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甯

李甯

中國工程院原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
李甯,1962年7月9日生,男,江西省南昌縣人,1982年畢業于江西農業大學,動物分子遺傳育種學專家,中國農業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工程院原院士,曾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2020年12月8日起,經中國工程院主席團審查确認,決定撤銷李甯(農業學部)中國工程院院士稱号。[1]
    中文名:李甯 民族:漢族 出生地:江西南昌 畢業院校:江西農業大學 學位/學曆:研究生 職業:教師 生肖:虎 任職機構:中國農業大學 職位:中國農業大學教授 職稱:教授 政黨:中國共産黨 入黨時間:1985年6月

人物經曆

1962年7月9日,出生于江西南昌。

1982年,畢業于江西農業大學牧醫系。

1992年,獲中國農業大學與都柏林大學聯合培養博士學位。

2007年,李甯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2020年12月8日起撤銷)。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科研綜述

李甯是動物分子遺傳育種學專家,發現和克隆了多個影響動物重要生産性狀的基因,發展和應用了一批動物分子育種工程技術。同時,他在動物功能基因組、克隆分子機理等基礎研究領域,取得了較好的原創性成果。

發現和克隆了多個影響動物重要生産性狀的基因,發展和應用了一批動物分子育種工程技術,在中國動物品種改良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建立和發展了中國動物克隆和乳腺生物反應器研制體系,一些反應器表達量達到國際最好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産業化進展,部分成果推廣應用效果良好;同時,還在動物功能基因組、克隆分子機理等基礎研究領域,取得了較好的原創性成績。

科研成果

獲得國家級二等獎3項、省部級一等獎3項和省部級二等獎2項,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863計劃先進個人,WCGALP青年科學家獎,首都農業科技先進工作者,中國遺傳學會“李汝祺”優秀論文獎;發表學術論文217篇,其中SCI論文82篇,包括在《Genomics》、《Biology of Reproduction》等國際著名科學期刊上的論文;主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動物遺傳學》和英文專著《Genomics and Biotechnology in Livestock Breeding》;獲得發明專利3項,19項專利處于公示期。

獲中國和美國發明專利15項。獲2001年和2000年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2003年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2005年北京市科學技術一等獎和2006教育部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發表學術論文260餘篇,其中在 “Genome Research”、“Nature”等期刊SCI論文160多篇。

科研項目

李甯是中國農業大學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之一,是動物遺傳育種學的特聘教授,是“973”項目“農業動物遺傳育種與克隆的分子生物學基礎研究”首席科學家。

2000年12/24日,北京順義三高科技農業試驗示範區,3隻頸系紅色綢帶的小山羊在自己的“公寓”内從容面對玻璃窗外頻頻閃爍的閃光燈、攝像機,這就是中國農大與北京興綠原生物技術中心合作試驗成功的中國首例轉有人α抗胰蛋白酶基因的轉基因羊。這項成果是在國家生物工程開發中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順義區政府的支持下完成的。

此後,國内外衆多媒體對這項成果進行了報道,李甯的名字和他的成果同時也躍出了學術圈,為更多的人所知曉。

李甯領導的課題組,多年來圍繞體細胞克隆牛的生産技術開展了全面系統的研究與創新,大大提高了體細胞克隆牛的生産效率。在應用于高産奶牛、優質種公牛和優良地方品種牛的保護和擴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榮譽表彰

2005年度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2008年“北京市優秀中共黨員”作為國家“863”計劃現代農業技術領域專家組組長、國家“973”項目首席科學家,團結帶領創新團隊,多次承擔國家重大科研任務,發表SCI論文200餘篇,獲發明專利15項,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轉基因奶牛群體。

社會任職

自然科學基金委“創新研究群體”學術帶頭人、科技部“973”項目首席科學家和科技部“863”計劃重大專項總體專家組組長、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歐盟第5框架計劃PigBioDiv2計劃的負責人。

人物事件

涉案被查

2014年8月,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教授李甯在7月初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因其涉嫌将承擔的一個轉基因項目的經費轉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資金達千萬元。李甯被帶走的消息最初從科技部内部的一個項目結題會上傳出。

依法逮捕

2014年10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了2014年中央首輪巡視整改情況,其中包括科技部黨組關于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全文。

通報說,審計署2012年審計發現5所大學7名教授弄虛作假套取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資金2500多萬元的問題,其中涉及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等人承擔的由農業部牽頭組織實施的“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有關課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科技部組織對上述5所大學7名教授是否承擔科技部管理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情況進行了清查,立即停止了李甯等人承擔的所有項目經費,并責成其法人單位進行整改,加強管理。同時,積極協助中央紀委、教育部、審計署和司法機關等進行認真查處。目前,共依法依紀查處了8人,其中李甯被依法批捕。

被查核實

中國農業大學外宣部門陳姓負責人表示,李甯正在接受司法調查,而學校方面也正在配合科技部等有關部門進行相關審查工作,最新進展會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中國工程院新聞發言人董慶九表示,已注意到李甯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關報道,中國工程院将視司法機關認定的事實、性質和生效的判決,依據《中國工程院章程》和有關規定,按照程序對其作出嚴肅處理。

