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代經濟變革得失

曆代經濟變革得失

吳曉波著作
《曆代經濟變革得失》是由浙江大學出版社于2013年8月1日出版的圖書,該書作者是吳曉波。
    書名:曆代經濟變革得失 别名: 作者:吳曉波 類别: 原作品: 譯者: 出版社:浙江大學出版社 頁數:246 定價:42.00 開本: 裝幀:平裝 ISBN:9787308116268

内容簡介

《曆代經濟變革得失》是作者近年來研究中國經濟變革史的集大成之作,對中國曆史上十數次重大經濟變革的種種措施和實踐作了系統的概述和比照,指明因革演變,坦陳利害得失,既高屋建瓴地總括了中國式改革的曆史脈絡,又剖析了隐藏在曆代經濟變革中的内在邏輯與規律。辯駁得失,以史為鑒,實不失為一部簡明的“中國經濟史”。n

兩千七百年前,春秋時期的管仲改制變法,使得齊國一躍成為霸主,傲視群雄;公元1069年,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推行新法,一時國庫充實,北宋積貧積弱的局面為之緩解;公元1978年,鄧小平開始實施改革開放政策,百年積弱的中國經濟再度崛起,重回強國之列。在兩千多年的時間裡,中國經曆了十數次重大的經濟變革,每一次變革,都順應社會發展而發生,也都對曆史進程産生了重大影響。而今,新的社會發展又提出了繼續變革的要求。

圖書目錄

導論研究中國的方法

崛起或崩潰,是一個問題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是誰家的“大勢”?

兩個研究工具及兩個結論

第一講管仲變法

兩千多年前的“凱恩斯主義”

被嚴重誤讀的“士農工商”

“放活微觀,管制宏觀”

“鹽鐵專營"的始作俑者

鼓勵消費的異端思想

“以商止戰”與和平稱霸

中國古代版的“凱恩斯”

第二講商鞅變法

命令型計劃經濟的鼻祖

以農立國:第一個在土地改革中嘗到甜頭

軍爵制度:打造出世界上第一個平民社會

郡縣制度:地方行政制度的政治雛形

作者簡介

吳曉波,著名财經作家,“藍獅子”财經圖書出版人,上海交通大學、暨南大學EMBA課程教授,常年從事公司研究。2009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評為年度“中國青年領袖”。主要出版著作有:《激蕩三十年:中國企業1978-2008》(上下卷)、《跌蕩一百年:中國企業1870-1977》(上下卷)、《浩蕩兩千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吳敬琏傳:一個中國經濟學家的肖像》、《大敗局》、《大敗局Ⅱ》等。其中《激蕩三十年》被評為“2007年度中國佳商業圖書”、“2008年《新周刊》新銳榜之年度圖書”,《跌蕩一百年》被中國圖書評論學會評為“2009年度十大圖書”,《大敗局》被評為“影響中國商業界的二十本書”之一。

媒體評論

1850年12月,時年45歲的托克維爾在海濱小城索倫托給友人們寫信。在過去的十多年裡,他因《論美國的民主》一書而聞名歐洲和北美大陸,可是從那以後,他一直為尋找新的寫作主題而苦惱不已,他在信中寫道:“我一邊穿越索倫托的群山,一邊開始尋覓主題,它對我來說必須是當代的,并能為我提供一種手段,把事實與思想、曆史與哲學本身結合起來。依我看,這就是問題的條件……”“青春逝去,光陰荏苒,人屆中年;人生苦短,活動範圍日蹙……我隻能考慮當代主題,實際上,公衆感興趣、我也感興趣的隻有我們時代的事。”也正在這幾封信裡,托克維爾宣布将創作一部關于法國大革命的專着,這就是他的另外一部偉大的傳世之作——《舊制度與大革命》。

記得是2010年的盛夏,我曾去過索倫托,那是意大利南部的一個非常幽美的小城,居民依山建屋,面朝大海,小徑蜿蜒局促,到處都是花店和精緻的小咖啡館。我在那裡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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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改革标本王安石》)

在經濟史,乃至整部國史上,王安石變法都是一個轉折點,在變法之前是一個中國,變法以後是另外一個中國。這場變法持續到第57年,北宋就滅亡了。變法之前的中國,是一個充滿自信的國家,是一個開放的國家,是一個敢于攻擊别人的國家。變法以後的中國,就變成了一個謹小慎微的國家,一個更願意閉關鎖國的國家,甚至國民性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王安石是中國經濟史、政治史上充滿了重大争議的标杆性人物。我們常常說一個曆史人物不易評論,是因為他“面目不清”,可王安石這個人面目很清晰,還是不易評價。

