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童癖

戀童癖

以未成年為對象獲得性滿足的一種病理性性偏好
戀童癖是以未成年為對象獲得性滿足的一種病理性性偏好,戀童癖性欲指向的範圍一般是青春期前未發育的兒童。 [1] 學術上,戀童癖概念産生于十九世紀末,但在西方輿論中的出現,則基本上是從上世紀70年代末才開始的。90年代以後,随着打擊網絡戀童癖色情犯罪的熱潮,它逐漸成為輿論中重要的一個倫理話題。在中國,猥亵兒童罪是指猥亵不滿14周歲的兒童的行為。猥亵行為既可以是強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強制性的;猥亵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幼男或幼女;猥亵行為出于故意,且行為人必須明知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兒童;如兒童為幼女,則男性行為人不具有奸淫的意圖,這是本罪與奸淫幼女罪的關鍵區别;但如果兒童為幼男,婦女或者男性行為人對之實施猥亵行為的,則包括性交行為與性交意圖。
    中文名:戀童癖 英文名:Pedophilia 性質:性變态,觀念時常 患者:男性、女性 産生:19世紀末 行為:性交行為與性交意圖

原因歸納

戀童癖主要是由于後天心理發展不正常造成的,其原因歸納起來有:

1、心理因素。愛戀兒童,留戀童年時代。對兒童表示關注,本是人的一種普遍行為,其心理也是無可指責的;但這種行為和心理如果超過了一定的限度,作為一種觀念在頭腦中固定下來并控制人的行為,便成了戀童癖患者。

2、社會因素。有的人因為在工作、生活中,人際關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覺得人心難測,與成年人打交道要費盡心機,因而感到很疲勞、緊張、可怕,而與兒童交往則無需費多大周折動多大腦筋。時間一長便對成人間的人際關系感到厭倦,而把興趣轉到了兒童身上。也有些在青春期時萌發過對異性的好感,而被家長或師長打壓,導緻成年後無法正常與同齡女子交往,而回想起兒時的“戀情”從而對妙齡女子産生性幻想,并拒絕接觸同齡女性。這屬于戀童癖行為,但患者一般不會呈現出暴力性行為,一般取決于兒時戀情的情況。也有發生過在青春期時對同齡女性有好感,甚至性幻想,導緻同齡人孤立,使得患者對特定年齡的異性有占有欲,甚至有暴力傾向。這也屬于戀童癖症狀

3、家庭因素。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對成年人間的性生活失去興趣,而把對象轉向兒童。

4、性格缺陷。由于性格膽怯、懦弱,缺乏應付危機的能力,當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擊時,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發現了,不能勇敢地面對現實,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轉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小女孩幻化成兩種形象:一是戀人,一是母親。

5.其它原因。有的則是因為智能發育遲滞、慢性酒精中毒、殘廢、年老或其他腦病,而接觸正常成年女性的機會很少,故将滿足性欲的對象轉向兒童。

診斷

第四版DSM的戀童癖診斷标準為:

1、 對青春期前的孩子(一般是十三歲以下)反複地強烈地表現出性的興趣,如性幻想、性沖動或涉及性的行為,這種狀态至少持續6個月; 

2、 性幻想、性沖動或行為幹擾了工作和生活的正常進行;

3、 被評估的人至少16歲,并且比針對的兒童至少大5歲。

目前的評估方案包括:自我報告和量表測量、陰莖體積描述器(penile plethysmograph,PPG)、視覺反應時間(visual reaction time,VRT)等。

鑒别診斷

戀童障礙患者一般有以下3個特征:

第一,他們對成年女性的性沖動較弱,往往難以建立穩定的、良好的戀愛關系或婚姻,因此長期單身,或婚姻關系名存實亡。

第二,他們對年幼孩子或青少年表現出超越常人的熱情,不但經常提供零食、禮物讨孩子的歡心,而且喜歡對孩子有肢體接觸,比如摟、抱、親,可令孩子感覺非常不舒服。

第三,他們會下意識或有目的地創造與年幼孩子或青少年獨處的機會,甚至限制他們與他人的正常交往。

三種類型

固定型

這類患者對成年人不感興趣,隻願與兒童交往,并且隻有在與兒童交往時才覺得舒心。他們獵取的對象一般都是很熟悉的,如鄰居家、朋友乃至親戚的孩子。首先是與這些孩子玩耍,帶她們看電影、逛公園、買東西給她們吃,獲得孩子的信賴,與孩子建立起友誼,進而才發生有關性方面的接觸。

