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必,一說象形兼指事字,一說形聲字,一說會意兼形聲字。“必”是“柲”的本字,其甲骨文字形(圖1、圖2、圖3)像一把長柄勺,還帶有水滴,長柄上還帶有表示器皿的指事符号。金文字形(圖4、圖5)中增加了聲符“八”。發展到戰國文字階段,“必”字的字形(圖6、圖7、圖8、圖10)發生了較大訛變,所從之“弋”或訛作“戈”形,或所從“八”均作平行的斜筆。發展到小篆階段,“必”字的字形(圖9)承續金文字形,隸變後楷書寫作“必”。
現代釋義
基本釋義
必bìㄅㄧˋ
一定:~定。~然。~須(一定要)。~需(不可少的)。勢~。未~。事~躬親。
決定,肯定:「深念遠慮兮,勝乃可~」。
固執:「毋意,毋~」。
果真,假使:「王~無人,臣願奉璧往使」。
詳細釋義
必bì
〈名〉
(會意。從八,從弋。弋亦兼表字音。「八」表示「分」,「弋」即「杙」,小木樁,合起來指用木杆做标記。本義:區分的标準)
标杆;标準[guidepost]
婡洎頭樤必,分極也。——《說文》
3.姓
詞性變化
必bì
〈動〉
必須,一定要[must]
齊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韓非子•内儲說》
必為奇巧聲動上。——宋·王谠《唐語林•雅量》
山水必有實景。——蔡元培《圖畫》
又如:必防其漸(防微杜漸之意。在事情上還不顯著或剛剛發生的時侯就加以防止);必也正名(必須按禮教來端正名份)
必bì
〈副〉
必然,必定[certainly]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論語》
人人自以為必死。——《資治通鑒•唐紀》
豈人主之子孫則必不善戰哉。——《戰國策•趙策》
又如:必因(一定;定然);必敗(一定敗);必昌(一定光耀);畢竟(肯定;一定)
必須[must]
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孟子》
必bì
<連>
倘偌;假如[if]
必求之,吾助子請。——《左傳》
王必無人,臣願奉璧往使。——《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第二上】【八部】
必,分極也。從八弋,弋亦聲。卑吉切。
康熙字典
【卯集上】【心部】必
《唐韻》卑吉切。《集韻》《韻會》《正韻》璧吉切。并音畢。《說文》:分極也。從八、戈。戈亦聲。趙宧光箋:弋猶表識也。分極猶畺界也。故從八、弋。
又定辭也。《詩·齊風》: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又專也。揚子《太玄經》:赤石不奪,節士之必。注:石不可奪堅,丹不可奪赤,猶節士之必專也。
又期必也。《論語》:子絕四:毋意,毋必。
又審也。《後漢·劉陶傳》:所與交友,必也同志。
又果也。《後漢·宣帝紀贊》:孝宣之治,信賞必罰。
又必育,人名。燧人氏之佐也。《群輔錄》:必育受稅俗。注:受賦稅及徭役所宜施為也。
又《字彙補》:赤犮必力,山名。河水所出也。見僧宗泐記。
又《古今字考》并列切。音縪。組也。《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天子圭中必。注:謂以組約其中央,以備失墜。◎按《周禮·考工》《釋文》,必即組也。讀如縪者,俗讀之也。弓檠之䪐從韋。《正訛》欲舉以駁《說文》,迂矣。當以《說文》為正。又按必字不從心。《字彙》并入心部。《正字通》因之,取其形似,便于檢閱爾。
音韻彙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