在中國曆史上,像王安石這樣的人雖然鳳毛麟角,卻也并非僅見。他們為官清正,工作操勞,辦事雷厲風行,行政效率極高,而且不将私利摻雜于國事。他們力主國家主義,不惜以犧牲民間工商自由為代價,換得中央集權制度的恢複與穩定。他們提出的行政口号往往是“均貧富”,可是最終的結果一定是将民間的富人和窮人一起剝奪。從經濟史角度來觀察,這些“理财大師”往往是中國式的“治亂循環”的轉折點。

自宋之後,到明清兩代的數百年間,王安石是政治史上的“失蹤者”,大家頂多說說他的那些詩歌散文。一直到20世紀以後,他突然鹹魚大翻身,1908年,當世最著名的政論家梁啟超撰寫《王安石傳》,宣告“翻中國曆史上第一大冤案”,王安石突然再成政治大明星。

王安石的“複活”,自然與當時的國家境遇及世界環境有關。鴉片戰争之後,中國淪為“東亞病夫”,為了尋求強國之道,推行國家集權主義便成為政界和知識界的主流意識,在當時,無論是保皇黨人還是革命黨人,都做如是想,錢穆說:“至晚清而主變法者,争言荊公政術。”1放眼世界,無論是1917年蘇聯的誕生,還是20世紀30年代納粹德國、日本帝國的崛起或美國的“羅斯福新政”,都被看成是國家主義的勝利。從此以後,王安石成為了主流意識形态中無可争議的大改革家,進入民國乃至1949年之後,王安石的聲望越來越高。郭沫若認為,秦漢之後第一個大政治家就屬王安石,毛澤東在“文化大革命”中推崇的兩位改革家,一是商鞅,一是王安石。

面對如此充滿争議的人物和曆史事件,若我們将之放在中央集權制度的兩千年演進史中進行觀察,也許會得出一些稍稍清晰的結論。

“王安石變法”,與之前的“管仲變法”、“商鞅變法”、“桑弘羊變法”、“王莽變法”乃至“劉晏變法”一脈相連,是曆代治國者在經濟集權政策上的一次大試驗。就如同桑弘羊欣賞商鞅,劉晏欣賞桑弘羊一樣,王安石對桑、劉兩人也十分推崇,他在與司馬光的論戰中認定,用國有專營政策來抑制兼并、均和貧富是古代賢君的治國之正道,後世隻有桑、劉“粗合此意”。由此可見,曆代“變法”衍續的是同一邏輯。

王安石的激進程度與王莽頗為接近,他們前後相隔約千年,是兩次分别向兩極挑戰的變革運動,前者試圖回到“周禮”和“井田制”,後者則試圖用“計劃之手”把每個經濟元素都管理起來。他們同樣激烈且充滿理想主義的氣質,可是也同樣遭遇慘敗,并直接或間接地導緻了一個帝國的滅亡。

從制度創新的層面來看,“王安石變法”的重要性甚至超越之前的任何一次。它是最後一次建設性探險,是整體配套性體制改革的“終結之作”。

一個特别嚴重的後果是,“王安石變法”的失敗給後來的治國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陰影。一位如此才華卓着的财經大師,在工商經濟如此發達的宏觀環境中,進行一場如此全方位的配套改革,卻造成如此慘烈的失敗結局,這令所有的後來者對激進式變革望而卻步。它的失敗可以說是曆史性的,表明基于法家戰略和儒家倫理的治國手段在經濟改革領域已經無路可走,進不可得,退亦不可得。自北宋之後,南宋、明、清曆代治國者基本放棄了體制内的制度創新,開始用更加嚴酷的管制方式來維持統治,其經濟策略越來越謹小慎微、趨向保守,最終走進了閉關鎖國的死胡同。

所以說,自王安石之後的中國,真正嚴肅的經濟問題隻剩下一個,那就是——穩定。

(《李世民解決吏政、兵政之患》)

現代西方經濟學倡導“小政府,大社會”,唐朝似乎是一個古代版本。

李淵開國之後,把一切山澤稅、鹽稅統統廢罷,之前由國家專營的鹽、鐵、酒等産業全數放縱民衆自主經營。在農業稅方面,唐代的稅收是取五十分之一,遠低于西漢的三十分之一,徭役則是每年二十天,也比前朝要少。公元626年,李世民即位後,當月就頒布诏令,把潼關以東的關卡全部停廢,以讓貨物自由流通。1有唐一代,還停止了商稅的課征。中國古代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唐宋兩朝對商品交易的征稅一直非常少,唐朝全免,宋朝征收過稅和住稅兩種,稅率分别為2%和3%,這一方面造成商品流通的空前繁榮,培養了國民的貿易精神,另一方面使得政府收入完全依賴于農業稅和專營收入。