回歸型

這類患者表面上看起來與常人無異,能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有過正常的戀愛史,甚至已結婚成家。但是,當家庭、學習、工作等方面出現壓力或遇到重大精神刺激後,便回複了不成熟的性表達方式。這類患者獵取的對象都是不熟悉的兒童,其行為帶有沖動性,同時有的人還伴有酗酒的現象。

攻擊型

這類患者的攻擊對象主要是兒童,他們由于各種原因而存在一種攻擊心理,想借助于折磨兒童而發洩出來。根據科恩等人的研究結果報道,他們往往用各種殘忍和險惡的手段來躁踴兒童的某些器官,還強迫兒童滿足他們的各種下流要求。這類患者與施虐狂很相似,他們追求的不是正常的性感,而是通過不正常的性行為來發洩畸形的感情。在施虐的過程中,戀童癖患者會動作粗暴。

蘿莉控

蘿莉控(rorikoso,念作Lolicon,是LolitaComplex的略稱)字源來自俄裔美國文學家納博科夫的《洛麗塔》,内容描述一中年男子愛上12歲女孩洛麗塔的故事。而原意是喜愛幼小女孩癖好,對年紀半大不小的角色有所偏好,因為這個時期的少年少女,是最多愁善感,感受性最強的年紀,所以除了是身體發育的青春期之外,也被設定為新人類感知力開始覺醒,最敏感的年紀。日文中的ロリコン(Lolicon當中的ロリ(rori,念作Loli)即為自lolita而來,意指12歲以下的少女,而也有說15歲以下的。十五歲一說是由于此書改編成電影後,導演的女主角設定,比原來的年齡大三歲所緻。而コン(kon,念作con)則是complex的簡稱,這個字有情結的意思,所以ロリコン為“少女情結”或“戀童癖”之意。但是這詞在日本,其實具有負面的意思,通常會給人有點病态的感覺。日本以con字尾來指對某些東西狂好的人,如戀母情結(Mazahcon,所謂的“伊底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戀父情結(Fazahcon,所謂的“伊蕾克特拉情結”“Electra Complex”)等,但多帶有貶低之意。

注:蘿莉控/正太控≠戀童癖,因為蘿莉/正太控不會讓喜歡的蘿莉/正太受傷害而是加以保護;但戀童癖卻會折磨乃至強暴兒童。

而Lolicon被譯作戀童癖,指對年紀輕(不論外表或是實際)的女性有好感,或是特别喜好這類ACG角色的人。所以有這類癖好的人就被冠以Lolicon之名,而帶有這種特質的角色亦被稱為Lolita或Loli,也就是蘿莉。外表年齡不可大過十五歲,形象可愛,令人有一種想去保護、愛惜之心,身體未發育或者輕度發育,而且不能年少老成。現在用“蘿莉”這詞最多的,就是ACG界了。其定義的蘿莉為“10歲以下可愛的女生”,斷定标準:尚未發育、天真無邪、惹人憐愛。所以對“蘿莉資格”有三個年齡限定:15歲、12歲、10歲。對蘿莉有所好的,就稱為“蘿莉控(ロリコン)”或“蘿莉星人”,不過其所定義的對象,都是虛拟的角色,而且是玩笑性質,與一般所謂的蘿莉本質上是不同的。

但在1995年(平成7年)之前的日本動畫界,基本上是不存在真正的蘿莉角色。绫波零是在動畫界第一個正式的蘿莉角色,是“新世紀福音戰士EVAGALION”中的女主角,雖然制作群和導演庵野秀明,并沒有刻意将绫波零塑造成蘿莉角色,但绫波零卻完全符合蘿莉的條件,随着绫波零的強大魅力,蘿莉在動畫界正式出現。由于绫波零熱,蘿莉熱潮開始席卷整個ACG界,大量蘿莉角色,如雨後春筍一般湧現,其中最有名又最受歡迎的是《機動戰艦大和撫子》的星野琉璃 。

而Lolita的衣着,主要是指娃娃裝,通常大量使用蕾絲(lace)。其衣着主要分成兩類:一是Malice Mizer的那一種,帶有恐怖感的哥德式優雅(EGL[Elegant Gothic Lolita])的服飾。表現出一個洋娃娃的形象,心中同時存在着天使與惡魔,不是可愛的感覺,而是死的物品,保持永遠的靜止存活狀态;二則是Sweet Love Lolita的這一種類型的服飾,則是以可愛做為主要的訴求。

