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筌:捕魚用的竹器。捕到了魚,忘掉了筌。比喻事情成功以後就忘了本來依靠的東西。
出處
莊周《莊子 外物》:“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
用法
連動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典故
古代一漁夫到河邊捕魚,他把竹器筌投進水裡,全神貫注觀看浮标,終于一條紅鲢魚上筌了。他十分高興取下魚把筌抛在一邊,快步回家吹噓自己的功勞。妻子說這是筌的功勞,問他筌到哪裡去了,漁夫這才想起忘記帶筌回家了。
原義是說筌、蹄、言皆為工具,目标還是魚、免、意,隻要得到和領會了精神實質,那麼這些工具都可以忘掉了。忘言之人就是指已得到和領會精神實質的人,因而與與忘言之人言,是不言之言。《莊子》中談到兩位聖人相見而不言,因為“目擊而道存矣”(《田子方》)。道家認為,道不可道,隻可暗示。言透露道,是靠言的暗示,不是靠言的固定的外延和内涵。言一旦達到了目的,就該忘掉。既然再不需要了,何必用言來自尋煩惱呢?詩的文字和音韻是如此,畫的線條和顔色也是如此。故此語也有用來表示互相默契,心照不宣的意思。今義多指成功之後忘了原來幫助其達到成功的有力工具,含貶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