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豔芳

李豔芳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豔芳,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能源法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中心研究員,兼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主任委員。西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學位(1985)。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學碩士學位(1990)。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2002)。研究方向為環境法、資源法、能源法和經濟法等領域内容。
  • 中文名:李豔芳
  • 民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 學位/學曆:博士
  • 職業:教育科研工作者
  • 專業方向:環境法、資源法
  • 職務: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 學術代表作:
  • 主要成就:

人物經曆

1985年畢業于西北政法學院法學,獲得學士學位。

1990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學,獲得碩士學位。

2002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獲得博士學位。

2006年8月-2007年2月,美國馬裡蘭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研究領域

環境法、資源法、能源法和經濟法

近年尤其關注應對氣候變化立法、低碳發展立法、可再生能源法

代表性成果

一、論文

“公民環境權益”再界定,《清華法治論衡》(第19輯),2013年10版。(與潘慶合作)

打破僵局:“共同但有區别的責任原則”的重釋,《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3年第2期。(與曹炜合作)

《黑龍江省氣候資源探測與保護條例》評析,《風能》2012年第9期。

美國太陽能獲取權制度研究,《清華法治論衡》(第16輯),2012年11版。(與曹炜合作)

論我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建立,《政治與法律》,2011-11。

我國低碳經濟法律與政策框架:現狀、不足及完善,《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6期。(與武奕成合作)

論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體系的建立,《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0-6。

美國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及其啟示,《清華法治論衡》(第13輯),2010年6月版。

各國應對氣候變化立法比較及其對中國的啟示,《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10-4.

氣候變化背景下的中國可再生能源法制,《政治與法律》,2010-3。

論我國可再生能源法律體系的構建,《甘肅社會科學》,2010-2。

可再生能源市場準入制度研究,《中州學刊》,2010-2。(與林樹傑合作)

我國生物質發電行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中國地質大學學報》,2009.2(與嶽小花合作)

我國可再生能源管理體制研究,《法商研究》,2008-6。

論我國<可再生能源法>與其他相關立法的配合與協調,《社會科學研究》,2008-6。(與劉向甯合作)

論我國<能源法>的制定,《法學家》,2008-2。

從馬薩諸塞州等訴環保局案看美國環境法的新進展,《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7-6。

系統化建設中的循環經濟立法,《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6-3。

論我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構建與創新,《法學家》,2006-5。

我國〈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度構建與選擇,《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5-1。

我國土地退化的成因與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環境保護》,2005-2。

關于制定《環境損害賠償法》的思考,《法學雜志》,2005-2。

促進型立法研究,《法學評論》,2005-3。

公衆參與和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中國行政管理》,2005-3。

論國際環境保護措施與世貿規則的協調,《法學雜志》,2004-1。

論公衆參與環境影響評價中的信息公開制度,《江海學刊》,2004-1。

我國生态安全的現狀與法律保障,《法商研究》,2004-2。

公衆參與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建設,《浙江社會科學》,2004-2。

美國公民訴訟制度及其啟示,《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3-2。

對我國環境法“協調發展”原則重心的思考,《中州學刊》,2002-2。

關于環境法調整對象的新思考,《法學家》,2002-3。

西部開發必須重視地方環境立法,《南京社會科學》2002-8。

綠色貿易壁壘與清潔生産立法,《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2-4。

美國的環境影響評價公衆參與制度,《環境保護》,2001-10。

論西部開發中産業政策的生态化,《經濟法學勞動法學》2001-3。

論環境權及其與生存權、發展權的關系,《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5

論論我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其完善》(論文),《法學家》,2000-5。

環境法的本質特征,《法學家》,1999-5。

二、參與立法成果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政府建議稿)起草小組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專家建議稿)起草小組成員。

三、著作

1、《公衆參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研究》(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

2、《環境保護的公共政策》(譯著),三聯書店,1993。

四、教材

1、《經濟法案例分析》(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2、《環境保護法典型案例》(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3、《以案說法》(經濟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

4、《以案說法》(合同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

5、《以案說法》(金融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

6、《經濟法》(參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7、《中國金融法教程》(參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

代表性項目

2010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氣候變化應對立法研究》。

首席專家:2007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政策與立法研究》。

主持人:教育部“95”規劃項目:《公衆參與環境影響評價的制度設計》

主持人:北京市“十一五”規劃項目:《北京市噪聲污染防治法律對策研究》

子課題負責人:2009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低碳經濟若幹重大問題研究》之課題“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與法律保障機制研究”。

獲獎表彰

1、《中國審判案例要覽》(經濟卷·商事卷主編助理)獲全國圖書一等獎。

2、《以案說法》系列獲全國雙優雙效圖書一等獎。

3、第七屆霍英東青年教師基金獎。(2000)

4、《環境法課程》獲中國人民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2004)

5、《綠色貿易壁壘與清潔生産立法》獲十三省市經濟法學研究(江蘇省法學會)優秀論文一等獎。(2001)

6、《我國生态安全的現狀與法律保障》北京市經濟法研究會優秀論文一等獎(2004)

7、《促進型立法研究》獲十三省市經濟法研究會(天津市法學會)優秀論一等獎。(2004)

8、《促進型立法研究》獲北京市法學會2005年度優秀成果獎。

社會任職

現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同時兼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分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能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國家審計署特約審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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