犯罪方式

戀童癖患者獲得性快感的方式很多,有窺視、觸摸兒童陰部,擁抱接吻,陰道交、肛交、腿間性交,手指插入等。

在診斷戀童癖時應注意将其與猥亵強奸幼女犯和性早熟早戀區别開來。強奸或猥亵幼女犯,他們多是因為找不到性對象,或者見有可乘之機,才在幼童身上發洩性欲,他們主要是渴望性行為;有些是因為兒童年齡太小,性器官發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對其進行猥亵的,他們不屬于性變态犯者。而戀童癖是因為他們對成熟的異性不感興趣,隻以兒童為性欲滿足對象,所以他們并不一定都要追求性交行為,時常不和兒童發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為卻很明顯;性早熟和早戀是指雙方 都未成年或一方剛剛成年而與年齡相近的少年戀愛,而戀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見。

戀童癖本身不屬于性犯罪,但是如果行為人對兒童實施了性侵害行為,法律上為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據受害兒童的年齡和性别給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紀懲處,另外,還有針對性地進行治療。常用的有厭惡療法,而且效果也較好。當患者接觸兒童或兒童模型時便給予能造成其身心痛苦的刺激,如電療刺激,橡皮圈刺激,肌肉注射催吐藥使其嘔吐等,破壞患者病理條件反射,經過多次反複強化,使其改變戀童癖的行為模式。另外,通過藥物治療,如給患者使用抗雄激素來限制男女戀童癖者的性欲,也有一定療效。

如何防治

戀童癖屬于嚴重的性犯罪,法律上為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據受害兒童的年齡和性别給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紀懲處,此外,還有針對性地進行治療,其中,厭惡療法較為有效;當患者接觸兒童或兒童模型時給予能造成身心痛苦的剌激,經過多次反複,形成條件反射。從而改變其戀童的行為模式;對于有明顯情緒反應的患者,應使用情緒調節的方法,如有的人不與成人而喜歡與幼童打交道,就是因害羞起作用。人們知道,害羞是常見的人際交往障礙之一。當然,一般說來,一個人在任何情況下從不害羞是少見的。若果真如此,那又是另一種性質的違常了。我們這裡所說的所謂害羞。是指在交往過程中,過多地約束自己的言行。以緻無法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阻礙了人際關系的正常發展。

害羞有三種類型

一是氣質性“羞”,即生來性格比較内向。氣質比較沉靜,說話低聲細語,見到生人就面紅。甚至常懷有一種膽怯的心理,舉手投足。尋路問章也思前想後,顧慮重重。

二是認識性害羞,造成這種害羞的原因乃是過分注意。自我患得患失心太重,生怕自己的言行不對,被别人恥笑,說話做事都要有絕對把握才進行。不敢冒半點風險。因而老是受環境和别人言行的支配。缺乏主動性。久而久之,更羞于和人接觸。更羞于在公開場合講話。

三是挫折性害羞,這種類型的人原本倒是性格開朗,交往積極主動。但由于種種主客觀原因,連遭挫折,變得膽怯害怕,消極被動。

三種害羞類型的後兩種,主要靠調整觀點,改變看法,掌握交往技巧。增進交往水平。至于第一種氣質型害羞,除了主觀努力,還需要他人的幫助。可以采取系統脫敏法,使原有氣質得到改善。常用的厭惡療法,效果較好。

多種概述

在文字上,我們習慣把“戀童癖”寫成“娈童癖”,其實這是錯誤的寫法。根據“YAHOO!香港字典”,pedophilia的解釋是“戀童狂”;而在香港新浪網字典,pedophilia的解釋是“戀童癖”。換句話說,pedophilia的中文譯名就是“戀童癖”。此外,若論到“娈”與“戀”之分别,可以參考《國語辭典》,會有詳細解釋。要點:“戀”是動詞、“娈”隻屬于形容詞。“娈童”的本義是美男子,後來又引申為男妓;“戀童”則解作成人愛好與兒童發生性關系的犯罪行為。

由于戀童與娈童無論在字型或讀音上也相近,加上“戀童”是現代的後起字(從英語中翻譯過來),相反“娈童”可在中國的古代文獻中找到,曆史悠久。因此,傳播媒體認定“戀童”是錯别字,反而經常誤用“娈童”一詞,間接地誤導了大衆讀者。