如果按照這一規定進行處理,李甯或将成為中國首個被撤銷稱号的中國工程院院士。

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表示,現初步查明,李甯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假發票和事項套取科研經費轉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後涉嫌貪污公款2000餘萬元。

公開審理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及張磊貪污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甯系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甯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張磊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李甯同張磊利用其管理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采取侵吞、騙取、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币3756萬餘元。上述款項被李甯、張磊轉入李甯實際控制的公司占為己有,并投資其他多家公司。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張磊的供述、證人證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經費的虛假合同、發票等書證,還出示了司法會計鑒定書等。李甯、張磊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甯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辯解,張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李甯、張磊還進行了最後陳述。

被告人李甯、張磊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及普通群衆4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全程通過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進行了直播。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停止院士

2015年1月,中國工程院在官網公布了2013年12月9日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工程院院士科學道德守則》和《中國工程院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後者首次對工程院院士勸退或撤銷的程序作出規定,并明确,院士如果涉及觸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資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生效之日起撤銷其院士稱号。按照這一規定,涉嫌貪污2000萬元、于2014年6月被批捕的中國農業大學的李甯已被停止院士資格。

一審開庭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及張磊貪污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甯系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擔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甯課題組負責人,還擔任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張磊系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特聘副研究員、科技部多項課題負責人。被告人李甯同張磊利用其管理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間,采取侵吞、騙取、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币3756萬餘元。上述款項被李甯、張磊轉入李甯實際控制的公司占為己有,并投資其他多家公司。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張磊的供述、證人證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經費的虛假合同、發票等書證,還出示了司法會計鑒定書等,李甯、張磊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甯對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辯解,張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李甯、張磊還進行了最後陳述。

被告人李甯、張磊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媒體記者及普通群衆4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全程通過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進行了直播。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一審宣判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及同案被告人張磊貪污一案,對被告人李甯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三百萬元,對被告人張磊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二十萬元;對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甯利用所擔任的中國農業大學教授、中國農業大學農業生物技術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李甯課題組負責人以及負責管理多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經費的職務便利,同被告人張磊采取侵吞、虛開發票、虛列勞務支出等手段,貪污課題科研經費共計人民币3756萬餘元,其中貪污課題組其他成員負責的課題經費人民币2092萬餘元。上述款項均被李甯、張磊轉入李甯個人控制的賬戶并用于投資多家公司。

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甯同張磊利用李甯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科研經費,數額特别巨大,李甯、張磊的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

鑒于近年來國家對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不斷調整,按照最新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刑法的謙抑性原則,依據李甯、張磊名下間接費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進行核減,對核減後的345萬餘元可不再作犯罪評價,但該數額仍應認定為違法所得,故被告人李甯、張磊貪污數額為人民币3410萬餘元。在共同犯罪中,李甯系主犯,具有法定從重處罰情節,本案部分贓款已追繳,對李甯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張磊系從犯,且認罪悔罪,依法可對張磊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二審宣判

2020年12月8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及同案張磊貪污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二審維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松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決第一項中對被告人李甯犯貪污罪的定罪部分和第二、第三判項,撤銷該判決中對李甯的量刑部分,對上訴人李甯以貪污罪改判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币二百五十萬元。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期間,上訴人李甯自願認罪認罰,提交了悔罪書,在其辯護律師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二審庭審中,李甯對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證據及判決認定的罪名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上訴請求二審法院根據其認罪态度,依法從輕處罰,并願意接受法院的判罰。根據李甯的認罪态度,檢察機關提出了二審的量刑建議。

休庭後合議庭進行了認真評議,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李甯、原審被告人張磊犯貪污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審判程序合法。鑒于李甯二審期間認罪認悔罪,對上訴人李甯的量刑應予改判。根據檢察機關提出量刑建議,法庭遂作出上述二審判決。

撤銷院士

2021年1月11日,中國工程院官網發布關于撤銷李甯(農業學部)院士稱号的決定。決定如下:根據2020年12月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李甯貪污罪的判決意見和中國工程院相關規定,經中國工程院主席團審查确認,決定自2020年12月8日起撤銷李甯(農業學部)中國工程院院士稱号。

人物言論

2010年3月5日,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李甯說,轉基因技術為農業生産中的許多問題提供了有效的解決辦法,應當積極推進轉基因技術的發展。他還說,當前部分社會公衆對于轉基因技術的認知還存在誤區,需要一些時間來讓公衆逐步了解和信任轉基因技術和産品。

2013年5月,中國農業大學生物學院教授李甯說:現在關注生物安全的人,絕大部分不熟悉生物安全知識。其實我們自己一口就吃進成千上萬個基因。讓人們接受女人不是男人的一根肋骨變出來的,用了1800多年時間。當前面對農業生産中的許多問題,轉基因相關的生物技術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對一個民族、對一個國家來講,這些方法接受得慢一點的話,就會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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