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哥

房哥

原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員
廣州“房哥”:張建華,騙購17套經适房,獲刑12年半。張建華,2013年33歲,案發前系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産權地籍科原工作人員。
  • 中文名:張建華
  • 外文名:
  • 别名:房哥
  • 民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
  • 職業:原為荔灣房管局工作人員
  • 事迹:騙購17套經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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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房哥”:張建華,騙購17套經适房,獲刑12年半。張建華,2013年33歲,案發前系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産權地籍科原工作人員。

“房哥”事迹

張建華:原為荔灣房管局工作人員,騙領廉租房補貼7萬餘元,利用職務之便受賄12萬餘元。

廣州市荔灣區房管局工作人員張建華違反程序,為自己及他人騙購經濟适用房17套,此外還超越職權,違反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及審批程序,騙領廉租房補貼7萬餘元。被告人張建華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零6個月。據悉,法院審查後認定,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荔灣區分局産權地籍科原工作人員張建華,濫用經辦複審經适房申購資格的職權,通過僞造申購材料的手法為自己騙購經濟适用房一套,造成公共财産損失16萬餘元。

違反經适房申購及審批程序,為陳某某等34戶家庭複審申購資格取得經适房準購證,其中陳某某等16戶家庭已購得經适房;超越職權,違反廉租住房保障申請及審批程序,通過本人或者該局廉租住房保障複審經辦人羅某某,先後為其本人、劉某某等16戶家庭辦理了廉租租賃保障申請,共領取廉租租賃補貼7萬餘元。

此外,張建華還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10萬餘元;利用與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越秀分局經适房申購複審原經辦人王某的密切關系,通過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保障房申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賄賂2萬元。2012年8月,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張建華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

翟政宏:2012年當紅網絡名人“房妹”翟家慧之胞兄。擁有兩個戶口,14套房産,兩家公司。其中,龍源公司注冊于2000年,當時翟政宏隻有1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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