“戀童”來源于希臘語παιδοφιλια——pais(παι?):小孩;philia(φιλια):情誼。在英語中,pedosexuality與pedophilia可以作為同義詞,但從後綴上可以看出前者具有更多性行為的意味。實際使用中,pedosexuality有時非正式地(也是錯誤地)被用于描述性侵犯者或兒童色情犯。pedosexuality是一種paraphilia,這是一個精神健康方面的術語,表示一種無力接受對等關愛的性心理。

在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戀童”有時也被錯誤地用來描述被青少年所吸引的人(見少年愛)。此處的年齡界定往往是法律上的,特别是關于性行為方面(參見同意年齡)。在成年人和青少年之間的戀愛關系或約會被社會和法律所接受(至少在有父母許可的情形下)的國家或文化中,例如法國或巴西,“戀童”則幾乎從不用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國家,超過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有權結婚、經濟獨立及懷孕。“适婚年齡”其實一般已較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結婚年齡為低,但仍有一少部份人會在此年齡之下結婚的。隻要發生性關系者已越此年齡一般而言都不會被視為有戀童癖。

在日本、台灣、香港、中國等東亞地區,ACG(動畫、漫畫、遊戲)次文化把對男童的強烈喜愛稱為“正太控”,把對女童的強烈喜愛稱為“蘿莉控”,但這些名稱所表達的概念和思想行為與現實的戀童癖不同,現因為卡通及漫畫創作漸漸朝向這兩種類型,部份人士擔心戀童癖在年輕人和禦宅族當中增長,但暫時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喜愛虛拟世界的兒童并對虛拟人物有性幻想的人有現實戀童癖的傾向。

主要症狀

戀童癖患者的行為表現為他們對性成熟的人不感興趣,隻以兒童為滿足性欲的對象;患者主要追求的是心理上的性滿足和性快感,因此,他們常常通過窺視或玩弄兒童的生殖器來達到性滿足,性接觸往往末達到性交的地步就中止了。但随着時間的延長,這種接觸的次數增多,心理滿足便會演變成生理滿足,即出現性交要求、玩弄兒童、折磨兒童等行徑。此外,在戀童癖患者中有同性戀傾向的與有異性戀傾向的患者之間存在着較大的差異。有同性戀傾向的患者,大多是已婚的,而且他們更喜愛一個年齡較大的對象,即12—14歲的對象;而有異性戀傾向的戀童癖患者更喜愛7—10歲的兒童,甚至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他們與其說是傾向于情欲高潮,倒不如說是更傾向于看和摸。這類患者大都是陽痿患者,如果射精的話,也是通過露陰癖、窺陰癖、手淫來實現的。

其它相關

戀童癖患者獲得性快感的方式很多,有窺視、觸模兒童陰部,擁抱接吻,陰道交,肛交,腿間性交,手指插入等。

診斷戀童癖時應該注意将其與猥亵強奸幼女犯和性早熟早戀區别開來。強奸或猥亵幼女犯,他們多是因找不到性對象,或者見有可乘之機,才在無知的幼童身上發洩性欲,他們主要是追求性行為;有些是因為兒童年齡太小,缺乏性能力才對其進行猥亵的,常不和兒童發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為卻很明顯;性早熟和早戀是指雙方均未成年或一方剛剛成年而與年齡相近的少年戀愛,而戀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見。

天主教

醜聞不斷

在西方社會,天主教教會及其神父一向擁有崇高地位,但一連串戀童醜聞,已讓公衆質疑教會的權威。不少教會神職人員被指性虐待及侵犯兒童,單在美國波士頓地區就有400多宗案子。除美國的教會之外,奧地利、愛爾蘭、波蘭、法國和墨西哥的教會也受到了類似的指控。戀童癖問題在教會中十分嚴重,好像“麻風病”一般具有傳染性,甚至不少主教和紅衣主教也屬于經常虐童的“百分之二(2%)”之列。

