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玲

李志玲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
李志玲,女,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監管部原處長。2015年6月,李志玲因配偶違規買賣股票,被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李志玲個人或夥同其前夫喬東方收受、索要财物價值數千萬,判處李志玲無期徒刑。
  • 中文名:李志玲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籍貫:
  • 畢業院校:
  • 職業:公務員
  • 主要成就:
  • 性别:女
  • 工作地:北京

人物履曆

2018年9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該案二審裁定:維持一審判處李志玲無期徒刑的判決。

人物事件

2015年6月25日有消息稱中紀委直接介入查處證監會女處長李志玲。

在證監會宣布将其移送司法機關之後,檢察機關指控,李志玲夥同丈夫喬某某(兩人在案發前已經離婚),在2003年至2015年期間,先後向6家上市公司多次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3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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