的蘇颋,墓志詳細記載了杜并為父審言報仇的過程。

杜并墓志名拓片

《新唐書·杜審言傳》載:杜審言累遷洛陽丞,坐事貶吉州司戶參軍。司馬周季重、司戶郭若讷構其罪,系獄,将殺之。季重等酒酣,審言子并年十三,袖刃刺季重于座,左右殺并。季重将死,曰:“審言有孝子,吾不知,若讷故誤我。”審言免官,還東都。蘇颋傷并孝烈,志其墓,劉允濟祭以文。武後召審言,将用之,問曰:“卿喜否?”審言蹈舞謝,後令賦《歡喜詩》,歎重其文,授著作佐郎,遷膳部員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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