令事情更加複雜的是,有報道指教會高級成員試圖掩蓋神職人員性虐待兒童的事實,有時将涉嫌人員調到其他教區,而不是将其免職或通知警察。

克羅西說,在絕大多數關系到兒童的職業中,比如說護理、學校、治療師等等職業中都有的一條政策是,違規一次,立刻出局。令人傷心的是,教會根本不遵循這樣的原則。

盡管教皇弗蘭西斯一世在梵蒂岡采取了徹底的改革,其仍然被批解決虐童危機不力。nn 教皇說:“教會正全力與(不良)習慣鬥争,力圖将其根除,并通過教育恢複教會名譽。”nn 他承認,甚至許多擔任主教或紅衣主教的同僚,也屬于“百分之二”戀童癖者之流。nn 教皇稱,教會官員提供的數字是用來“使他放心的”,但他不會因此姑息縱容,“相反,我對此十分關切”。

蘿莉控

蘿莉控(rorikoso,念作Lolicon,是LolitaComplex的略稱)字源來自俄裔美國文學家納博科夫的《洛麗塔》,内容描述一中年男子愛上12歲女孩洛麗塔的故事。而原意是喜愛幼小女孩癖好,對年紀半大不小的角色有所偏好,因為這個時期的少年少女,是最多愁善感,感受性最強的年紀,所以除了是身體發育的青春期之外,也被設定為新人類感知力開始覺醒,最敏感的年紀。日文中的ロリコン(Lolicon當中的ロリ(rori,念作Loli)即為自lolita而來,意指12歲以下的少女,而也有說15歲以下的。十五歲一說是由于此書改編成電影後,導演的女主角設定,比原來的年齡大三歲所緻。而コン(kon,念作con)則是complex的簡稱,這個字有情結的意思,所以ロリコン為“少女情結”或“戀童癖”之意。要注意這個詞在日本,其實具有負面,甚至是侮辱傾向的含義,通常會給人有點病态的感覺。日本以con字尾來指對某些東西狂好的人,如戀母情結(Mazahcon,所謂的“伊底帕斯情結”“Oedipus complex”)、戀父情結(Fazahcon,所謂的“伊蕾克特拉情結”“Electra Complex”)等,帶有貶低之意。

因為該詞彙是經由動畫,漫畫等媒介傳入中國。其侮辱意向相被削弱,被用來代指對年幼的女性有好感,或是特别喜好這類ACG角色的人。

而Lolicon被譯作戀童癖,指對年紀輕(不論外表或是實際)的女性有好感,或是特别喜好這類ACG角色的人。所以有這類癖好的人就被冠以Lolicon之名,而帶有這種特質的角色亦被稱為Lolita或Loli,也就是蘿莉。外表年齡不可大過十五歲,形象可愛,令人有一種想去保護、愛惜之心,身體未發育或者輕度發育,而且不能年少老成。現在用“蘿莉”這詞最多的,就是ACG界了。其定義的蘿莉為“10歲以下可愛的女生”,斷定标準:尚未發育、天真無邪、惹人憐愛。所以對“蘿莉資格”有三個年齡限定:15歲、12歲、10歲。對蘿莉有所好的,就稱為“蘿莉控(ロリコン)”或“蘿莉星人”,不過其所定義的對象,都是虛拟的角色,而且是玩笑性質,與一般所謂的蘿莉本質上是不同的。

而Lolita的衣着,主要是指娃娃裝,通常大量使用蕾絲(lace)。其衣着主要分成兩類:一是Malice Mizer的那一種,帶有恐怖感的哥德式優雅(EGL[Elegant Gothic Lolita])的服飾。表現出一個洋娃娃的形象,心中同時存在着天使與惡魔,不是可愛的感覺,而是死的物品,保持永遠的靜止存活狀态;二則是Sweet Love Lolita的這一種類型的服飾,則是以可愛做為主要的訴求。

犯罪方式

戀童癖患者獲得性快感的方式很多,有窺視、觸摸兒童陰部、正常體位、肛交、股間性交、指交等。

在診斷戀童癖時應注意将其與猥亵強奸幼女犯和性早熟早戀區别開來。強奸或猥亵幼女犯,他們多是因為找不到性對象,或者見有可乘之機,才在幼童身上發洩性欲,他們主要是渴望性行為;有些是因為兒童年齡太小,性器官發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對其進行猥亵的,他們不屬于性變态犯者。而戀童癖是因為他們對成熟的異性不感興趣,隻以兒童為性欲滿足對象,所以他們并不一定都要追求性交行為,時常不和兒童發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為卻很明顯;性早熟和早戀是指雙方都未成年或一方剛剛成年而與年齡相近的少年戀愛,而戀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見。