中國很多朝代在開國之初,實行的都是輕徭薄賦、休養生息的政策,可是随着時日推衍,各種賦稅便疊床累架地增加起來,人們歸之于統治者的貪婪或揮霍。其實,根本原因是行政成本的增加,最剛性者,一為養官成本,二為養兵成本,是為“吏政之患”和“兵政之患”。唐朝的寬松政策持續了120餘年,與李世民在這兩項的制度創新有關。

唐朝的中央政府實行六部制,比漢朝的十三曹整整少了七個部門,是一次很大的部門精簡。李世民用官非常之少,貞觀年間,中央機構中的文武官員最少時隻有643人,全國僅7000餘人,這應該是曆朝人數最少的政府了。據明末學者朱國桢的統計,有唐一代需财政負擔的官員總數最多時約為1?8萬人。

唐朝的官員按官職高低都可以領到一塊“職份田”,此外還有永業田,即便是八品或九品的小官,也有永業田二頃。此外,則可以領到一份年薪。即便是養那幾百個官員,李世民竟還舍不得由财政出錢,他想出了一個非常古怪的“公廨錢制度”,就是對富豪家庭定向征收一筆“特别财産稅”,以此養官。

早在高祖李淵時期,朝廷就對天下的富商進行了一次資産清查,按資産多少定為三等——後來改成九等,并規定“每歲一造冊,三年一造籍”。在把人數基本摸清楚的前提下,到了公元637年(貞觀十一年),唐太宗下達诏書,容許長安七十多所衙門,每所可選“身能估販、家足資财”的商人九名,号稱“捉錢令史”,每人貸予“公廨錢”5萬錢,用于商業活動,每月納利息4千錢,一年4?8萬錢,以單利計算,年利率約為百分之一百。

這一政策,相當于讓長安城裡最有錢的七百個富豪家庭,每年繳納一筆數目不菲的“特别稅”。很可能的情況是,政府貸出的“公廨錢”僅僅是名義上的,而繳納的利息則是真金白銀。這一政策很快在全國各州普遍實行。為了鼓勵商人接受公廨錢制度,唐太宗在全國特别設立了七千個基層官員崗位(“防閣”),隻要納滿一年,家庭就可以派出一人當官,不過任期隻有兩年,之後由其他納稅的“上戶”取代。

公廨錢制度在唐代執行了很久,玄宗初年,年利率降低到70%,繼而再降到60%、50%,每筆強迫貸款金額也有降低,被選中的商人所獲權益,早期是當官吏,後來則改為免除徭役。唐太宗發明的這個制度,在後世的學界引起過很大的争議。褒之者認為,這一制度雖然“粗糙”卻很直接,政府養活了官員又巧妙地避免了廣征稅賦。貶之者則認為,這是對富有家庭的一次強制性的制度盤剝,它雖然比漢武帝的算缗令溫和一些,不過本質卻是一緻的,另外,百分之一百的高利率亦是對全國金融市場的破壞,富戶很可能以類似利率放貸給一般平民,從而導緻全社會資金流通成本的擡高,當時就有人批評說,其結果是“富戶既免其徭,貧戶則受其弊”。不管怎樣,唐太宗想出的“公廨錢”的辦法确實起到了高薪養廉的作用,唐初吏治為曆代最好。

在軍費開支上,李世民的支出也很少,唐朝實行的制度是“兵在藩鎮”,即由地方财政支出養駐軍。李世民任用将帥執行了“三不原則”,即“不久任、不遙領、不兼統”,以防止他們擁兵坐大。

由此可見,李世民算得上是史上最精明的治國者之一,他讓富人出錢養官,讓地方出錢養兵,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就變得很少,“小政府”因此而生。

1《冊府元龜》卷五百零五:“唐太宗武德九年八月甲子即位。是月壬申,诏曰:……通财鬻貨,生民常業。關梁之設,襟要斯在。義止懲奸,無取苛暴。近代拘刻,禁禦滋章。……非所以綏安百姓……其潼關以東,緣河諸關,悉宜停廢。其金銀绫絹等雜物,依格不得出關者,不得須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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