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元

徐玉元

從事違法傳銷活動人員
徐玉元,男,1963年生,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人,已婚,高中文化。無業人員。徐玉元原在當地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于2001年被單位辭退。此前曾從事過違法傳銷活動。2010年4月29日上午9時40分,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某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緻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衆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2010年5月15日在江蘇省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當庭宣判,判處徐玉元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0年5月26日,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判決。[1]
  • 中文名:徐玉元
  • 外文名:
  • 别名:
  • 民族:
  • 出生地:
  • 畢業院校:
  • 職業:無業人員
  • 籍貫:江蘇泰興
  • 性别:男
  • 犯罪記錄:從事過違法傳銷、持刀砍人

事發調查

2010年29日,記者找到徐玉元的家,但徐玉元的妻子、女兒不知去向,鄰居們說,“他(徐玉元)是一個外向的人,每天早晨都會碰到他熱情地打招呼,他不缺錢,手上有商鋪、房子出租,他的女兒10月1日就要出嫁了。”為什麼徐玉元會突然行兇?鄰居們也很費解。

記者看到,徐玉元夫婦在泰師路18号開的店面、一家“文化輔導中心”已經關門被拉起封鎖線,夫婦倆租給别人的店面所開的文具店正常營業,該店一名女經營者說,“鋪子是徐玉元租給我的,但我不了解徐玉元,他收租金時才會來”。

“徐玉元夫婦租給别人的商鋪每年租金至少1.2萬元”,附近商鋪經營者沈先生說,徐玉元的妻子劉女士很能幹,自己開了家文化輔導中心,搞些燒烤、臭豆腐等食品賣給學生,但徐玉元基本上不幹活,隻是偶爾幫幫忙,給妻子穿肉串。商鋪離濟川中學近,所以很多學生來買着吃。此外,徐玉元夫婦有兩個商鋪上2樓到4樓的房子,因附近就是好學校濟川中學,很多學生從外地來,家長不放心就來給孩子做飯,所以2樓到4樓租給學生家長住,收入也不少。

“他不缺錢,就愛搞搞傳銷”,附近“學習之友”商鋪店主說,徐玉元幾乎每天都來他的店玩,這人很熱情,每天早晨見到誰都打招呼“早晨好”,人是比較外向的。徐玉元身體還行,但有氣管炎,經常咳嗽,他有一個女兒,今年23歲,在蘇州一家合資企業做事,準備今年10月1日結婚的。徐玉元未來的女婿也是泰興人,家住南門外,家庭情況也不錯的,未來女婿的父母是搞“民間樂隊”的,一般遇到紅白喜事就會敲敲打打的,也挺賺錢的。

“搞不懂他的,他也不缺錢,但無所事事,就愛搞搞傳銷”,附近商鋪經營者沈先生說,徐玉元經常傳銷些保健品,最近又在搞一種新型傳銷,就是發展下線讓人把錢存到一個賬戶,說隻要存708元,存3天就給返利300元,但徐玉元被“上線”騙了。那個“上線”卷走了60多萬,徐玉元也被騙了5000多,事發後,徐玉元還報警了,但沒有破案。

附近很多商鋪經營者說,徐玉元作案後,很多人傳是因為拆遷的事引起徐玉元報複社會,但他們知道情況,這一帶沒有拆遷的房子,徐玉元的商鋪、房子也不在拆遷範圍之内,所以和拆遷沒啥關系。

反響

徐玉元屠殺兒童 淚的呼喚我們拿什麼來拯救?4月29日上午,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發生一起傷人事件,32人受傷,學生29名,教師2名,保安1名。行兇者徐玉元,46歲,泰興本地一名無業人員。有民間消息稱,徐玉元曾在事發地幼兒園當過保安,後來因為工作态度不好被辭退,因此心理不平衡。就在28日廣東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學發生血案還正在進一步審理之即,江蘇泰興徐玉元又發生砍殺幼兒的惡性事件。有報道稱,“這也是短短1個月零5天時間内,國内發生的第四起校園砍殺事件”。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他們健康成長的路上應當充滿陽光、雨露、鮮花,應該充滿平和與幸福,而一樁樁慘劇的不斷上演,使得我們不禁要怅問蒼天:拿什麼來保護你,孩子?

首先,我們不要寄希望于兇手的良心發現。兇手的屠刀一而再、再而三的舉起,他們喪心病狂的心态可窺一斑,掐碎花朵,報複社會是他們的目的,他們的行為就是想制造社會之殇、人性之痛。

其次,我們不要寄希望于挂在牆上的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在這個安全警鐘振聾發聩的當今社會,相信在制度建設上已不存在什麼漏洞,試問, 這些發生慘案的現場,哪一個單位制度不健全?

魯迅曾經說:“救救孩子!”這句話可作為最近這幾期血淋淋的慘案後的泣血呼喚。孩子,我們拿什麼來保護你?

首先,落實挂在牆上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是“第一道防線”,讓暴力和血腥遠離校園,讓校園真正成為祖國花朵茁壯成長的搖籃。

其次,構築一道讓民衆倍感生命财産安全的防線迫在眉睫。誰都不能保證,砍殺學生的慘劇不會在校園外發生!誰也不能保證,犯罪分子的屠刀不會砍向老人、孕婦!因此,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必須以此為警省,舉一反三,加強預警與防範,避免新的慘劇上演。

第三,把不斷提高居民的幸福指數作為減少暴力犯罪的根本性措施。犯罪活動之所以要喪心病狂飛報複社會,多是生存、生活出現嚴重危機。因此,政府、社會要積極構建提高居民幸福指數的機制,完善保障民生的措施,從根本上減少暴力血腥案件發生的幾率。

審判

徐玉元一審被判死刑

法庭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徐玉元曾因幹擾妻姐的正常生活、賭博,先後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又因冒用他人銀行卡等被單位除名,後從事商品直銷虧本,為發洩個人生活、工作中的不滿情緒,遂産生行兇殺人的惡念。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某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緻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衆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後徐玉元被聞訊趕到的警察和群衆當場抓獲。被告人徐玉元當庭供認全部犯罪事實。 法庭認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雖殺人未遂,但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别惡劣,後果特别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法院同時對該案附帶民事部分進行了合并審理,并依法作出判決。

徐玉元二審維持死刑原判

一審被判死刑的江蘇泰興暴力殘殺幼兒園師生的徐玉元故意殺人案,5月26 日上午9時,二審在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法官審理後當庭宣判,維持原判。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徐玉元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雖殺人未遂,但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别惡劣,後果特别嚴重,依法判其死刑。

4月29日上午,徐玉元攜帶單刃尖刀闖進泰興某幼兒園,對幼兒和教師員工大肆殘殺,緻29名幼兒、3名教工和群衆共計32人受傷,其中重傷4人、輕傷25人、輕微傷3人。一審中,被告人徐玉元當庭供認全部犯罪事實。

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批準,江蘇泰興“4·29”幼兒園兇殺案罪犯徐玉元5月30日上午在江蘇泰州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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