戀童癖本身不屬于性犯罪,但是如果行為人對兒童實施了性侵害行為,法律上為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一般都根據受害兒童的年齡和性别給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紀懲處,另外,還有針對性地進行治療。常用的有厭惡療法,而且效果也較好。當患者接觸兒童或兒童模型時便給予能造成其身心痛苦的刺激,如電療刺激,橡皮圈刺激,肌肉注射催吐藥使其嘔吐等,破壞患者病理條件反射,經過多次反複強化,使其改變戀童癖的行為模式。另外,通過藥物治療,如給患者使用抗雄激素來限制男女戀童癖者的性欲,也有一定療效。

多種概述

“戀童”來源于希臘語παιδοφιλια——pais(παι?):小孩;philia(φιλια):情誼。在英語中,pedosexuality與pedophilia可以作為同義詞,但從後綴上可以看出前者具有更多性行為的意味。實際使用中,pedosexuality有時非正式地(也是錯誤地)被用于描述性侵犯者或兒童色情犯。pedosexuality是一種paraphilia,這是一個精神健康方面的術語,表示一種無力接受對等關愛的性心理。

在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戀童”有時也被錯誤地用來描述被青少年所吸引的人(見少年愛)。此處的年齡界定往往是法律上的,特别是關于性行為方面(參見同意年齡)。在成年人和青少年之間的戀愛關系或約會被社會和法律所接受(至少在有父母許可的情形下)的國家或文化中,例如法國或巴西,“戀童”則幾乎從不用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在世界上的大部分國家,超過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有權結婚、經濟獨立及懷孕。“适婚年齡”其實一般已較社會上大多數人的結婚年齡為低,但仍有一少部份人會在此年齡之下結婚的。隻要發生性關系者已越此年齡一般而言都不會被視為有戀童癖。

在日本、中國台灣地區、中國香港地區、中國大陸等國家和地區,ACG(動畫、漫畫、遊戲)次文化把對男童的強烈喜愛稱為“正太控”,把對女童的強烈喜愛稱為“蘿莉控”,但這些名稱所表達的概念和思想行為與現實的戀童癖不同,現因為卡通及漫畫創作漸漸朝向這兩種類型,部份人士擔心戀童癖在年輕人和禦宅族當中增長,但暫時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喜愛虛拟世界的兒童并對虛拟人物有性幻想的人有現實戀童癖的傾向。

相關電影

《抓住弗裡德曼一家》美國曆史上最為轟動的一宗猥亵兒童性犯罪案,2003年被成功地拍成了紀錄片《抓住弗裡德曼一家》(Capturing the Friedmans),執導本片的是美國著名的獨立導演AndrewJarecki。

影片試圖通過不同人的視角和描述,把案件呈現出來。可想而知,這是一部記錄片式的《羅生門》——不同的叙事者對同一事件持有完全不同的說法:阿諾德和三個兒子堅決否認這些罪行;警方則以大量證據支持這些罪行成立;被控學生則指出部分指控存在嚴重的誇大。導演沒有最後指明究竟哪一方是正确的:案子的結論公正與否,這個判斷留給觀衆來做。嚴格地說,公衆媒體中的戀童癖和兒童性侵犯話語,如今隻主要存在于英語國家。

類似情況在歐洲其他國家(如法、西、德以及北歐國家),則相對較少;在另一個發達國家日本,雖然許多男性的性傾向很接近西方定義的戀童癖(如對女中學生的特别偏好),但這種特别的性癖好并不像在西方那樣,被視為一個社會性的問題;在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對這個現象的概念性認識則更有限,成年人對兒童施加的性侵犯,更不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說,戀童癖是一個以英語文化為中心,向其他社會輻射的概念、話語。

當戀童癖及其引發的性犯罪,被人們正式認知為一個社會、倫理問題時,電影作為文化和價值傳播的媒體先驅,便和其它藝術形式和媒介一道,成為傳播這種話語的最有效工具。 随着戀童癖和兒童性侵犯問題在西方越來越受到重視,這一概念-話語将會更加頻繁地出現在媒體中;繼而,這一概念-話語也會通過電影電視,逐漸傳播到中國國内。長遠看來,這樣的概念-話語進口将帶來社會學層面:人們會逐漸重視兒童性侵犯現象,意識到其在所有人類社會中的客觀存在,并逐漸将之作為一個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提上議程,從這一角度來講,這是社會的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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